小说《青春正好 (Youngster) 》


作者:杨益宁

Chapter 1: B先生

So we beat on, boats against the current, borne back ceaselessly into the past. — The Great Gatsby

“哎哟,逗死我了,这姑娘停个车可真够费劲的……”电话另一头传来B先生的声音。此刻的他正在北京三里屯的一个停车场内,坐在胯下的是他新买的法拉利,眼里注视的是一位开着劳斯莱斯的年轻女性。B先生绘声绘色地描述着这个情景,一位穿着时髦而庸俗的女青年,正笨拙地试图停靠一辆显然和她年龄不符的豪华车。B不留情面地嘲讽着眼前的滑稽,同时还不忘向我强调他坐在一辆法拉利里。

其实,21岁的B也不那么“应该”开着一辆乖张扎眼的车。他言语间的戏谑无非源于两点:首先,他武断地判断出,这位开着劳斯莱斯的女孩是通过不劳而获的手段握住了豪车的方向盘;其次,B自己之所以坐在法拉利的驾驶座上,是因为他是一个白手起家的小富翁。当年,升入大学没多久,他就拿着父母给的启动资金迅速地投入到自己的事业中。几年间,B短暂地开过公司,投资过理财产品,也搞过汽车生意。他有过19岁给员工开工资的自豪瞬间,也有过公司倒闭、收获学业警告的低谷。最终,他几次把牙齿咬碎,买到了自己的法拉利。

B给我打电话,是因为我们约好了一起吃饭,他新认识一个一起玩摩托车的朋友,这位朋友又恰好是我的学长。我以前看过他们骑车的视频,速度快的吓人。这一次相约,无非是几个互相认识的人聚在一起,聊天吹牛。

我很快在B的引导下找到了他停车的位置,他从容地走下车,一脸顽皮地看着我,“怎么样川,是不是很排面?”我并不很想回答他,但还是挤出笑脸:“你这个新车,确实是挺不错。”曾经在宿舍里,我们一起痴痴地盯着杂志上这款车的图片,那年,我们13岁。

少年时的他总是穿着朴素的衣服,不时露出忘我的表情,像是在思考问题。我至今仍然记得,在初中的音乐课上B被一首流行音乐感动到落泪。问及个中缘由,他说,“我突然很心疼我爸。”现如今,他开着黑色的法拉利出来和我吃饭。

简单寒暄几句后,我们就启程前往事先选好的餐厅,途中我打量着B穿的衣服,干净的灰绿色夹克套着白T恤、浅灰运动裤和一双我几年前就见过的、要价过高的黑鞋。不错,他的穿衣风格还一点不像一位法拉利车主,这比土潮品味的三里屯男女要顺眼太多了。

“所以,你这会儿在忙什么?”我没话找话地问。

“我打算搞一个新场地,开个工作室。”

“哦?干什么用?”

“一个给玩车的年轻人和大学生们开的聚会场地。我打算自己在里面改赛车卖,平常也会把场地租给客户自己DIY改车。再留个娱乐厅,买点儿游戏机、赛车模拟器之类的设备,以后大家想聚着玩儿都能来。”B很详细地规划出一副远景。

“嚯,挺有新意嘛!”他这一套组合拳,把所有消费能力的年轻人全包括进去了,我确实挺佩服。

“哈哈哈,可不。等我完工了,就叫你来玩。”B很真诚。

餐厅离得不远,我们还没来得及深入聊,就走到了。

一起推门入店,食客们嘈杂的叫嚷和服务员窸窸窣窣收拾碗筷的声音一下将人淹没,我们很快找到一张桌子,开始等待最后一个同伴 — 张哈哈先生。

张哈哈先生是骑着摩托车赶到的。他一进门就发现了我,一边大步走一边喊“好久不见啊,阿川。”张哈哈先生的声音很有辨识度,这大约是他做主持人的职业病。大家管张先生叫哈哈不是因为他总哈哈笑,而是因为他总能让大家和他一起笑,放肆的“哈哈”声不绝于耳。

“这不是尊敬的杜卡迪车主,B老板吗!能和您吃饭可太荣幸了。”张哈哈先生阴阳怪气地拍着B的肩膀。

“哪有、哪有。还是张老板的凯旋更厉害。”

B停顿了一下儿,又狡黠地补充了一句:“不过,我今天开的是法拉利。”

所有人都大笑起来,我感到欢喜,和这两位朋友一起吃饭,席间是不会太尴尬的。

除了客套性的嘘寒问暖,我们主要的话题还是离不开车和摩托车。年少时如数家珍的各种知识和典故当然还在我的脑中,不过,由于缺乏他们丰富的实践经验,我不愿意夸夸其谈。毕竟,一个对理论知识津津乐道却没有一点实操经历的人,总会显得单纯而迂腐。总之,我们对话的内容,大体就是彼此分享一下最近的见闻和经历,我再不时听他们讲讲找刺激时惊险的“濒死”瞬间。张哈哈说,他有一次在赛道刷圈,结果压弯时车子失控滑了出去,这让他在医院躺了很久;B先生讲,他在眼睛受伤后,从医院偷跑出去,身残志坚地骑车会友。

这顿饭吃了有一两个小时,它最终在哈哈声中,友好而舒畅的结束了,所有人准备各回各家。张哈哈先生率先出门,他跨上摩托车,滑着胎冲了出去,走时还不忘对我们竖起一个大拇指。

B有些无奈又欣赏地笑道:“这大哥骑车是真的虎。”我也在笑,觉得哈哈先生这样的行为挺有趣,B接着转过头对我说:“咱俩再出去逛逛啊?”我实在没有拒绝的理由,而且也想有人开着法拉利接送,便和他上了车。

B先生在夜色下漫无目的地开着,一路上我只能听见发动机低沉的轰隆,和他大声播放的滥俗流行音乐。

他掏出一根烟,叼在自己嘴里,又递给我一根;我拿出打火机,先帮他点着,又给自己点上。我不知道B想开到哪里去,而且我觉得,B自己也不知道。

车最终停在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门口的7-11旁。我们进去买了些零食,就地坐在7-11的台阶上吃起来。B先生看上去很疲惫,他几乎几度当街瘫倒。冬天的凌晨有微风吹过,B闭着眼睛,他的脸已经有些发福,微鼓的面部肌肉扭曲了我记忆中的线条。“我其实挺害怕的,”B冷不丁来了一句。“有时候我看自己的微信朋友圈会觉得特别可悲,圈子里的朋友不是在玩乐,就是在吃喝。就好像没人在干正事一样……”我不晓得告诉他什么,他接着说:“我不想最终变成那样,我想先赚赚钱。等到快钱赚够了,就自费出去留学。学点东西,再回来做些有贡献的事,给家里的长辈看看。”我知道B家里几代都是工程师,他的曾祖父当年赴美留学,放弃了留下的机会回来报效国家…我很理解他的压力。

正组织语言想要安慰他,B却突然坐起来,盯着我:“你知道我为什么要离开学校出来做事吗?”我摇摇头,接下来,B给我讲了这么一个故事。

刚进入大学的B和中学时一样天真,他一入学就兴冲冲地加入了学生会,渴望在大学期间做点像样的学生工作…可惜,他的热情很快就被一泡又黄又骚的尿浇灭了,这泡改变人生的尿产自一位酒后失态的学长。

那时,加入学生会的新生人选刚敲定,所有的学生会“干部”领着部员们一起出去聚餐喝酒、搞团建。年少无知的B先生本以为这会是几十人的同学大聚会,也就欣然前往。没成想,团建的第一步就让他的心凉了半截。只见到场的同学们自觉按照“长幼有序”的方式站好,乖乖地排出了座次。为首的自然就是学生会主席,挨着他的是各个部长们,所有的新生则随意散坐在四周。B虽然觉得这样很没必要,不过还是跟着大家一起坐下了。饭局中他一边安静的咀嚼着食物,一边看着自得的“主席”和“部长”们侃侃而谈;他觉得周围的其他新生恭顺的像一只只绵羊,B感到恶心,不再说话了。虽然B自己没觉得这有什么,可他不寻常的安静很快引起了“主席”的注意,“主席”把B拉到身边,对他好言相劝,那语气就好像是安慰小同志的老革命。他对B说,自己大一的时候也是这样陪学长吃饭的,这很正常,不要不说话。“你要合群”,“主席”劝他。而且,为了向“小同志”示好,“主席”甚至把B安排在身边坐下。B非但不领情,他还觉得学生会主席是个二货。“主席”瞟了一眼还是不太说话的B,又瞅了瞅桌上其他驯良的新生,大喊起来“来来来,新同学们来给老生们敬敬酒吧!”B被惊呆了,他不觉得有人会照做,他认为身边这人是有臆想症的疯子:明明是差不了几岁的同龄人,学识和阅历还未必谁更甚一筹,怎么可能有人来敬酒?!他错的离谱,只见所有的同级生们都闻声而动,他们挨个来到眼前向“主席”还有“部长”们敬酒。B相信他们来自祖国的大江南北,出自各式各样的家庭;B了解他们有不同的梦想、爱好和特长;B不明白为什么这所有各具姿态的人能这么快屈从于“等级礼乐”和“官僚主义”。“他们做的多漂亮啊,恭维话说得一丝不苟,言语间的屈从就像对主人摇尾巴的小哈巴狗,他们渴望“主人”的认可和提携。而且,他们都知道从“主席”先开始敬酒。”讲到这里的B先生脸色已经不好了,他不忿地说,“我甚至很少给我爸敬酒,给他敬酒?这孙子做梦!”那时还处于惊愕之中的B不知道,这故事离奇的发展才刚刚开始。随着饭局的进行,大家喝的越来越高,“主席”的谈吐也因此越来越粗俗难耐。B开始用尽浑身的力气继续把眼前面红耳赤、“口吐莲花”的类猿生物看作一个人。他想着:把今晚熬过去就成,明天一早就走人。

他没能等到第二天早上。

在吃完返校的路上,“主席”依然拽着B讲话,他显然不想放弃这位倔强的同学。“主席”一边摇摇晃晃的撒酒疯,一边絮叨着大道理。11月的北京是有点冷的,况且“主席”喝的也不少,他这时候想要撒尿,确实很正常。离学校还有一段距离,B觉得,如果想要赶回去上厕所,就要走快点了。他甩开步子就自己往前走,“主席”却停下了脚步,他好像发现了什么目标,兴奋地跑了出去。只见他来到一辆宾利旁,脱下裤子、掏出胯下之物,撒将其来。泛黄的尿液射在轮胎和车门上,不时有尿花溅到四周,打湿了裤脚和鞋子。“主席”很过瘾,开始尖声叫骂起来,他用出不少很标准的仇富话术。B说,“我有考虑过把这人绊倒,让他自己尝尝尿骚不骚,可惜最终也没这么干。”B先生只是一声不吭地走开了。他从此不再过问校内的组织活动,也越发觉得身处的集体令他无法容忍。他至今依然会担心自己停在校门口的法拉利和杜卡迪在不经意间被尿液洗礼。所以B买了好几套车衣,“这样应该能解决问题,除非他掀开车衣尿,”B说。一群年轻人,打着学生会或社团的名号,干着更甚职场的油腻事情,在“象牙塔”里玩过家家还丑态百出,B一点也看不上。

又点燃了一根烟,B先生眯着眼睛吸起来。我突然想到最近他在自己的朋友圈里转发了一篇推送,那内容和他往常并不隐晦的炫富很不一样,文章介绍了一位疫情期间大量捐赠口罩的生意人,这位青年企业家,就是他自己。几年前,B先生为了逃离油腻而自己出去冲杀;可从我的视角看,这几年B自己却越来越像一个肤浅的布尔乔亚。我突然很想骂他,可是又骂不出口。因为,B至少获得了财富,而且过程不伤天害理,他本人也没为此分开双腿或双膝跪地。其实,年轻人的迷茫大抵相同:赚不到钱的想赚钱,赚到钱的要理想,更多的人,丢了理想也赚不到钱。我突然很失望,在过去,B的存在一直让我很欣慰。他用可敬的坚韧,把双手插进泥土里,捏出了自己梦中的愿景。我一度连祝贺他的话都想好了,那段话改编自《了不起的盖茨比》,我是这么写的:所以我们逆水行舟,将绿光紧抱在怀里,双臂再也不必向前伸出一分……

现在看来,我成功的朋友,B先生,他和我们其他所有人一样迷惘、脆弱。他可以花钱买到十二缸的跑车,也有了自己“极简主义”的小公寓,可他依然在自己的财富上怅然若失、左顾右盼。他不知道该把车开到哪里,也不明白该如何活出自己想要的样子,不客气地说,他很可能根本不清楚自己想要什么样的生活。他可以嘲笑中年人的无能,年轻人的妥协;却无法阻止自己走向油腻,面对孤独。B很特别,又很平庸。

我想起他的话,“乌合之众们在封闭的圈子里玩过家家,而其中的丑态却比外面的社会更令人啼笑皆非。”我特别想问,他逃离的是滑稽的丑态,还是无趣的“过家家”呢?我不明白了,但我知道我很想念那位穿着朴素的少年B,更甚于此,我想像B先生一样买一辆法拉利。

 Chapter 2: G小姐

G小姐坐在副驾驶座上抽烟,她白皙的皮肤在夜晚显得格外动人,环路上的各色灯光映在她深陷的眼眶上,让一对大眼睛闪闪发亮。虽然紧盯着路面,但烟头红色的火星还是吸引到我的注意,这火苗伴随着G小姐的呼吸在车内间断地闪烁,实在是美极了。为了不被二手烟燎到眼睛,我把车窗降下了一点,让大量的空气伴着强烈的震动涌入车内。好上头的气氛!我低头瞥了一眼车的筒形仪表,油还很充足。于是我把油门、刹车踩的更狠了,开始激进驾驶。

此时此刻,G小姐是我的女朋友,我正在接她回学校的路上。G小姐是少数民族,她的长相在我看来是很标准的高加索人。所谓高加索人,是“现代白人”的祖先。从英文的词义来看,高加索人的含义其实可以粗犷地理解为白人。在A国留学时,我在一次派对上遇到过一位波兰裔女孩,她从相貌到体型上都和G小姐惊人的相似。我也曾经对G小姐说过我觉得她很像一个高加索人,她听完却不屑地给我讲述了一个猥琐油腻男的故事:她过去曾在前男友的邀请下参加北京国际电影节。在会场,一位肥胖、黑矮的眼镜男对她说过一样的话。她看了我一眼,然后刻薄地说起那位电影、电视从业者与会期间刻意卖弄不怎么深厚的学识的样子。这话呛的我哑口无言,便再也不提起这茬儿。

G小姐充满异域风情的长相不是没有好处的,她本人学的是英语语言文学,辅上这样一张脸,自然在申请英语家教时容易讨得家长的欢心。毕竟在现在这个社会,来自南非的黑人英语老师会被抱怨有过重的口音。而事实上,南非人的口音比英国人的英语易于辨识的多。比如,曾经的白人世界首富伊隆马斯克先生就有很强的南非口音。我想,大约没有人会对他说:“你英语讲得不好。”总而言之,G小姐的高鼻深目、金发碧眼帮她在一个高档社区谋得了一份兼职家教的差事。而我正履行着男朋友的义务,接她下班。

我用来接送G小姐的车,是B先生借给我的。这是一辆2009年生产的日本敞篷跑车,它价格合理,动力也恰如其分的温顺。开着它你几乎没有飙车的能力和意外超速的风险,却可以体验无尽的驾驶乐趣。只要油门、刹车踩的重一点,转向动作稍微浮夸一些,车的后轮就会调皮地飘起来。而且,它还有一个可以敞开的车顶,这实在是大学生买车的不二之选。G小姐很喜欢这辆车,她也很欣赏B先生给这老玩具添的现代化设备 — B先生利用2009年还很流行的车载USB接口,接了一个蓝牙到车上,这极大地丰富了我们返校路上听歌的选项。为此,我很感谢B先生。没有那些流行音乐的话,我真不知道路上该和G小姐聊什么。我想起借车的时候,B先生是这么和我说的“车你拿去开就行,我现在也用不上。等你不想玩了,再还我。”这布尔乔亚虽肤浅,但确实很够义气。相比之下,我这个拿人手短的朋友才更应当感到羞愧。不过,羞愧归羞愧,我还是要尽全力利用这车去作乐,今天接送G小姐上下班就是如此。

G小姐又在放《血腥爱情故事》了。这歌在我看来,有点过于歇斯底里,G小姐却很投入,她说她觉得歌和我们的关系很搭配。歌词大致讲述了一个毒性的爱情故事,一对男女利用情欲互相控制、互相伤害直到将彼此千刀万剐。从某种程度上说,我的确认同她,我们的恋爱关系确实很有毒。只可惜,她过高地估计了我陷入其中的程度,如果我有能力置身事外,也就谈不上什么互相控制了。这段关系对我来说一直是一段插曲,而且,我们开始的很随意。

它起始于2019年11月。我当时刚结束国外的课程回京度假,在探访母校时再次遇见了G小姐。我出国前就认识她,虽然刚认识时对她没有什么感觉,但我还是本着养鱼的态度和她做了朋友。我们还没来得及发展出什么,我就离开学校了。她现在在我度假时找过来,我一点也不介意。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双人快乐呗。我并不为自己轻浮的态度感到自责,G小姐也知道我回国待不了几个月,我认为,她不过是想要享受青春罢了。我们在一节翻译课上迅速确立了关系。现在想起来,我作为一个旁听的同学在课堂上吵吵闹闹,确实很烦人。不过我不在乎,因为我只要快乐。

确定关系的当晚我们一起去喝酒,在酒吧二层的小隔间里,G小姐脱下了胸罩,她抓住我的手放在自己的双峰上。我很想矫情地说我感受到她慌乱的心跳,说我也和她一样意乱情迷,但是我不能。因为我只感觉到她傲人的双乳,以及她像樱桃胡一样翘起的乳头。我勃起了,于是当即吻上去。我本以为自己已经看透了男欢女爱之类的情愫,现在看来,在强烈的性冲动前理智的思考是那么的无力。这真是可怕的性张力,“Sexual Tension!”我在脑海里大喊。G小姐开始用舌头舔舐我的牙齿,我便配合着也把自己的舌头伸进她的口腔。那一刻,我觉得自己爱上她了。我觉得这辈子就这么过也未尝不可,我早在少年时就丢失了一切,尊严、爱人、抱负和家庭…我何不珍惜眼前的美好呢?一个人有几个20岁,又能体会几年20岁的性爱呢?我捧住她的脸,深情地说“我们去开房吧。”G小姐却突然开始抗拒,她说还太早,她要我再等等,随即又轻轻地吻了我几下。我很是有些失望,但还是尊重她的决定,我甚至开始欣赏这种刻意保持距离的行为。即便是享受原始的青春之乐,她也可以做的不失体面,我更喜欢她了。

我们第一次上床是四五天之后,在学校附近的一所宾馆里。我之前就住过那里,它比普通的情侣酒店要贵不少,不过房间的条件也好多了。为了G小姐,我觉得值。我们一进房间就脱了衣服,G小姐躺在床上点燃了一支烟。她那样子,就像是绘画里的希腊女神,烟草烧成灰又掉落在床上、地上、她身上,再一次,我在脑海里大喊“Sexual Tension!”我开始细致地打量起她,她的眉眼、唇齿、腰身、大腿、她小臂上浅色的绒毛还有她皮肤上的各色刺青。我注意到她的背上有一只彩绘的猫咪,那只猫的眼睛很有神,实在是漂亮极了。与此同时,G小姐也看着我。烟草逐渐燃尽,我们很快脱光衣服,一起去淋浴间洗澡。

热水冲刷着两个年轻、赤裸的躯体,狭小的隔间很快就充满了热腾腾的蒸汽。我帮她涂抹沐浴露,指尖在她身上游走,处处令人动容;她也顺势开始把玩我挺立的下体,动作温柔而有力。G小姐不小心弄疼我了,我不满地抽打她的臀部,留下红红的掌印。白色的粘液滴落在浴室的瓷砖上,那或许是沐浴露,也可能是别的。

我们抱紧彼此,在耳边呢喃,呻吟声越发放肆。

“咚咚咚!”突然响起了砸门的声音。“真是太他妈会挑时候了!”我骂着,同时放开G小姐,探出头去问“谁啊。”门外的人答道“警察查房。”我明白了,这样的事情我早有耳闻。这是G小姐特殊的民族身份导致的,她只要用自己的身份证登记入住,警察叔叔就必定会半夜敲门。我是第一次体验,但G小姐早就习惯了。她匆匆戴好文胸,穿上内裤就跑去开门。我很惊讶“你这样就去开门了?”

G小姐很淡定地回答:“是他们无缘无故来打扰我的。我不尴尬,尴尬的就是他们。”

门口的两个警察穿的很整齐,那是冬天的大衣和棉裤,而我们则湿漉漉地穿着内衣。

“不好意思,请您出示一下身份证。”他们甚至不好意思看我们一眼。

“好的,没问题。亲爱的,你去拿一下。”我身子倚在门的一侧,手撑着另一侧,对G小姐说。

她很听话地跑过去,向我展示着修长的双腿和依然红红的圆屁股。

“喏,给您。”G小姐很快就跑回来了。

警察还是不愿意看我们,抬着头问“请问两位是什么关系?”

“我们是同学,情侣、同学。”我顺手拿起旁边的学生证给警官们看。

“啊,知道了。”

“我能问一下为什么要查房吗?”G小姐在明知故问。

“啊,这个嘛。这是政策规定,我们也没办法。”警察们更窘迫了,我开始觉得他们很可爱。

“那您大概知道政策要持续多久吗?”G小姐眨着一汪大眼睛,显得很单纯。

“我们也不知道啊。我们只是按政策办事。”他们似乎想赶快逃离。

“嗯…啊…这样就没问题了。真是不好意思,打扰了,二位。”两位警官急匆匆地走了。

我关上门,G小姐看着我笑出了声。

“你知道他们会来查房的对吧?”我问她

“是啊,但是我不在乎。错的又不是我,我该干什么干什么。”她戏谑又真诚地回答。

我笑着点点头。我大概是爱上她了,真他妈的完蛋。

我还想着,G小姐就已经脱掉了内衣,她把被子掀开侧卧在床上,一条腿贴着身体提上去,这样的体态刚好完整地把她两腿之间的幽幽缝隙暴露给我。我知趣地褪去衣服,随后,两个身体律动着冲向高潮……

那天夜里,G小姐要求我抚摸着她的后背帮她入睡。我用双手轻柔地爱抚她的每一寸肌肤,从脖颈到腰臀。期间,她那只栩栩如生的猫一直盯着我。

接下来的几个月,我度过了许多类似的夜晚,和G小姐以及她背后的猫一起。肉欲很大程度上定义了我们的关系。我们在不同的场合做爱,有一次,G小姐在看电影时把我灌醉,然后在电影院和我抽插起来。我们最终晕了过去,等醒来的时候,影片已经结束,观众已经离场。

G小姐活得很放肆,她藐视一切权威、拒绝任何形式的摆谱、乐得嘲讽所有的虚伪,无论她藐视、拒绝、嘲讽的对象是否位高权重或约定俗成。她的反抗精神到了神经质的地步,很多时候是为了出格而出格。这样的个性也让她的人际关系走向极端,爱她的人爱的心碎、恨她的人恨之入骨。而只有我知道,她经常哭泣。

她哭的理由千变万化,有时是对未来的担忧、有时是对自己的失望、有时是对原生家庭的恐惧与悲悯。她说她不想留在北京,因为家里还有年迈的老父亲,而且她讨厌北京的天气、讨厌北京混乱的城市规划、讨厌北京的人、讨厌作为北京人的我;可是她有时又想留在北京,因为她说想和我结婚生子,因为她不想回去擦个口红就被指指点点,不想被安排嫁给一个不认识的同族人,不想回去做没有意义的工作,不想活在无望的城市里。她会恨我汉人的身份,她会恨我可以在任何企业里都能工作,而她必须到一个有足够多摄像头的公司,必须求得公司为她担保;她会恨我可以自由的出行,而她必须被查房、被单独安检,在过程中被莫名其妙的人搭讪、侵犯;她会恨我可以说自己的母语,而她从小被父亲送离家乡 — 她已经不会用母语写字了;她会恨我无法真正理解她,因为我怎么能够呢?我生来就是一个汉人啊。或许这就是“yellow privilege”?于是,她写了一首诗给我看:

I meant to be emperor’s girl

 My mother said so

I walked into the wall that night

I saw cold moon and different sight

 

I meant to be firm and loyal

The maid said so

I take off my cloth shamelessly

I saw cicada cried hopelessly

 

Every night I look up seeking the star

The one I saw at yesterday’s night

I wait to see my lover before the dawn

But all I find is my coffin in sight

她的笔触很稚嫩,可她的伤痛却血淋淋的真实。我为爱人感到哀伤,也越来越佩服她。这是一个会说四种语言,从小学毕业就一个人在陌生城市闯荡的女孩子。对于汉人来说她不够汉,对于本族人来说她不尽本。她不知道如何才能有一个未来,她根本不知道未来的大致方向在哪里。她只能尽情地学、尽情地吃、尽情地恨、尽情地做爱。她要想尽办法体会一切,在再也没有机会体会之前。我说她是我人生中的插曲,其实,我或许也只是她旅途上的体验。我无力给她什么,我所能做的只有让她体验的尽兴,让她爱的死去活来、让她痛的撕心裂肺。

其实,G小姐说的没错,我们的关系一如《血腥爱情故事》咆哮的那样。当痛和爱紧密地连接在一起后,你不会再渴求爱,而是对痛上瘾。这最终导致了我们关系的破裂。从某一刻开始,我们之间就只有恶意地争吵,尖酸地辱骂和报复性的性爱。我终于不再有能力陪她痛下去,也就丧失了继续爱她的勇气。和其他人一样,我自觉无法承受这份感情的重量,我逃走了。

在回到A国上课前,我和G小姐说了分手。那时的我刚刚买好离家的机票,她则在数千里外的家乡,在荒原上流泪。

此刻的我在大洋彼岸视奸她的朋友圈,看G小姐未曾放弃生活,看她还在朋友圈里和友人喝酒傻笑,看她还在如饥似渴地学习知识;看她还是不知道,不知道哪一天她可以不用再不知羞耻地脱下衣服,不知道哪一天她可以不再守着窗户,听春蝉绝望地叫。


Chapter 3: K女士

我于2020年2月和G小姐分手。在网络上阔别G小姐时,我坐在去机场的车里。我的父母坐在前面开车,他们一路都在叮嘱,可我心里想的却和谈话内容没有半分关系。

“你要注意安全,戴好口罩……”

“在学校一定多和老师沟通,有问题及时解决……”

“遇到事儿了也一定和我们说,能帮到的我们一定帮。另外,少点外卖,能自己做饭就自己做!”

……

我当然明白他们的好意,却并不把那些话当回事儿。因为,他们既低估了我的能力和经验,也实在是对A国的生活一无所知。我认为,面对这些叮嘱最好的态度,是置之不理。我理解他们的担忧,当时新冠疫情在国内肆虐,又有逐渐走向全球的倾向,儿子在疫情爆发时一个人飞出国,怎么想都是有风险的事情。幸好,我并不是一个人。

在确定行程前,我和多年的同窗好友K女士约好了一起出行。这次返校路途曲折,未知风险也很多,两个人走总比一个人闯安心些。我无比期待这次旅行,所以一在停车场取出自己的行李,就匆匆告别了父母。他们不愿意多付那么些停车钱,我也懒得说绵绵长长的再见。

只身走进首都机场,冬日的暖阳让航站楼变得温暖、宁静。我很快辨认出远处对我招手的K女士。她打扮的很有活力,笑容在阳光下泛出鲜橙色的光晕。我心情好极了,将她错认成青春女神赫柏。我大步走向未来,想起第一次遇见K女士的情形。

那是在大学的第一年,我作为新生到学生会应聘。面试我的三个前辈中K女士是最寡言的那一位,她安静地坐在讲台上,大部分时间在倾听,不时问我一些问题。但即便是偶尔的点评,K女士也不把所思所想全部袒露。面试当中我几度朝她望去,她的专注让人感到安心而温暖。K女士虽然话不多,新生们却大多认识她。她面容姣好、性格开朗、身材挺拔苗条,不仅是学生会的干部,也是模特社的社长。

当时,我和蓄着长发、且颇有女人缘的上铺兄弟都在她手下干活。在大学的第一年里,我和K女士的交流仅限于必要的工作沟通,也就是说,我们不熟。而第二年,她就参加了学校的交换项目,前往一所国外的高校,去攻读另一个学位了。关于她,我除了记得滥情的上铺兄弟曾体面地知难而退,就并没有什么其他的印象。

再后来,我也加入了同样的项目,前往同一所新学校,读一个新的专业。在2020年前,我们一直保持着不尴不尬的同窗关系。如无意外,我们的生活轨迹本会一直没有瓜葛。转机发生在2019年末,当时,新冠疫情爆发,各国纷纷封锁边境,如何返校成为了所有留学生面临的难题。我和K女士所在的学校建议学生们飞往第三国隔离,如此这般转移矛盾,再入境本土。故此,我们“迫不得已”相约一同前往T国隔离。

疫情就这样成就了我们的“罗马假日”……我们告别了自己熟悉的环境,远离了往常的社交圈子,开启了独属二人的世外桃源之旅。

两个20多岁的年轻人,在没有疫情限制的国家,是不可能老实待在酒店里隔离的。在T国的十四天,我们大约吃遍了当地所有的推荐餐厅。T国气候温润潮湿,物产丰富,相应的佳肴美馔让人目不暇接。当地的厨师们不缺乏鲜美的食材,也不吝于挥洒各种香料去恣意刺激食客的味蕾。古人云,“口腹之欲,何穷之有。”无法替K女士言说,对于我自己,那十四天可谓是口腔的至福历险。

伴随着各样味觉刺激在口腔中激荡,我和K女士也越聊越有默契。大到人生理想、未来规划,小到往昔琐事、审美品味,我们无所不谈。她说她鄙视“典型的留学生穿搭”,我说我欣赏戈达德的遗世独立。她说她想走最远的路、经历最精彩的冒险;我说我想发一笔小财,在热爱的领域贡献自己的才智,最后跳入西伯利亚广阔的冰湖,有尊严地结束一生。其实,再有默契的话语都显得多余,两个人可以和谐地做出每一个旅行决定,能够一起体验这所有鲜美的食味就已经很珍贵了。等到旅途结束时,她知晓了我过去人生的所有欣喜与悲痛;我也明白了她经历过的创伤,和对未来深深的期望。

这其中或许有迁就伙伴的社交礼仪在作用,但旅途也是真的怡情悦性。两周来,我们既没到景点参观,人挤人,也没有纵情山水间。事实上,我们的活动半径甚至没有超过10公里。之所以能够吃遍榜单,是因为酒店恰好位于市中心。

那段时间,我可以每天睡到九、十点钟,慵懒地吃一顿早饭、读书看报,等到下午再和K女士出门探索当地的美食。如果夜晚两人又恰好没事,我就会去K女士的房间和她下几盘棋或看一场电影。

我记得在T国温暖、潮湿的夜里,我们一起坐在旅店屋顶的酒吧,似乎一伸手就可以够到满天星空。我一边品味着手中的玛格利塔,一边遐想着这杯鸡尾酒背后的典故。那是一个以讹传讹的爱情故事,一对青年男女在旅途中相恋,女方最终在一次狩猎中被流弹击中,不幸去世。而男方回到家乡后,用苦涩的盐粒点缀出这么一款鸡尾酒,这就是玛格利塔。玛格利塔,是那位香消玉殒的丽人的名字。

如果可以选择,我愿意让这两周无限重复。可人生毕竟不是电影,快乐的时光总会结束,十四天很快过去,K女士先我一步踏上了返校的飞机。临走前,她似乎意味深长地给我推荐了一部电影。是伍迪艾伦的《纽约的一个下雨天》。片子虽是伍迪的老套路,但片中青春正好的男女对我来说却非常有代入感。

雨天本就是戏剧性的天气,它总向人们炫耀生命的蓬勃,更何况电影讲述的还是年轻男女的爱情纠葛。

当晚我纠结的难以入睡,凌晨在异国的街头胡乱奔跑。我大口呼吸着T国潮湿的空气,眼前的每一个角落都有K女士的身影。第二天,我赶在登机之前去酒店附近的纹身店做了一个新的刺青。并不是为了纪念谁或者什么情感,我只是不想忘记这十四天的旅程。其实,K女士有一位男友在学校等她归来,这一直是友谊背后的默契。故事的开始,我自以为精疲力竭、伤痕累累,便自信地加入了这场游戏,结局却出乎我的意料……

2021开年,我正在城市中心公园的门口等人。来这座城市一年有余,我一直很少踏足这里,现在站在此地,是因为 K女士的新公寓就在旁边。我在等她下楼,等她一起去新发掘的餐厅吃饭。在T国的美食探险,被我们延续到了新地方。我们无法摆脱生活的冰冷,但至少,每周有那么一晚,我们可以沉浸在自己眷恋的美梦中。我抬头看看她的公寓,这样的地理条件,房租不会便宜。不过,K女士的事业蒸蒸日上,已经成为了本地有名的签约模特,她大概也能负担的起。这一年来,她的学业和事业不断前进,我的学业虽然也还不错,但和她对比总还是让人感到寞落。

她总是这样的,她不会预告自己的成功,她让你自己发觉关于她的真相。正沉浸在回忆中,我远远地看到她准备穿过马路。这时,一辆轿车从街角拐来,K女士微张着手臂赶忙跑起来,像一只受惊的鸽子。看到这样的场景我忍俊不禁,“还是不会过马路,真不像是大城市长大的闺女。”

“每一个城市都有其独特之处,令人难忘。这很难说,罗马!无疑的,就是罗马!”电影《罗马假日》里的公主这样回忆。而我只能安慰自己,或许结局不尽如人意,但是过程和结果是有益的。大家都发展的不错,这不是很好吗?正在这时,手机里的应用发来一条通知,它告诉我2020年我循环最多的歌曲,是尧十三的《雨霖铃》。它的词作者柳永曾写过这么一句话,“青春都一饷。忍把浮名,换了浅斟低唱。”柳七郎眷恋自己的伤怀与雅兴,他最后在贫困中孤独病死,是熟识的妓女们集资埋葬了他。

我微笑着看着逐渐向我走近的K女士,她一如既往的动人。又一次在阳光下,她几乎化身为青春女神赫柏。“似乎是时候说再见了”,我告诉自己,“人生必须前进,唯有不断地前进!”

 

Chapter 4: 芝诺悖论

与芝诺悖论的相遇

什么是芝诺悖论?在浏览了互联网上的相关词条数十遍后,我依然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这里不妨粘贴几段百度百科的相关解释,供读者自己认知。

“芝诺悖论(Zeno's paradox)是古希腊数学家芝诺提出的一系列关于运动的不可分性的哲学悖论… 两分法悖论是芝诺提出的四个悖论中的第一个。”

“芝诺:“一个人从A点走到B点,要先走完路程的1/2,再走完剩下总路程的1/2,再走完剩下的1/2……”如此循环下去,永远不能到终点。”

“假设此人速度不变,走一段的时间每次除以2,时间为实际需要时间的1/2+1/4+1/8+......,则时间限制在实际需要时间以内,即此人与目的地距离可以为任意小,却到不了。实际上是这个悖论本身限定了时间,当然到达不了。”

我并不是数学家,更没有成为哲学家的学识和胸襟,当然也就不敢对这个悖论不懂装懂地妄加评论。不过,芝诺悖论确实经常让我陷入思索,也不断带给我悲伤。

可以想象吗?一个可怜人被禁锢在有限的时间里,永远也到达不了目的地、达成不了圆满!多么可悲的、我们一生都在面对的现实…

可以想象吗?有限的时空可以轻易被切分成无数份,在局限中达到永恒。生活并不无趣,生命也充满意义,你只需乐观而勇敢…

芝诺悖论曾让我着迷,正如我一度着迷于名叫Z的她。

北京秋天一个下雨的午后,我第一次“遇见”Z。落日余晖中的斜风细雨,每一滴都晶莹剔透。她站在办公楼的门口等出租车,乌黑浓密的卷发辐射出温暖的气息。我确信她看见了我,也发觉她微微偏过头,显然不希望在下班后和同事聊家长里短。我猛地转过头去,多年来无法克服的羞怯再次战胜了我 —— 面对漂亮女孩的冷漠,我常常无所适从而胆怯,只能用同样的冷漠保护自己。

那一刻,我为了骄傲选择前往反方向的地铁站,同时将无可否认的美留在心间。

她是我的同事,而我是刚刚毕业走入职场的新人。

为了让摸不着头脑的读者们有些头绪,这里不妨提供一些背景介绍:

2021年8月初,我本科毕业,辗转数十小时的航班以及三周的防疫隔离回到家中。我放弃了在心仪的教授门下读直博的机会,回到北京进入公关行业,成为一名不情不愿的上班族。我的第一个办公室位于国贸地区的一幢老办公楼中;我的第一个行业令我窒息,它既包含了所有办公室都有的勾心斗角、阴阳怪气,又似乎不能产出价值 —— 对我来说,公关广告像是自己搭台子自己唱戏(后来纽约让我的这一认知有所改观);我的第一群同事主要是年轻、靓丽的都市女性,她们的美貌与能力令人耳目一新,同时又年轻的可怕;我的第一份工作经常加班,我常常感到疲惫不堪;我对职场产生了消极的念头。

兢兢业业地开始了职业生涯,我每天尽可能多而高质量地完成任务、很少对领导说不、力图和同事搞好关系、在饭局中既不吃饭也很少插嘴。而Z是我美丽女同事中的一员,她快要24岁,在办公室中她带着同样的稚嫩与礼貌,拒同事于千里之外。

雨中的邂逅虽让人难以忘怀,继那之后我却很久没再和她说过一句话,只是默默期待在每天的早上看见她的身影。记得一次午休时间,她蹦跳着对帮她带咖啡的同事抛出飞吻,卷曲的长发惹人瞩目,洋溢着青春活力的她将我深深吸引。此时的我一点都不知道,自己心里看到的令人动容的活力与青春可爱将带来怎样不理智的情愫,将如何引我走向迷恋的深渊。

爱恋及与之有关的经验

在2021年的最后一天,我爱上了她。

2021年12月31日我们第一次约会。约会的契机说来好笑,在一次午休喝咖啡时,Z漫不经心地提到想去试试北京西边的一个密室逃脱,并将场馆的链接发给了我。诚恳地讲,我的第一反应是:或许她想要一个人陪她一起去玩,而我恰好是合适的人选。后来我才知道,那不过是她当时在没话找话,席间的另一位女同事 —— 我的直属领导,恰巧不被她信任、喜爱。她发链接给我,不过是因为没得选,当然,这在一定程度上也符合了我原本的解读。我默默将这件事记下,并在几天后正式向她发出邀请。她答应了,之后的几天却没有再多和我讲一句话。

2021年12月30日,困惑不堪的我不得不再次确认31日的行程是否照常。当时,我正在看望自己的外婆,我在老人身旁焦急地等待她的回复,暗自祈祷不要出糗。收到她礼貌的肯定后,我长舒一口气,与其说为即将到来的约会感到兴奋,倒不如说感激她照顾好了同事间的体面周全。第二天与她见面时,我的心态轻松而随意。我依稀记得自己上一次感受到与人真诚相识并灵魂契合,是因为见面前我下定决心,要勇敢且坦诚地与人相处。面对新的机遇,我鼓足勇气,带上了同样可爱的真诚。

2021年12月31日上午十一点,我走进一家Costa Coffee,遇见了已经在此等候的Z。她浓密卷曲的长发又一次惊艳了我,对她容貌的关注近乎成为我新的“怪癖”。

Z居然在约定时间之前就到达了目的地、她的妆容精致优雅、她的谈吐礼貌有趣、她不愿意让我请客吃饭… 种种这一切都让人惊喜,当时,我还没能理解所有这些克制与魅力背后的含义。考虑到读者中或许会有涉世未深的小男孩,这里不妨分享一些经验。在一次次的失败与尴尬后,我才逐渐理解了这些内敛又“约定俗成”的规矩:

1.             无论你给自己怎样冠冕堂皇的理由,约女孩单独出来时,她和你一样也会考虑这次出行的含义。为自己和对方负起责任来,不要想当然,了解自己的需求、确认相处的手段、把握好距离。

2.             对于传统的“中国好女孩”而言,第一次约会时她会比平常更加体贴、礼貌、“善于倾听”。她只是想保持距离,她没有被你的魅力折服

3.             在适当的时机结束你们的约会。不要过早结束让她误以为你感到厌烦,也不要将约会拖得冗长,将对方置于想要拒绝却又不好意思开口的窘境。

4.             谨慎选择聊天的话题,尽量真诚且有趣。可以分享关于自己的故事与过去,但尽量不要提到自己的情史。

5.             如果你不能百分百确定对方有意和你开展一段关系、或至少与你继续相处,那么,她并不喜欢你

6.             大部分的爱情都始于“见色起意”。英俊干净、风趣幽默、能力出众、成熟包容、善良可靠,不要假装自己是这样的人,尽力变成这样的人。没有这些基础的浓烈爱意,只会感动自己、困扰他人。

7.             诚如所有父母讲的一样,“爱情是缘分”。十之八九,你喜欢的人不喜欢你,喜欢你的人你不喜欢。恋爱中的人没有优劣之分,爱情的选择无关比较。带着坦诚、开放的心态与人相处,如果碰壁,请当即立断向前看。(你的爱有更好的去处,而她/他不值得你的热烈。)

……

诸如此类的经验和默契还有很多,请读者们在漫漫人生路上自行补充。

与Z的约会让我短暂地重温了曾体会过的幸福与惊喜。我们漫无目的地在北京开车闲逛;我们兴奋、热烈地讨论音乐、艺术与生活;我们一起犯傻,作出愚蠢的决定,又一同嘲笑自己……从上午十一点到午夜凌晨,每一个瞬间都不让人感到无趣。Z女士非常聪明,她经常温柔而幽默地“回怼”你的鲁莽、谎言、或是笨拙。

我告诉她“作为专业人士,我保持着将电影看完再评论的底线,”可惜我们当天选择的“电影”实在难看的过分,我只坚持了十五分钟(“果然是专业人士呢“);在我有些笨拙地问起她在伦敦的生活经历时,她嘲笑般指出这次转移话题的生硬(”这么硬的吗,哥“);我自信可以记住停车位的号码,可她还是留心拍下了照片,当我在停车场晕头转向时,她狡黠地掏出手机、打开相册…

她美极了,24岁的Z精心而慵懒地经营着自己的人生。我看到的她,被自己的美丽和聪慧困扰着 —— 职业发展上,很多难得的机遇都曾摆在她的面前;生活中,她以自己的方式逼近着想要的状态、渴求的爱情、长久的目标;我想她本可以幸福、精彩地度过一生,但她却总因为一些幼稚、顽固的想法错失良机。不过,这些都不是我爱上她的理由:

我爱上Z是因为她告诉我家中老人去世时她感受到的难过与无助。

我爱上Z是因为她告诉我,她“想要不“卷”却又有意义、不混日子的工作。

我爱上Z是因为她告诉我,她好想要一个可爱的女儿,这样她就可以打扮她、爱她,一如Z的母亲所做的那样。

我爱上Z是因为她告诉我,她想要在自己的阳台上装明亮、温馨的灯条,想要养一只自己的小狗。

我爱上她是因为,我不再想追求虚无缥缈的理想了,认真生活就是我的目标。

我将要多么失望……

我们可爱的同事们

第一次约会结束后我兴奋不已,在将Z送回家后,我亢奋地把车开回了家。(这里选用“亢奋”这个词,是因为开车回家的途中我常常兴奋地大叫起来,这个习惯也持续了很久。)我很确信自己恋爱了,而且我告诉自己,“这一次我无论如何也要成功!”

可惜,同赴约前一样,Z在约会后又一连几天不曾联系我,这让我再次感到疑惑不堪。期间,发生了这些事情。

Z的办公室好闺蜜M女士,是和我合作最密切的同事。M女士比我们年长几岁,我和她有着亲密无间的合作与另人安心的默契。遇到一个有事说事、能力出众、又富有责任心的同事,是多少上班族的梦想。在上班的头几个月中,M女士是帮我分担完成不了的工作的人,是“强迫”我完成工作就跑路,不要和人“卷”的人,也是一起吃饭、“唠家常”的饭搭子。

在愁眉苦脸一周后,我终于在M的追问下向她坦白了。M感到兴奋又欣慰,按照她的话说 —— “弟弟妹妹长大了,我好开心。”

她旋即约我们午休时一起去国贸的滑冰场。滑冰滑到一半,来自广东的 M女士灵活、飞快地与我们拉开距离,留下两个不会滑冰的北京人在冰面上颤颤巍巍、互相搀扶。回忆起来,这无论如何是一次糟糕的约会。Z的冷漠没有一点改变,我除了无所适从又开始被强烈的激情折磨。这次约会也成为了压垮我的最后一根稻草,我无法忍受继续猜测的痛苦(现在回想起来,其实根本没有猜测的必要。)当晚,我向Z女士正式表达了我的心意,原文如下:

“Z你有空吗?是这样,我想真诚地和你讲一下:”

“上次一起出去玩(2021年12月31日),我真的很开心,你讲的每一件事都让我很感兴趣,我非常希望能继续了解你。但我不知道你是怎么看我的,或者有没有兴趣给我这个机会向你解释我自己。如果你没有兴趣的话,我完全理解,咱们就还是同事,朋友。如果有兴趣的话,我希望可以更多地和你单独相处!”

我做足了心理建设,自认为得到任何答复都不会感到失望与难堪,却收获了意外惊喜。在得到Z肯定的答复后,我又倾尽毕生所学,用各种方式表达了自己的爱慕。

关于那天的很多细节我已经记不清楚了,但我确实知道这些……

Z第二天约我一起吃饭 —— 当天她要出席客户的媒体活动,工作结束后我们便一起在附近共进晚餐。收到邀请时我正在开会,时间也不过下午5:30,还远远没到下班的时间,而赶到现场需要花掉我很久。于是,我认真而沉重地同当时带我入行的同事L小姐说:“我可能需要翘班了,因为我有很重要、很重要的人要见,但是我不知道如何骗领导,你能帮帮我吗?”

L小姐立刻猜到了我想翘班大约是要去见哪位姑娘,她不仅没有阻止我,甚至鼓励我马上动身,她说“你随便扯个谎,甚至直接就跑都行…… 上班算什么,快去见重要的人吧!”

她的答复让我稍稍有些错愕,毕竟,我提前离开意味着她要做更多的工作,但这并没有困扰我太久。几秒钟后,我弹射起步,飞快地穿好风衣、戴上围巾,发疯似地跑向离办公室最近的地铁站。很长时间以后,L女士在与我聊天时重新提起这件事,显然我年少无知的热烈和“轻浮”打动了她,那一刻,她选择成全我的希望。

这件事我至今都非常感激。

当晚的相聚没什么特别的,我依然自顾自地讲述着诚恳的情话,Z有些被我的独白打动了,决定给我更多的时间与机会。这对她来说并不容易,Z本质上十分保守,最贴切的可以形容她的英文应该是“restricted”。冒着可能分手,分手后会相见尴尬甚至两厌的风险,与一位男同事发展出恋爱关系远远跳出了她的舒适圈… 可惜,她还是给了我机会。

那天夜晚,以及之后与Z共同经历的很多夜晚中,我的心脏与大脑被汹涌的爱意包裹。这样的不理智蒙蔽了我的双眼、阻碍了我的思考、扭曲了我的判断。这样的情愫很难被记述,不过我认为,达达乐队的一首歌做到了,我最中意其中的这一段:

“……

你告诉我爱就是森林,我向森林奔去;

你告诉我爱就是海湾,我向海湾骑行;

你告诉我爱就是云朵,我向云朵飞翔;

你告诉我爱就在,你的心中,我轻轻吻你。

……”

达达乐队伙同我自己,感动了我无数次。

你也听摇滚吗?

既然聊到音乐,这里不妨简单解释一下音乐对我来说与恋爱有什么关系。

人与人实在完全不同,恋爱中大家心动的原因也千奇百怪。有些人的爱恋被嗅觉定义,初次见面时对方散发的气息很可能会决定恋爱的成败;有些人的爱恋因味觉而起,可能相似的味蕾,或一起经历的各式味觉刺激会是最好的调味剂;有些人沉迷于视觉魅力;当然了,触觉、性张力、甚至人格魅力,种种这些都可能是刺激强烈欲望的诱因。而对我来说,音乐是强效的催情剂。

一个下雪的冬天,在一起驱车上山的路途中,我第一次和Z深入的聊音乐。当年的我深受一位考古学家朋友的影响,迷上了一群很难被定义的华语indie“摇滚”乐队。他们来自祖国的大江南北,大多都登上过 乐队的夏天 这个综艺舞台。

让我印象深刻且十分喜爱的音乐人包括:Joyside、Casino Demon、达达乐队、椅子乐队、白皮书乐队、Deca Joins、甜约翰、盘尼西林、新裤子、尧十三、草东没有派对、万能青年旅店、木马、告五人、五条人、伍佰、落日飞车、Lucky Tapes、梅卡德尔、华北浪革… 甚至还有李志

但其实,从小学到高中我比较喜爱的音乐人应该是Pink Floyd,Radiohead,Beatles,David Bowie,Queen,Oasis… 甚至是Bob Dylan,还有Linkin Park。

说我特别喜爱这些乐队其实多少有些违心,因为我既不会盯着一支乐队没完没了地听,也鲜有时间和兴趣去深挖关于这些音乐人的知识与背景。简单来说,我只是听他们的歌,而且好听的我就听,不好听的我就跳过,不带任何感情、更谈不上是乐迷或“发烧友”。

总之我和Z聊过很多次音乐,并惊讶地发现我们的品味居然有不少相似之处。Z多少认可我的一些选择,而她歌单上的大部分音乐都带给我惊喜。这里我真的很推荐恋爱中的情侣或是正在约会的青年们分享一下彼此的歌单,这是快速增进感情、深入了解的好方法。

所有这些乐队中,我最不该和Z谈论的应该是Oasis。我其实只喜欢、了解有限的几首Oasis的歌。但Z是深藏不露的Oasis粉丝,再一次,我卖弄不怎么丰富的学识的样子只让人觉得浅薄又乏味。不过我还是想为自己辩护,有好几首Oasis的歌曲我是真的非常喜爱。而且,即便是现在,我也不清楚Liam和Noel谁是哥哥、谁是弟弟。

我和Z顺利成章地成为了网易云好友,我认真仔细地听遍了爱人歌单上的每一首歌,将其中不少纳入自己的收藏。而实际上,我几乎不怎么用这个平台,网易云音乐在我的手机上沉寂了很多年,直到我与Z相遇。后来,分手一段时间以后,Z取消关注了我的网易云账号,设置了访问权限… 我再也不能了解她的歌单和她最近喜欢听的歌曲了。

Z的“绝情”让我十分痛苦。即便是恋爱时,我也感觉自己完全不能了解她 —— 她似乎从来没有卸下防备。一直以来我都只能通过观察她的听歌行为来逼近关于她的真相。Z的这层防备让我如此痛苦,以至于最后我也分不清驱使我的究竟是不甘及求知欲,还是无法被阻断、掐灭的爱与迷恋了。

我不知道Z会不会有一天也成为这篇文字的读者,我暂且浪漫地假定她会吧。下面这段话送给你,希望它能解释清楚我的灼人的关注:

“我来告诉您为什么。这是个办法,它能让我知道,如何能让你感动流泪,能让你有动力;让你说出来,你想要什么或不想要什么……”

可爱的礼物与甜言蜜语

在开始这个小章节之前,我首先要控诉公关广告行业对我创作能力的抹杀以及才华的荼毒。无论是中英文的Dramatic Writing还是新闻稿写作,我都十分擅长。学生时期,我既优质地完成了很多不同类型的文章写作,也一直保持着强烈的创作热情。仅仅一年时间,我的激情消退了、我的创造力消失了,因为产出了太多违心而无意义的内容、遇到了太多能力有限又态度强硬的中年客户和上司,写作终于变成了让我痛苦的事情。到最后,我甚至无法流利地表达出有创造力的情话。我展现出来的乏味,有一部分,是单位的责任!

在这里我想告诉所有曾经的国内的同行们,宣传文案本可以很有趣哦,它不必是bureaucratic mess。回头是岸,希望你们迷途知返。


好了,现在来讲一讲甜言蜜语以及可爱的礼物。

(我引以为傲的一些可爱的礼物 —— 一捧红玫瑰以及《纯真博物馆》)

在一起后没多久,我决定带上Z一起去北京西郊的虹井路赏雪,这是我做“鬼火少年”时一直想跑却没能去跑的山。不得不说,下雪时的虹井路实在美极了!与Z见面前,我绞尽脑汁想要制造浪漫的惊喜。思来想去,我认为还是经典、老派的浪漫最能表达我的爱意。我找到心仪的书店和花店、精心对我的礼物做了设计与包装、认真思考了要如何向Z呈现这份惊喜,然后满心欢喜地出发了。

这份礼物Z既谈不上喜欢,也说不上讨厌。她告诉我,她很害怕仪式感和惊喜。其实,这对我来说不是仪式感或者惊喜,当时的我只想每天以这样的方式出现在她身边。

在开上虹井路的途中,家里留给我用的前驱高尔夫小轿车不堪雪地山路糟糕的抓地力,在中途抛锚了。我虽自认为驾驶经验丰富,但这样的突发情况依然让我揪心又紧张,毕竟车上坐着自己心仪的女孩、车子又抛锚在了雪天的半山腰,安全问题和面子问题实在让人大脑过载。

稳住车身姿态,踩死刹车,拉手刹,熄火,下车扫清车轮下放及周围的雪,等冷却液和机油恢复正常状态,准备好后再次启动,试探着挪动油门、刹车、方向盘……

我总算是有惊无险地把车开下了山。回家的路上,我告诉Z,我最近找人算命,他们说我将要与恋人走到最后。Z痴痴地看着我又转头看窗外的风景,她显然愿意相信,也敬畏冥冥之中的缘分和力量。(男性读者们你们好,就我所知,大部分女孩子都相信哦。)

我握住了她的手,又开始抚摸她的大腿。Z一开始很紧张,随后慢慢放松下来,透过她的牛仔裤,我仍可以感受到这条修长的双腿下隐隐的脉搏以及跃动着的青春活力。一瞬间,原始的欲望和占有欲充满了我的大脑,我开始幻想不堪的场景。如果可以,我想以各种方式体验她的双腿、身体和一切,我的迷恋开始了……

强烈的情绪如同毒品一样让人上头,犯迷糊之际我曾经和Z说过这样的话:

“请你相信我,我会爱你到生命尽头。”(“哥,你真的要在这里说吗?”)

“我真的好喜欢你的头发,每次见到你时,我都被它散发出来的温暖包裹。”(“夸头发也没有很开心。”)

“你好像一只小黄鸟哦,真的太可爱了!”(“你这也太不害羞了…“)

我也不知道这样的甜言蜜语是会让恋人高兴还是让她怀疑我是一个渣男。套用网络流行词来说,她可能更怀疑我是“文艺烂心男”吧。我要严肃认真地再次重申,我的每一句话都是认真的。在当天我所遇见的、我的大脑所看到的那位可爱的Z,我从来没有背叛过对她的爱。God be my witness,我会爱她到生命尽头。

对未来的幻想与尴尬的相遇

在热恋时,我和Z也曾幻想过未来的生活。

Z很喜欢去老城区,有几次我们便散步走了过去。届时,Z正打算跳槽,我也在思索如何规划未来的人生。

我想起了母亲在那段时间的激动,她头一次看到我开诚布公地对她展示自己正陷于疯狂的爱情,便开始动心思准备 —— 她在规划如何使用家里的财产为我准备婚房。

我真的很感激母亲,毕竟,现在的年轻人如果没有家里支持,恐怕一辈子也难在北京市区买房。妈妈愿意这样支持我的爱情,让我体会到从没有过的家庭温暖。不过,恐怕房子对我来说也没有那么重要。我想要的人生,是自己创造的,谢谢您妈妈。

在老城区漫步时,我们考虑到Z 新单位的地理位置,以及我可能会去的新企业,思索着日后要去哪个社区居住。周遭环境、交通系统、地理位置、社区条件以及可以拿出来的预算…… 我们聊了很多,到最后,我觉得惠新西街南口附近会是不错的选择。

对这一事件的回忆或许是我最甜美的记忆之一。当时,我们的关系迅速升温,以至于牵扯到了双方家庭。

在一次下班送Z回家时,我们坐在她家楼门口开始卿卿我我。温存到一半Z突然跳起来跑开了,我本在上下其手,突如其来的变故让我空落落的。我顺着Z跑开的方向看去,只见她挽着一个中年男人,拽着他进了楼。原来,是她的爸爸出来倒垃圾。这大概不会给叔叔什么好印象。

另外一次,我邀请Z周末来我家吃饭。我对自己的厨艺十分自信,自认为早就超越了父母,自然想要显摆一下。我提前和母亲打好招呼,麻烦她先出门,在收到我的信息后再回家。没想到她误读了我的消息又忘记了约定好的暗语,提前回到了家里。我窘迫急了,甚至开门后又把妈妈关在门外。

Z小姐惊异地娇嗔“你怎么能把妈妈关在外面!”

我在她的压力下开门,然后看着两个女人嘘寒问暖,感到羞愧难当。

妈妈很喜欢她,Z小姐高挑又瘦弱,妈妈劝她要好好吃饭。我看着镜子里Z又瘦又长的双腿,又看看有些尴尬的妈妈,其实妈妈也很可爱。

我们逃离家里后,母亲看见并品尝了我准备的丰盛午餐,在后来的很多月里她都以此要挟我“怎么?能给前女友做饭,不能给妈妈做饭吗?”

我希望,我可以无数次再给妈妈做饭。我希望余生可以一直不断给我爱的人,我的家人做饭。

无法回答的问题

写到这里,甜蜜的内容几近结束,我也已经疲惫不堪。请原谅我的自私,允许我短暂地解释一下分手的理由吧。

在关系的后期,Z小姐选择了断联、不回消息、冷处理、拉黑。

每次见面她都会用一个我无法回答的问题折麽我:“你以后究竟打算做什么,五年后你要干嘛?”

我不过22岁出头,我实在没法回答这些问题。未来会有什么样的机遇、发生什么样的事情是我完全无法预测的。这份安全感我无法带给Z。

虽然我认为,我们分手的原因是别的什么,而且这个原因我至今也不能确定。或许,她从来没有坠入爱河吧……

在一个同事的生日聚会上,Z甚至不私下和我讲一句话,席间却佯装无事发生。很久以来,需要向外界保密这段恋情就已让我痛苦,她满不在乎地做戏更让我心痛不已。

我需要大方、坚定的爱。

当天晚上,我看着许久没有回信的聊天记录,敲下了最后一篇“小作文”,决定午夜一到就发给她。

这个离谱的女人在午夜来临之前对我提了分手…… 我对“小作文”稍加修改,还是发了出去。

自此以后,我们一别两宽。再见,芝诺悖论!

我们的时间终究是有限的,我没能在有限的时间里走到终点。不过,我的爱是无限的,我轻易地把时间切割成了无数份,永久地保留下其中永恒的爱。我的内心有一张爱的地图,它点亮着世界的很多角落,其中不少属于你,Z。

一个小孩 + 纯真博物馆

还记得我曾送给Z一本《纯真博物馆》吗?老实说,送她这本书之前我也没有看完,分手以后,我才慢慢完成了阅读。现在这几乎是我最喜欢的书之一。

在我的脑海中,我们的道别应该是这样的。

我要向她道歉,我要带着确信此生将不再见到她的轻松,笑着对Z说最后一声“再见”。Z也许会惊慌失措,因为当我走出门时,她将明白那是她最后一次看见我,而我,将会沉浸在那种就像过去她让我感受到的沉默里。

当然了,这一切都没有发生。Z更不会沉浸在某种难以言说的沉默中。她应该很开心吧。

在北京的最后几个月我经常骑自行车。自己骑或是和家人一起。

我常常在路口等红绿灯时骑车围着父母转圈,经常在条件允许时猛地骑车冲向前方,又冲回来。

爸妈觉得我一副不太聪明的样子,他们常常笑的肚子疼,觉得自己养了一只大金毛犬。他们现在也不能理解我这么做的含义。

多年以后,我再次变得害怕失去,我想把一家人永远圈在一起,虽然其实大家已经分开很多年了。

我很珍惜现在的和谐,我想这份和谐太来之不易、太脆弱、太转瞬即逝了。所以我要围着它转圈,我要猛地冲出去、再跑回来。我失去了Z —— 失去一个了组建爱与家庭的希望,我眷恋现在的假象。

再后来,我经常自己骑车。我好几次深夜跨越整个北京从我家骑到Z家,祈祷着她不要突然出来撞见我,那样我会很尴尬。骑车的时候我经常告诉自己,再骑1/2,再骑1/2,再骑1/2…….

现实世界没有那么多浪漫的解释,一直骑下去,你总能骑到的。

分手很久以后,我终于带着沉重、酸痛的双腿,回到了现实世界。

The End

最后,我要感谢此前未能提及的两位好朋友,Rainie以及🐛哥!文字很难表达我对你们的情谊和感激。谢谢大家,在我滞留北京的最后几个月,我们一起制造了令人难忘的回忆。我现在在纽约过的很好,我想你们,我爱你们!(2022年10月4日,星期二)



(附一张我现在的照片)

(我们唯一的合影)





 

论说文《关于美国印第安人》

作者:赵燕强

    每个人都听过哥伦布发现美洲大陆的故事, 可是当这位意大利人的船只靠近美洲大陆时,岸上已经有人向他招手了。毫无疑问印第安人才是这片土地上最早的居民。在印第安人的信仰中,土地是神圣的,属于所有形式的生命,大家共有。因此在欧洲人到来之初,他们心甘情愿地和这些陌生人分享这片土地。

    关于印第安人的由来,流行着各种说法。一种理论认为,美洲大陆印第安人来自于生活在西伯利亚的部分游牧部落。但是许多印第安人并不认同这种理论,他们认为他们的祖先在人类之初就已居住于此,而非从亚洲迁徙过来的。不管事实到底如何,当欧洲人到达这片大陆时,这里已经居住着大约三千万土著居民,分属8个语系,讲300多种语言,散布在600多个部落,共同创造了印第安文明。

    印第安人萍踪所寄,随遇而安,因居住于不同地区,又形成了各自独特的生活方式。根据这种强烈的地域性,美国印第安人可分为东北、东南、西南、西北、平原加州等群体。比如说纳瓦霍人Navajo部落是美国西南印第安人的一支,所讲语言属于阿萨巴斯卡Ashabathcan语系。印第安人虽有悠久的历史,却因无书写文字只好以口相传,其中精髓难免遗失。虽人数众多,却各自为政同室操戈如一盘散沙。许多部落之间言语不通,只好以手语交流,信息之闭塞可略见一斑。欧洲人正是利用了印第安人的诸多弱点各个击破,使欧洲文明迅速席卷美洲大陆。

    在西海岸,西班牙国王于1769年宣布加州是西班牙的殖民地。此后西班牙人蜂拥而至,用三种方式征服印第安人。其一建立传教点,用宗教的力量改造土著居民,迫使其坂依天主教;其二设立军事要塞,当印第安人起来反抗的时候,用武力镇压;其三兴建城镇,以血缘的方式同化印第安人。当时加州的印第安人有30万之众,而西班牙人不过只有几千人。但西班牙人利用他们文化军事心理上的优势迅速占领加州,印地安人成了西班牙人最廉价的劳动力和财富的创造者。与此同时大批土著居民由于对欧洲人带来的疾病毫无抵抗力,对新的生活方式无法适应而大批死亡。

    在东海岸,英国殖民者在抵达美洲大陆时,得到了印第安人的真心帮助,并和他们一起度过了第一个感恩节。但当英国人对土地需求增加时,开始驱赶印第安人。英国人以提供保护为理由夺取印第安人的土地。英法两国为争夺土地大动干戈,丝毫没有把土地的主人放在眼里。1763年当英国战胜法国后,英国王室立即将阿巴拉契亚山脉作为白人和印第安人疆域的分水岭,明目张胆地将大片的印第安人的领土占为己有。

    以天赋人权为理念而建立的美国,尽管向印第安人作过无数美好承诺,绘制过一幅又一幅和平共处的绝妙蓝图,但是一旦发生利害冲突,美国政府总是毫不犹豫地诉诸武力,将印第安人迁入保留区。从1776年美国建国到1891年的115年间,美国军队和印第安人发生过1470次武装冲突。印第安人也曾奋起抗争,保卫自己的家园和生活方式,但最终矢尽兵穷。到1891年止,绝大多数的印第安人部落都与美国政府签订了和约,迁入印第安保留区。美国人以征服者自居,清理印第安人。一方面教育印第安人使之融入白人社会。另一方面通过武力,重新洗牌,令小部落逐渐消亡。从1954年到1962年间,美国国会以法律的形式,令100个印第安人部落消失。如果说在1492年,印第安人的土地是一片汪洋大海的话,那么500年后,留给的印第安人保留区只是汪洋大海中的零星岛屿。

    从1927年至1941年由美国政府出资,在印第安人的圣地黑山地区雕出了四个总统的头像。印第安人则以其人之道还其人之身,在距总统巨石十几英里处,雕出印第安人英雄疯马头像。由于缺乏资金,开工已达半个多世纪至今仍未完工。美国联邦政府曾多次表示愿意出资,帮助印第安人完成他们的夙愿,但均遭到了印第安人的拒绝。他们想要靠自己的力量,完成一件世界上最大的石雕工程—— 相当于四位总统头像大小的疯马头像。印第安人苏族酋长说:我们要让白人知道,我们红人也有自己的伟大英雄。

    今天大约有200万印第安人生活在美国的版图内,其中1/3居住在314处印第安保留区里,2/3分散在美国的大中小城市。在融入美国主流社会的过程中,涌现出众多印第安人的律师、医生、作家。他们学会了用法律手段向美国政府讨回公道。例如印第安苏族为夺回黑山圣地,将美国政府告上了法庭。法院判美国政府应向印第安人赔偿数亿美金。但是印第安人拒绝接受这一判决。他们要的是土地而不是金钱,至今有关诉讼仍在进行中。在印第安保留区里有一所大学,这就是纳瓦霍社区学院。一次有位记者问该校校长,保留区内和保留区外的大学最主要的区别是什么,该校校长意味深长地说,在这里我们从不教学生美洲大陆是哥伦布发现的。

(此文发表在中国“地图”杂志2004年第二期)

随笔《走进大峡谷》

作者:赵燕强

    从人类踏足于科罗拉多高原起,大峽谷就以其恢宏的气势,斑斓的色彩和沧桑的历史震撼着每一位來者。当我驱车行驶在海拔2122公尺的科罗拉多高原上, 一种包容万物的空旷感便掠上心头。我期待着峽谷的出現,卻迟迟不见其踪迹。谁料左顾右盼之间,大峡谷像是从天而降,令人毫无准备, 指顾之间,脚下已是深不見底的悬崖峭壁。第一眼的震撼,无以伦比,难以言述,遥望对岸,竟有十六公里之遙,那么可望而不可及,超出了人们对峽谷的理解。难怪美国自然学家约翰缪尔曾把大峡谷描绘成只有在外星球才能看到的景观, 那种难以置信的錯位感可略見一斑。

    举目远眺,山外有山,谷中有谷。科罗拉多河像一条呈淡绿的丝带在山脊之间时隐时现。历经六百万年昼夜无息的劳作,在不经意间为我们留下了一条长455公里,深1.6公里,宽16公里的峡谷。风霜雨雪,这些自然界最基本元素像是一个个想象丰富,才华横溢的艺术家,鬼斧神工般地创作出成千上万件令人叹为观止的雕塑作品。走进大峡谷, 就如步入一个石雕世界, 我极尽眼力, 却无法捕尽岩石的造型, 色彩和气势: 有的象城堡, 巍峨聳立; 有的象庙宇,庄严神圣。那斑驳陆离的岩壁就象是一本活的地质教科书,每一层岩石都是这本书中的一个章节。虽然因年代久远,页码不全,文字残缺,但是人们仍顽强地读着这本书并努力把它读懂。

    地质学家在峡谷的岩壁上辨认出十二层代表不同地质年代的岩层,记录了地球从前寒武纪至古生代所经历的二十亿年沧海桑田的变化。生命旺盛的海洋,浩瀚无垠的沙漠猛烈喷发的火山, 草木茂盛的森林都在岩石里留下了痕迹。沿峡谷边缘漫步,在石灰岩层中竟能看到古生代海洋贝壳的化石,虽经历了两亿年的地质变化,其形状仍然依稀可见。其实在大峡谷之上本来还应有代表中生代, 甚至新生代的沉积层, 只是经过千万年风剥雨侵, 已不复存在了。

    和大峡谷沧桑的地质史相比,人类的活动只是短暂的一瞬。1933年,在峡谷里发现了用芦苇和树枝编织而成的小鹿,小羊等手工艺品,经发射性同位素测定,将其年代追溯到4000年前,提供了大峡谷人类活动的最早证据。多支印第安人曾栖居于此,并在悬崖峭壁上留下了遺跡,使人们对他们的来龙去脉产生了种种猜测。今天在大峡谷及周围住有三支印第安人: 华拉葩族在西, 纳瓦赫族在东, 而亚帕苏帕伊族则生活在谷底。

    亚帕苏帕伊印第安人将大峡谷的形成和人类起源交织在一起,讲了一个充满神奇,梦幻和迷离色彩的故事。在没有人类的洪荒年代,世界上有两个神:善良神和邪恶神。邪恶神为了害死善良神的女儿而引发了一场洪水。善良神将女儿安置在一只用树干做成的小船上,才逃过这一劫难。洪水过后,山石显露,万物复苏,奔流的河水以千军万马之力冲出了大峡谷。而善良神的女儿在阳光的照射下,受孕生下一男孩,在瀑布的水气中受孕生下一女孩。从此人类开始在地球上繁衍生息。

    这个美丽的传说也许在1540年就感动过第一次来访的西班牙人。这队人马试图走到科罗拉多河河边, 但终因找不到路径而半途而废。两百多年后西班牙传教士嘎夏报着要“拯救印第安人灵魂”信念,终于来到河边。面对因含矿物质而泛红的河水, 第一次用科罗拉多(在西班牙语中,科罗拉多是彩色的意思) 命名这条奔流不息的河流。此后一百年间,又有多人试图进入大峡谷探险,但均折戟而归. 第一次真正漂流科罗拉多河,并将峡谷命名为大峡谷的是一位美国独臂英雄鲍威尔少校。鲍威尔是一位地质学家和教师, 在南北争中失去了一只胳膊,在战后的1869年,他率领九人

乘木舟,顺流而下, 第一次进入未知的大峡谷,那勇气,那胆量令人敬佩。他写出的游记广为流传,至今峡谷中多处名称出自鲍威尔少校的遐想。

    人类的到来,也给科罗拉多河带来了意想不到的变化.美国政府分别在1936年和1963年在大峡谷的两端建成了胡佛和格林峡谷水坝.两座水坝的建成对大峡谷生态, 景观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昔日被西班牙人称为红河的科罗拉多河已不再泛红,冲刷岩壁的洪水不见了,河滩消失了,流速减慢了,以前最高可达到摄氏27度的水温, 现在变得冷冷冰冰。水温的变化正导致土著鱼群数量减少,消亡。尽管国家公园管理处竭尽其所能保护自然生態之完整,但恢復原状已是不可能了。

面对人类对它的改变, 大自然有时会发出几声抱怨,但仍究宽容地为我们烹制风景的盛宴。在陽光指挥下,山石,树木,河流和浮雲一起演奏出色彩,声音和光的交响曲, 并在清晨和黄昏达到登峰造极的辉煌境界。在大峡谷看日出觀日落是人生最大享受之一。峡谷南缘沙漠点,亚瓦派点均是看日出的理想之地,但我更偏爱北缘的天使点。那里地势高, 游客少,每个人都可以找到自己的空间。我喜欢攀到一块突兀的岩石顶,俯瞰莽莽大地,領略人生少有的安宁,享受大自然慷慨的赠馈。时间停止了,空气凝固了。每个人都在等待太阳染红天际时刻的到来。四周鸦雀无声,静极了。一切人间烦恼,荡然无存,只有淡淡的薄雾在峡谷中漂浮。

    每当云雾在峡谷间漂游,我总会想起约翰,汉斯的故事,他是第一个住在大峡谷的非印第安人,也是第一个在大峡谷做导游的人。1883年他就捷足先登,投身采矿业。后来发现旅游更能盈利,于是做起了导游,直做到名扬四海。当时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到了大峡谷,没听汉斯讲故事,实为憾事。每当浓雾涌起,汉斯就穿上一双特制雪鞋,腾云驾雾,如履平地。不料有一天,大雾突然散去,他被困在一块巨石上,直到几天后,大雾重新降临,他才得救。我也真希望能有一双汉斯的雪鞋,踏遍峡谷。当然,云雾千万不要在我离开之前散去。

    如今大峡谷已成为美国来访人数最多的国家公园之一,占地面积4926平方公里,分南缘,北缘和谷底三部分。在每年来访的五百万游客中,90%前往南缘,10%光顾北缘,而真正像鲍威尔少校一样泛舟而下的,每年仅有两万人。漂流大峡谷大约需要两周的时间,不過为了申请到一纸许可,等候时间可达几年之久。在长达455公里的峡谷中,科罗拉多河直落670公尺,以高屋建瓴之势向西南奔流。旅途充满了刺激,悬念,波急浪涌,险象环生,人的意志因此变得坚强,对人生的理解亦有新的角度。

    大峡谷不是世界上最深,也不是最宽和最长的峡谷,但是当你把它的深度,宽度和长度同时考量时,那么大峡谷就堪称世界上独一无二了。峡谷内的岩石不是地球上最古老的,但是跨越二十亿年的岩石能如此有序的排列在一起,让人一览无余,那就是地球上绝无仅有的了。大自然总有一天会亲手毁掉自己在峡谷中千奇百态的石雕作品,但是世界上的一切不都是在毁灭中诞生的吗?而留给我们的将是一条愈来愈深,愈来愈宽,愈来愈不可思议的大峡谷。

随笔《乐居镇的文艺沙龙聚会》

 

作者:赵燕强

 

     走访乐居镇,正刚上小镇上的月亮咖啡馆(Moon Coffee Art Gallery)举办集画展,音乐及诗歌为一体的文艺沙龙聚会。

    乐居镇位于风光旖旎的沙迦面度河畔,成立于1915年,是美国惟一一座由中国人建造供中国人居住的农业小镇。日转星移,时过境迁,当年的民居已变成商店,博物馆。斑驳的墙壁,狭窄的街道让小镇显得破旧了些,但完整保留了中国人原汁原味的旧宅,也为一群对艺术有执迷追求的诗人,画家,音乐家找到一个远离都市,思索人生,反省社会同时又充满"异国情调"的聚集之地。

    画廊不大,却布置得体,处处显示着廊主独具匠心的创意。进门左边为主讲台,乃吟诗弹唱之地。墙面挂着一块旧铁皮,有两米见方,锈迹斑斑,突兀不平,边角卷起,凸显其反传统之导言。对面为画廊主体,看似无序地挂满了油画,水彩画和摄影作品。前面摆了些桌椅,供来访者小憩。画廊尽头有一吧台供应酒水,让气氛更舒适闲暇。

    中国画家吴泊涛亦有两幅画参展。吴君以画牡丹见长,却颠覆了牡丹传统画法,以实托虚,以虚画实。牡丹的雍容华贵依在,但多了一种"暗香盈袖"的动感和捉摸不定的忧郁。流离的花蕊,浮动的叶片,似明似暗,似睡似醒,似歌似泣一下子飘落在我眼前,欢乐后的惆怅,美丽下的丑陋,如花如画,如风如雨,如人如事。让我想起法国诗人波德莱尔的诗集"恶之花"。花本是芬芳悦目之物,但诗人却把它赋予了恶的臆像,内心的挣扎与搏斗略见一斑。诗人把所有的罪恶都归于自然,只有挖掘出那些藏匿于灵魂中丑恶,才能产生走向真善美的动力,变恶之花为善之花。

    音乐声响起,镇上音乐四君子登场了,一人一把吉他,一字排开,你弹我唱,一唱三叹,岁月如歌,歌声如梦,或低沉,或高亢,或急促,或舒展,吟唱人生的酸甜苦辣,咏叹世界的沧海桑田。这几位身怀绝技的乐居人,奋斗过、辉煌过、风光过、而今“卸甲归田”、隐居山林、崇尚自然、超然物外,真有些中国魏晋名士的风度。

    轮到诗人D. R. Wagner朗诵他的诗作了。这位年过七旬的退休教授,虽满头银发,却精神矍铄,留着山羊胡须,透露着坚毅与倔强。穿着碎花上衣,紫色长裤,耳垂上挂着两个银质耳坠,给人越活越年轻的感觉。朗诵起来声音洪亮,感情真挚,直击人心。“You light the lamp with your smile/Angels reach to kiss your lips/They may taste the words/And know your tongue/I can’t but slide beneath the clouds/captivated by your laugh, your form, your glance。”(你用微笑点亮那盏灯/天使们飞来,吻你的唇/咀嚼每一个字/品味每一句话/ 我不得不跑到/被你诱惑的云层下/你的笑,你的形,你的眼神)。

    不知不觉,天色已黑,刚才还空荡荡的展厅,已变得门庭若市了,没想到在美国的穷乡僻壤还活跃这样一个的文艺沙龙。没想到一个被中国人放弃了的乐居小镇成了美国人聚会的文艺沙龙,遥远的东方文化和触手可及的中国遗风似乎令美国人沈溺于无以伦比的陶醉中,时间和空间的距离将喧闹纷杂的外部世界和充满幻想的内心世界隔开。忽然间,我明白了为什么好莱坞似乎不合时宜却又恰到好处地将遐想中的中国戏院放在西方电影殿堂的中心。

 

 

随笔《画家候宁》

文体:随笔

作者:赵燕强

    一个偶然的机会乐走进位于乐居镇(Locke)候宁画廊。候宁老师六十岁开外,戴着圆顶艺术帽,一双眼睛炯炯有神,谈吐风趣幽默,举手投足间散发儒雅风度。饱经沧桑的脸上留着皮肤癌手术后的疤痕,那是整天在太阳暴晒下写生付出的代价。每当来人,侯老师都很兴奋,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声情并茂,讲述人生,艺术,民族,当然谈的更多的是他的画。

画廊展出了侯老师几十幅作品,巨幅油画“大峡谷”,占满整个四十五尺长的墙面,气势恢弘,震撼人心。“稻穗”,则用粗旷的笔触来表现细节的完美,用麦垛的静止衬托出白云的浮动,让人拍案叫绝。“纽约公寓”真得把我们带到了纽约上东区,那份雅致,悠闲和恬静自然地流露在色彩和光影的交汇中,没有语言却胜过语言,让人久久不肯离去。

    候宁老师于上世纪九十年代来到乐居镇,一住就是二十年多年。清幽静谧,风景如画的小镇和触手可及的中国遗风总是让侯老师激动不已,中央山谷的果园,田野,劳作的农民,觅食的牛羊都成了他的潜心研究的对象。整天与小狗为伴,和山水独处,潜心创作,乐此不疲。小镇周围丛林覆盖,河流环绕,鸟语花香,清静幽雅,难怪侯老师创作灵感如泉水般奔涌,虽饱经风霜,却留有一颗童稚之心。

    侯老师创作态度严谨,勤于观察,善于思考,精于挖掘,多年来一直坚持写实。其实在侯老师的画作中亦有堪称上乘之作的抽象画,但他更愿以写实的手法再现自然之美,让艺术以具象的形式冲击人们的视觉。当然这绝非照相机式的再现,而是再现一个更真实的自然,一个高于自然的自然,将所见所思所感融入自然,落入画中。唐代画家张璪提出的“外师造化,中得心源”正是候宁追求所在。侯老师画风朴实,却不失典雅,色彩浓重,却不失和谐,落笔如脱缰野马,追风逐日,纵横驰骋,一气呵成,彰显深厚的功底,十足的自信。

第一眼看到候老师的画,就被其绚丽的色彩所震撼,远远的就能感到扑面而来的热浪,简直就是一团团彩色的火焰。凡看过侯宁老师画的人,无不被他对颜色和光影的处理手法所折服,其大胆和独特连同行专家都大惊失色。前辈大师的技法在他手里变得炉火纯青,信手拈来,德里克洛瓦的补色和对比色,莫奈的光线和色彩,伦布朗的光影,修拉的点彩,不一而足。当然侯老师是继承者,而非模仿者,只有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才能看得更远,创造自己独特的风格。

    在侯老师看来颜色从来不是单独存在的, 而是存在于颜色的相互的对比中,跳跃在光影的变化里。曾经有一位颇有名气的画家问起侯老师,在他看来,颜色有多少种对比色,侯老师气定神闲地说,有49种,令在场的观众瞠目结舌。现代材料科学的进步,使得很多以前没有的颜料变得垂手可得,也让侯宁大师在颜料的运用上如虎添翼达到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炉火纯青的地步。难怪侯老师的作品已被数家博物馆和多位名人收藏。

    值得一提的是, 侯老师从中国书法里的“中锋用笔,提按顿挫”获得灵感,挑战前辈大师,独创一笔七种颜色画法,用最富有创造力的90度角持笔,在画布上出神入化,挥洒自如,  每一笔都饱蘸五到七种不同的颜料,看上去杂乱无章,一旦在侯老师手腕的转动下,或轻或重,或浓或淡,或薄或厚,便构成了和谐的色彩搭配,彰显出令人惊艳的力度和韵律。

    侯老师是刘海粟大师的关门弟子,后来又受到欧洲大师伦布朗,莫奈,梵高的影响,在中外大师们熏陶中和对自己潜能的开发中自己也成了大师。是什么让侯老师如此孜孜不倦,焚膏继晷地陶醉于他的艺术创作中?“使命使然”,大师如是说。侯老师表示他正在创作世界艺术史上最大的一幅油画,准确地讲是一幅以世界和平为主题献给整个人类的油画史诗。

随笔《小巨号角古战场国家名胜》

 

 

作者:赵燕强

 

    从总统巨石到黄石公园游走一路,风景无限,或狂野彪悍,或孤僻清幽,既辽阔无边又点面鲜活,但有一处名胜古迹值得驻足却不为大众所知,这就是小巨号角古战场。十九世纪中叶美军和印第安人在这里进行了一场决定历史进程的惨烈战役。这场战役让我们认识了两个人:一个渴望功名,却葬身沙场,一个不思功禄,却一举成名。前者是美军将领卡斯特,后者则是印第安苏族领袖疯马。

    1876年6月25日在落基山东侧蒙大拿领地广阔的草原上疾驰着一支647人的轻骑兵,指挥官卡斯特中校策马腾跃,威风凛凛,眼睛射出两道让人放弃一切置疑的坚定目光,鼻下是一缕骄傲地向两边翘起的胡须,金色的卷发搭在宽大的衣领上,鲜红的领带像战旗一样在胸前飘扬。这位毕业于西点军校的军官,在美国南北战争中军功显赫,荣升将军头衔,成为美国历史上最年轻的将官,被称为是"娃娃将军"。南北战争结束后,因缩减军队编制,降为中校,但仍被尊称为将军。此刻他正临危受命,寻找印地安人的踪迹。

    而此时三支印地安部落,苏族(Sioux), 舌焰(Cheyenne)和阿拉巴禾(Arapaho)有数千人之众,正在小巨角河畔聚集,拒绝迁入美国政府为他们设置的保留区。1868年美国政府和印地安落签订拉瑞米条约(Laramie Treaty),为印第安人苏族设立保留区,承诺黑山地区地区为印第安人所有, 然而1874年卡斯特中校在黑山地区发现黄金,淘金者蜂拥而入,打破了任何持久和平的可能。1875年美国政府向印第安人购买黑山未果,随即向印第安人发出最后通牒,以1876年1月31号为限,过期未迁入保留区者,将以武力强行将其迁入。对印第安人来讲,除了战争,屈服是唯一的选择。部分印第安人跟随"红云"(Red Cloud)迁入保留区,而另一批印地安人在卧牛(Sitting Bull)和疯马(Crazy Horse)的率领下,发誓要在先辈的土地上自由驰骋。

    为围剿离开保留区的印第安人,美军派出了三支部队,欲对其形成南北夹击之势,库克将军从南向北移动,格本上校和泰瑞将军则分别从西北,东北向南挺进,最后在巨角山谷会合。由于无法知道印地安人确切的位置,泰瑞将军派卡斯特中校率第七骑兵团,寻找印第安人踪迹,并命令卡斯特中校,一旦发现印地安人踪迹,确定位置,等大部队抵达之后,共同向印第安人发起攻击。

    但此刻的卡斯特中校早已把这条命令丢在脑后,哨兵发现印地安人兵多将勇的警告也当作了耳旁风,他决定立刻向印第安人营帐发起攻击。卡斯特中校将647人的轻骑兵分成三组:雷诺(Reno)率一队人马从南向北发起攻击,班提(Benteen)带第二队人马从西南方向包抄,卡斯特中校亲自指挥210名骑兵从北向南发动攻势,欲将印第安人夹在当中。然而战役的进程出乎预料,雷诺分队受阻,寡不敌众,损失严重,只得后退,幸亏得到折返的班提分队的增援,勉强逃脱印第安人的攻击。而卡斯特中校对这一切全然无知,继续沿山脊向印地安人营帐北边迂回。当他看见小巨号角河对岸的印第安人的营地,便毫不犹豫地冲杀过去,期待着和雷诺,班提分队胜利会师。但是这位常胜将军这次算错了。印第安人以十倍于卡斯特中校的兵力冲向美军,疯马一马当先,头上的彩色羽毛在风中摇曳,裸露的胸膛突显无所畏惧的气概,一手持枪,一手指向敌阵。在他的统领下,印第安勇士们将卡斯特中校率领的210名官兵,团团围住,斩尽杀绝,无一人幸免。

    为什么一位西点军校的毕业生,一位经过南北战争磨练,一位未尝败绩的美国著名军事将领倒在了疯马脚下?为什么卡斯特违背命令,在大部队抵达之前,擅自向印第安人巨大营地发起攻击。由于卡斯特中校已战死沙场,对这些问题的回答只能是猜测和推理了。也许卡斯特察觉自己的行踪被印地安人发现,从而失去进攻的突然性;也许卡斯特需要一场胜利,证明自己的价值,为今后的提升,甚至竞选美国总统积累政治资本;也许卡斯特他过分自信,认为印第安人不堪一击,枪一响印第安人就会抱头鼠窜;也许............

    正当美国人准备庆祝建国一百周年之际,卡斯特中校战死的消息传来,举国上下,一片震惊。这是美国军队和印第安人交锋史上,美军所遭受的最惨烈的失败,也是印第安人所取得的最辉煌的胜利,然而这场胜利也成了印地安人生活方式的转捩点,美军大举增兵,围剿印第安人,不达目的,绝不罢休。第二年,疯马死于美军的刺刀下,但他跃马英姿后来被雕刻在距总统巨石二十英里之外的山头,成为整个印第安人的象征,一旦完工将是世界上最大的石雕工程。喀斯特中校的遗体则移葬西点军校,在小巨号角古战场留下了一座刻名石碑与印第安人纪念走廊隔草丛相望, 微风习习,芳草萋萋,往事不堪回首。

 

 

 

 

 

 

 

 

 

游记《北加州,俄勒冈州三日游记》

作者:赵燕强

    旧金山已来过多次了,金门大桥,九曲花街固然具有永恒的吸引力,但总想看看新的东西,听朋友介绍参加了一个三日北加州,俄勒冈州旅行团。打开行程表一看,拿帕酒乡,红木森林,绮丽湖,侠士达峰跃然纸上,不由得兴奋起来。

    一大早来到集合地点,导游已经在等我们了。这是一位笑容满面,活泼可爱的姑娘,二十开外,体贴大方,幽默风趣,讲了一口流利国语。游览车正点出发,大约一个小时后进入拿帕山谷。葡萄园排列整齐,橡树林错落有致,一个个风景如画的酒庄,擦窗而过,Mondavi, Opus One, Coppola......,在长三十英里,宽一英里的山谷竟汇聚了两百家酒庄,不愧是美国最负盛名的葡萄酒产地。尽管产量只占美国的百分之一,但酒质无可置疑是美国,乃至世界顶级的。这里的土壤气候和法国南部非常相似,阳光充足,土质松软,气候干燥,昼暮温差大,非常适合种植酿酒葡萄。但拿帕出产的葡萄酒真正和法国葡萄酒相提并论还是1976年的事情。那一年法国品酒师,在酒瓶上无商标的情况下,把金奖授予了拿帕出产的五种葡萄酒。从此拿帕葡萄酒名扬天下。有一部电影"酒瓶的震撼"(Bottle Shock)讲得就是这个真实的故事。

    我们的巴士在山谷北端的Beringer 酒庄停下。这座由德国兄弟建于1876的酒庄充满了欧洲情调,林荫蔽天,花团锦簇,葡萄藤上幼小的青葡萄晶莹剔透。我拾阶而上,像是走进了一个欧洲的古城堡。城堡里凉气袭人,一排排橡木酒桶,散发着浓郁的酒香,真有一种未尝先醉的感觉。有位作家说过,"酒是装入瓶中的诗",如今这句话已成了拿帕的名片。酿酒是一门艺术,从选料,酿造,贮藏,沉淀,到装瓶,每一道工序都融入了酿酒师极丰富想象力。品酒则是对一件艺术品的诠释,讲究观色,闻香,品味。我经品酒师指点,买了一瓶珍藏版的赤霞珠,此款酒不上超市,当然不能错过机会。

    时近中午,大家饥肠辘辘,导游一脸和悦,说带我们去"牡丹阁",吃"开封菜"。到了才发现,原来"牡丹阁"是麦当劳,"开封菜"是"KFC, 顿时一脸苦笑和无奈。

车过小镇willits,镇上有一拱门,上书一行大字"通向红木森林的大门"。红木树亦称红杉树,生长于加州北部,俄勒冈州南部的太平洋沿岸,与加州内华达山上的巨杉为同一树种,像是兄弟俩个,一个海边,一个在山上。不同的地理环境造就了这对兄弟不同的性格,巨杉的特点是粗,红杉的特点是高。两种古衫树都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树种,早在两亿到一亿五千万年前,恐龙就曾经在它们的树荫下乘凉。很长时间,人们一直认为红杉巨杉世界上仅存的两种古杉树。1948年一则消息震惊了世界。伯克利加州大学植物学教授切尼和中国植物学家们一起在中国湖北省神农架磨刀溪找到了第三种古杉树,名曰水杉。切尼教授返美时带回了水杉的种子,种在了伯克利加州大学后面的山上,如今已是枝叶茂盛。

    巴士沿着崎岖的道路,进入红木森林,只见一树,主干挺立,枝杈茂盛,看上去像一座巨大的蜡烛吊灯,高300英尺有余,下挖一洞,洞内宽敞,可容纳十余人,小汽车亦可从中穿过,让人看得目瞪口呆。离此不远,还有一树,将树洞改成房间,号称树屋(tree house),不过几年前被一对夫妇买去后,疏于打理,显得有些破落,已经关闭。慕名而来却吃了闭门羹,不免有些遗憾。不过离此不远的老爷爷树(grand father tree)没让我们失望,树体高大,树干宽平,纹路密集,真就像一位饱经风霜,和蔼可亲的老爷爷。树前摆有三个木凳,上面写着"爸爸","妈妈"和"baby"。一家老小,于此留影,其乐融融。

    继续北行,进入"创世者林区"(Founder's Tree Grove),刚才还是艳阳高照,这时阳光已被撕成了碎片。入口处,有一大树,树干毕直,直冲天际,无论怎样调整角度都无法将其放入镜头,这就是"创世者树",高达346英尺。树旁有一小径,曲径通幽,脚下是散落的蕨类植物,松松软软,像是为游客铺设了一条绿色的地毯。沿小经缓行,一棵棵红木树像巨人一样俯瞰着我们,有的被大火烧黑,有的长出树瘤,虽历经沧桑,却依然生机勃勃。在折转处,一棵倒下的大树挡住去路,趋前一看,比"创世者树"还要高,达370英尺,在1991年的一次暴风雨中轰然倾倒。然而这居然不是最高的树,北边有一棵树高达379.1英尺,号称世界第一高树。不过为了保护这棵树,官方缄口,没人知道它的具体位置。

    傍晚抵达Eureka小镇,导游见我们意犹未尽,又锦上添花,带我们去看"Carson House"。这是一座浅绿色木结构维多利亚风格的建筑,1885年伐木大王Carson为彰显其地位和成就,雇用100

名民工,用了两年时间建成这座豪宅。主尖塔高耸,侧尖塔环绕,不同几何图案,搭配有序,凌而不乱。拱形窗楣,雕花廊柱凸显精雕细琢的华丽风格,浮雕和间距产生出的光影变化更烘托出建筑的厚重与立体感。1889年Carson先生又在对面建成一座粉色小宅,作为送给儿子的结婚礼物。这一绿一粉,相映成辉,演绎极致维多利亚建筑风格。

当晚入住Eureka最豪华的"红狮酒店",房间宽敞,睡床舒适,酒店附近,有多家餐馆餐,麦当劳,Subway,Sizzler等等。出乎我的意料,在这个两万人口的小镇,居然还有好几家中餐馆,离酒店最近的是一家中式自助餐厅,味道也还可以,有汤有饭,有炒菜,有水果,也就心满意足了。

    次日,巴士沿101号公路北行,山川如画,美景连连。时而面向大海,心旷神怡,时而满目苍翠,超尘脱俗。忽然导游的声音传入耳中"前面有鹿",一下子全车人都兴奋起来,拿出相机准备扑捉小鹿的倩影。果然五小鹿出现在路边草丛中,一起抬头机警地向我们这些不速之客张望。司机停车熄火,四周又归于宁静,大家轻手轻脚,向鹿群靠近。或是受到了惊扰,妈妈决定率领鹿群,跨越马路。就在大家担心鹿群会逃入森林消失之时,鹿群却在对面的草丛中卧下,任我们拍照,毫无离去之意。

    告别可爱的小鹿,巴士钻入浓雾中。弥漫的雾气,隐去了路边的农舍,小溪和森林,瞬间我们仿佛腾云驾雾,飞向一个童话世界。不一会儿,就在我们冲出浓雾之际,眼前出现了一位体高49尺,手持斧头,身着红衣蓝裤的巨人和一头蓝色的牛。导游告诉我们,这位巨人叫Paul Bunyan, 是美国神话传说中的大巨人,力大无比,以为百姓伐木盖房为乐事。后来结识蓝色公牛,结伴西行,不巧赶上了工业时代,在一次和蒸汽锯的较量中败下阵来,从此隐居山林。在大家无限唏嘘中,巨人忽向我们招手,问话,眨眼,甚是调皮。巨人固然可爱,但旁边的一件木雕却让我陷入沉思,这一件从整棵红木树上雕刻出来的作品,名为"山穷水尽"(end of trail)。一位垂头丧气的印地安人骑着一匹无精打采的老马,道出了印第安人在美国联邦军队的围剿下,前行无路,后退无门的悲凉心境。

    中午时分,来到山间的俄勒冈州小镇GrantPass,早上还凉凉的天,这会儿已经热了起来。导游推荐我们吃墨西哥餐,说墨西哥餐是和中餐最接近的西餐了。我点了一道鸡肉铁板烧,味道真还不错。在白面\玉米薄饼上放上少许米饭,豆子,菜蔬和烤鸡肉,然后用手卷起食用,有点像北京烤鸭的吃法。服务生送上帐单的时候,又送上了一道惊喜,原来俄勒冈州没有消费税,标价是多少,就付多少。心底暗自盘算,找时间专门来俄勒冈州购物。

午餐后向绮丽湖国家公园进发。绮丽湖位于喀斯特山系7000英尺的山上,原是一个火山口,7700年前,火山爆发后引起山体塌陷,山头出现一片凹地,雪水雨水不断积存,形成绮丽湖。导游说,绮丽湖最美的是水,它的颜色,在阳光下湛蓝无比。不巧接近绮丽湖时,天下起了雨,越下越大,路边出现了积雪,越来越厚。心中不免焦虑起来,这样的天,湖的颜色要大打折扣了。巴士盘山而上,终于来到绮丽湖边,大家向湖心望去,云层很低,湖面灰暗,像一个大砚,盘图片中的湛蓝无处寻觅,失望写在每个人的脸上。

    湖边堆满了积雪,有半人多高,大家搀扶着往雪堆上爬。耳畔传来导游的呼喊"大家小心,不要越过红线"。站在雪堆上,绮丽湖一览无余,湖呈椭圆形,6英里长,5英里宽,最深之处可达1932英尺,为美国之最。雨更大了,天更暗了,远处闪电,耳边雷鸣,太阳被吓得躲到云里,周围的游人也渐渐散去,而我仍不愿离开,任风吹乱头发,任雨打湿衣襟,人生能有几次与大自然如此亲密接触,一想到此,倍加珍惜。然而就在我们要离开的那一刻,雨停了,云层忽然裂开一条缝隙,阳光直射下来,湖面立刻出现一种像是被颜料染过一般的湛蓝,欣喜之情,溢于言表。古人云,大底山水奇观皆在晨晴晦雨之间,没想到在此得到验证。

夜宿Klamath Falls小镇,下榻Days' Inn旅馆。听旅馆职员讲,美国旅馆经常换老板,换连锁,几年前这里还是红狮酒店,现已改名为Days' Inn。房间除空间小了点,设施大体和昨晚一样,舒适干净。

    第三天,早早地来到旅馆大堂,趁人少,静享一份免费早餐。有苹果,香蕉,各类面包麦,片,煮蛋,咖啡和茶。团友们陆陆续续都到了,刚才还静静的大堂,忽然变得人声鼎沸,暗自庆幸还是早来的好。

    清晨的的图里湖盆地(Tule Lake Basin)笼罩着一层淡淡薄雾,觅食的鸟群,戏水的野鸭和摇曳的芦苇构成一幅和谐安宁的画面,然而在140年前,这里曾是硝烟弥漫的战场。为了生存与尊严,默达克(Modoc) 印第安人在此英勇抵抗美军围剿,长达半年之久。他们利用图里湖南岸火山熔岩区的岩石做掩体,击败美军一次次的进攻。漫步古战场,仿佛看到当年印地安人浴血奋战的情形。黑色的玄武岩在阳光下熠熠生辉,青黄的野草在微风中摇曳不停,印第安人和美军的恩恩怨怨沁入草木,融入山石。如今硝烟弥漫,炮火纷飞的古战埸已成为火山岩床国家名胜的一部分,供游人凭吊。

    火山岩床国家名胜位于加州和俄勒冈州交界的加州一侧,历史上发生过多次火山爆发,形成了数百个火山岩洞。在火山岩浆流动时,表层遇冷凝固,内层还在流动,因而形成洞穴。为了方便游客入洞寻宝探幽,国家公园管理处准备了大功率手电筒供游客租借。我们人手一筒,沿铁梯而下,进到Mashpot洞。此洞呈长条形,狭窄处需躬身而过。借助电筒的光芒,环顾四周,岩壁凸凹不平,石钟乳.石笋.石柱应有尽有,只是由于干旱缺水,造型大都微小。火山岩洞虽不及石灰岩洞光彩夺目,但一想到火山岩浆曾在这里撞击奔腾,顿感大自然之奇妙。

    导游督促我们上车了,重头戏还在前面。无疑在众多的火山口中,侠士达峰可以说是重中之重了,高达14179英尺,圆锥形的山顶上有终年不化的积雪。可当我们兴冲冲地赶到侠士达峰山下,却不见其踪影,惟见云雾迷蒙、水气蒸腾,辨不出是山,是树,是天。大家无奈地以浓雾为背景按下快门,然后失望地离开,只有导游不断地安慰大家"留下电邮地址,我会把侠士达峰的照片寄给你们"。高山云雾,瞬息万变,当我们的巴士行至山南,侠士达峰忽然出现在云遮雾绕中,像是一位仙人若隐若现,若即若离,鹤立鸡群,俯瞰大地。美国自然学家Jonh Muir 在看到的侠士达峰奇景后,发出如此感叹:"比月亮还要洁白,比上帝还要孤独"。在他眼中,上帝是孤独的。其实人有时也需要孤独的,繁忙中抽出几天与大自然独处,享受远离都市的孤独,不正是旅游的乐趣和意义所在吗。没想到,三天游的最后一景让我们领略了伟大的孤独,领略了旅游的价值。

散文《一路繁花》

沉思

        在即将离开生活了六年之久的星城之际,我又一次举起相机拍摄家门口那繁花似锦的一树树紫薇花。

        六年前的仲夏,我和先生一路南下,从凉爽宜人的北达科塔州开车两天行程1300多英里来到犹如烈火烹油的密西西比州。从一望无际的大平原来到有些丘陵地貌的南方,惊异于那满眼的绿色,小树大树,爬蔓植物,乔木,野花不一而足,每一株都在浓油赤酱的烈日下自由的生长。

        由于我们没有预定到房子,来自台湾的丹姐收留了我们一家。丹姐家居住在茂密的树林里,我们的GPS不知道为什么总是领不到地方。先生是个路痴,只有在我的博闻强记下,能每天顺利到达丹姐家真要感谢在她家路上的那一树树白色的紫薇花。每天从实验室出来,如果没有看到那些紫薇花,我就知道一定又走错路了。一团团紫薇花,这是我来星城的第一印象。几经周折,最终我们在一个有高尔夫球场的小区安定下来,让我欣喜的是,楼下有两棵玫红色的紫薇花怒放。

        凌晨四点,我一般起床做节目的直播准备。为了不打扰别人的休息,我搬了两把椅子坐在阳台上,此时的星城尚未在微微的晨曦中睡醒,看着枯燥的非农就业指数,职业经理人指数,道指,纳指,犹如过山车一样的美国经济数字,我有时会烦躁的抬头看看黑暗中的紫薇花在夏日的朝阳中一点点显露出娇羞的模样,轻嗅着淡淡的花香,享受着清晨难得的如水时光。

        初到星城,我认识了一个泰国妹妹和一个爱画画的斯里兰卡小伙子。有一次泰国妹妹开车带我到斯里兰卡小伙子家,一路上,我惊异于那一整条街上姹紫嫣红的一树树紫薇花。或婷婷玉立于街边,或疏影横斜于房前屋后,或犹如一把大伞,轻轻摇曳于初秋的微风中,人在树下走,无人厌恶有些挡路的树枝,只是友好地推开,甚至有些小心翼翼,担心将大团的花碰散。一地或粉或白或红的花瓣七零八落的躺在地上,述说着一夏的美丽。

        我冲进斯里兰卡小伙子居住的小区Office,心情有些激动的申请入驻这里。Manger微笑的让我等待,说第二年春夏的时候才能知道能否入驻这里。我心里暗暗的期盼,能有一天住在这一路繁花的街上,幻想着回家的路上有浓烈的紫薇花相伴。

        经过无数次的奔波,我们终于如愿以偿的住进了Jackson大街。第二年的初夏,浓绿的枝叶间冒出无数的花骨朵,我家门口紫罗兰色紫薇花竞相开放。早上我背着书包去学校,一路繁花,花团锦簇紫薇花争先恐后的为纯净的天空勾勒出色彩斑斓的天际线。树枝被沉甸甸的花压的不堪重负,或浓或淡的花香扑面而来,各种小鸟叽叽喳喳的绕树而嬉,连行色匆匆的司机都慢下油门欣赏这盛夏的一景。

        秋天的紫薇花也是最后谢幕的植物,光秃秃的树枝上依然裹着一层淡淡的绿,即使在狂风中,也不见树枝折断,无数飞回南方过冬的候鸟停在树枝上交流着一路旅程,商议在哪里安营扎寨。有一次圣诞节前后,我们从堪萨斯城返家,我的婆婆一路上不曾说什么,但是到了星城,她突然开口说,还是家这儿好,这一路十个小时的车程只看见枯枝败叶了,家门口的这些小树却蒙着薄薄的绿,让萧条的冬天有那么些许生气。

        一波三折的搬家终于要到了分别的时刻,和好朋友也即将说再见,她家往北,一个赛马盛行的州,我家往南,一个大树上长满了胡子的海滨小城。与星城相知于繁花盛开的紫薇花下,告别于万物生机勃勃的盛夏之中。在心中轻轻的向紫薇花说一声,希望我们能再次的相遇相伴。

散文《看,那片海》

沉思

        面朝大海,春暖花开。靠海而居成为很多人的梦想。

        我第一次见到海,已经二十多岁了,当时要去秦皇岛开会。到达居住地,已经是晚上9点多了,抑制不住的内心激动,放下行李匆匆和一个朋友奔向海边。墨色的天空下,黑黑的一片,根本看不到海的样子,只能听到无数次在荧屏中听到的大海声音,汹涌宽广,一层层的海浪在无尽的黑暗中舔舐着脚下的沙滩。终于见到海了,眼泪有些止不住的留下来。仿佛我和它曾经是多年未曾谋面的老朋友。

        第二天,天未亮,我拿着相机奔向海边。我曾冒着严寒在泰山顶上等待过日出,也欣赏过塞外日出的雾霭沉沉,却从未在海上欣赏过真正的日初。清晨的大海正是涨潮的时候,浪花飞溅,层层叠叠的海浪在我的眼前翻滚。我举起相机,准备拍下属于自己的第一张日出之照。海边的人很多,大家都在各自的位置等待着太阳跃出水面的那一刻。可惜天公不作美,稍微一点点的霞光之后,就是浓浓的黑云覆盖,下起了小雨,我一步三回头的看着大海,起了大早却没有拍到照片。随后几天的会议进程,让我没有办法拍到那种壮丽之美。带着些许的遗憾,我离开了。

        第二次看海是在大连。阳春三月的大连,还是春寒料峭,我住的地方打开窗户就能看见波光粼粼的大海,星星点点的渔船在阳光照耀下,美的就像一幅画,可惜行程实在过于匆忙,依然没有看到这片海的日出之美。

        后来随着先生来到美国,起初居住之所离海最远。后来南下,当我们准备搬到墨西哥湾附近时,恰好是隆冬一月,已是北方最冷的季节,我们却驱车行驶在海边,日头还是有些晒,粼粼的波光让人睁不开眼睛,头一次在美国看到大海,此时的大海就像一个姑娘,静静的拍打着岸边的沙滩,深蓝的颜色仿佛一块上等的墨玉纯净安详。终于要住到海边了,没有什么比这更让人兴奋的事情。我开始幻想着春天,“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我突然体会到海子的心情,推开一扇窗,走进一片海,岸边人家的鸟语花香,那是怎样的一份惊喜与沉醉。海与草原的感觉都是那样的辽阔,但海有另外一种沉静之美,不像草原的静谧,仿佛是性格相似的双胞胎姐妹。

        七月中旬搬到了海边,收拾好房子,第二天正好是周六。早上不到6点,我就醒了,不顾搬家收拾房子的劳累,拉着先生抱着我的单反就奔向海边。我要去看日出喽!

        此时的大海展现了她不同于1月份向我展现那样沉静,而是有一种暗暗的涌流扑面而来,就像一个蹒跚学步的小姑娘,想走,想跑,想快快的追赶你的脚步,露着没有牙齿的小嘴,向你呵呵的笑着。走在沙滩上,没有经验的我想起课文的《赶海》,他们能在海边找到好多的宝藏,我提着鞋子,走在柔软的沙滩上,仔细地寻找着这片海的宝藏,时不时抬头看看太阳何时跃出水面,还暗暗祈祷能遇到打鱼的渔船买一些海鲜回家。女生天生的方位感差,我看着天边已经大亮,但是太阳却没有出来,多云的天空何时能让太阳露出笑脸呢?我漫无目的的走着,拍海鸟,拍下海游艇,突然我感觉后面一片灼热,太阳出来了!在我身后?我一脸懵逼的看着大海的方向,才知道,我们这片海不能看到日出的,但是可以见到夕阳。

        靠近赤道的地理位置,白天暴晒,晚上些许微凉。每天下午六点多,我就抱着单反一边在海边的甬道上锻炼身体,一边等待着夕阳美景。终于在9月中下旬拍到了完整的落日,看着太阳一点点的沉浸在海的那边,就像一个顽皮的孩子,一点点的将脑袋钻进大海里。站在栈桥上,落日的余晖映射着海面,不禁发出了“长河落日圆”的感概,无数只海鸟在余晖下一个个猛子扎进海里捕食鱼类,有时候,一些小鱼会突然跃出海面。此刻安静的大海就像一块淡蓝色的上等缎绸,一只只海鸟站在礁石上在落日的余晖中晒着羽毛,让我突然想到了“倦鸟归林”的诗句。

        原来一直以为电视剧里的粉色夕阳是导演后期处理过的,现在才知道,当万里无云的天空在夕阳的照射下也会发出淡粉色或者淡紫色的光芒,那种类似于马卡龙色的淡粉或者淡紫色会将这片海描绘的如诗如画,尤其是一群群的大雁或者成双成对的海鸟在海边飞过,更给在此美景下谈情说爱的情侣们营造了一个浪漫的自然环境。还有人会抱着吉它唱起抒情的歌谣,在音乐的烘托下,跳起优美的华尔兹。

        孩子们在大海里嬉戏,一些人挥舞着鱼竿在岸边垂钓,还有些人抱着大网子站在水里撒网捕鱼。我发现这片海虽然被誉为深水港,但是离海滩的位置,水还是很浅的,只到成年人的腰部,很多人腰间栓着一根绳子,绳子的那头套着一个泡沫箱子,一网子撒下去,就是几条鱼,将鱼从网子里取出来就顺手扔进后面的箱子,怡然自得享受着夕阳下的闲暇时光。还有些人在岸边的休闲区一边吹着海风一边吃着小龙虾烧烤,享受着一天中最为惬意的美好时光。

        大海也有发怒的时候,每到飓风季,人人最关心的就是天气预报。尤其是2005年的五级飓风 Katrina,更是将这一片海域夷为平地,城市遭受重创。去年的9月份,飓风Sally袭击了我们这片海域,我第一次领略了飓风的威力,半夜三点多一个惊天动地的响雷将我从睡梦中惊醒,天仿佛被劈开一样,闪电将屋外照射的分外明亮,瓢泼大雨倾盆而下,门口的小河很快就溢出了出来,幸亏我们将车子放到了小区的草坪上,但是照着这个雨势,水涌进小区只是早晚的事情。朋友们在清晨第一时间给我发信息,看我们的情况,让我们迅速撤离这里。望着路上的积水,我们决定还是留守原地。后来才知道我们留守原地是对的,很多车行驶在在高速公路上根本就看不清路基,趴窝在路上了。当雨势稍微小一些,我们驱车赶往海边,道路都被拦住了,不过滔天的巨浪在咧咧地狂风中向岸边砸来。风挟裹着雨水拍打着礁石,加固的沙袋在风浪的吹打和拍打下东倒西歪。

        一阵狂风暴雨之后,我又一次走在海边的甬道上,此时的大海已经恢复了平静,就像一个正在酣睡的孩子,在夕阳温柔的照射下,显得那么安详。不过岸边到处是残垣断瓦,无数根比人还高大的浮木横七竖八地躺着沙滩上,似乎告诉着人们它们经历的怎样的颠簸和历险才抵达这片海。海边的豪宅也是惨不忍睹,很多家在窗户外加钉地木板清晰的诉说着它们经历怎样的狂风暴打。一些家房顶的瓦片被吹走,暂时用塑料布蒙着。大树被连根拔起,正在盛开的鲜花也成为残花败柳。但是大海像个没事儿的孩子,照样露出它天真无邪的笑容浪卷浪舒,照样将自己美好的一面呈现在眼前。

         千变万化的大海,几百万年来用自己的方式述说着沧海桑田的故事。故事里有你,有我,有他和它们。看,那片海……

诗歌《爱情最好的模样》

沉思

你从远处走来

就像一道温柔的亮光                                                

我的眸光,我的心房霎那成为永恒

虽未伴你青涩的岁月

但我默默地

向上天祈求

走过这岁月的绵长

 

你的笑容如初生的朝霞

惟愿你溺毙在我深深地凝望

相伴于京都的繁华

牵手在玫瑰园里的夕阳

是你不能走出的视线

是我不愿走出的牢房

 

喂鸡、遛狗、弹琴、歌唱

将生活写进时光

种花,修园,读书,讲道

日子换成了诗行

这就是我们爱情最好的模样

小说《颜料》

作者:王一凡

 

        安老师已经走了很久,我总想起他,准确地说,我是总想起来他沾满绿颜料的拳头和手里那半截马尾辫子。

        2016年是我记忆里最热的一年,6月放假前,学生们和我打了个赌,他们说9月开不了学,太阳会把南极洲融化,整个大陆都会被淹没。我说我们在黄土高原,要淹也轮不到我们这个小地方。孩子们不信,一个夏天都等着南边河谷里涌出来百丈高的水。夏天结束了,海浪没有来,安老师来了。

        作为一个体育老师,我向来不忙,一周只有五六节课,带孩子们绕操场跑几圈,再做几组拉伸动作,便由他们嬉闹了。到了学期的后半程,主课的老师们为了成绩,为数不多的副课又会被要走大半。我便在办公室搞点行政事务。我所在的学校是市里新盖的重点学校,坐落在城南,这儿的地理位置有点偏,四周是还未拆迁结束的违建楼和新建的开发区。每天清晨,运完料的渣土车们和送孩子们上学的小轿车拥堵在各个路口,烟尘里的喇叭声互相较着劲,吵得人心烦。

        那个午后,我像往常一样在办公室值班,懒懒地侧坐在椅上,舒服得很,门却吱呀响了一声,我以为是孩子们打闹撞到,不想去多管,但很快又响亮了一声,这金属声切断了我的梦,我拉开门想训两句,却看到了一个一米九几的男人立在我前面。他身材消瘦,头戴一顶带边的圆顶帽,头发极长,捆在后面,成了半背长的辫。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安老师。

        安老师是新来的美术老师,我心里好奇,学校里并不缺美术老师,但邻座的老师给我挤了一下眼睛,我便懂了,没有多问。

        安老师很神秘,早上来得很早,除了上课之外,就在美术办公室里待着。他常背一个墨绿色大包,走起路来那个包会哗啦哗啦作响,谁也不知道那包里装着什么。

        没过多久,安老师也成了大家茶余饭后讨论的话题了,其实这不奇怪,几乎每个新来的老师都有这样的“待遇”。从毕业学校到婚姻情况,都别想逃过大家的好奇心。可是安老师作为话题,却没有被聊多久,只是说起那个蓄辫的老师,有几人才能想起,大多老师不知道学校里面来了这么一号人物,他太低调了。突然有一次谈起他,还是同事们吃饭,政教处的小菁说新来的那个美术老师挺较真,包里都是颜料盒,美术课上,会帮全班同学备好颜料和笔,一个一个盯着画。

        我没仔细听,盯着小菁的高马尾发呆。小菁是学校里不多的南方人,无论说话还是神态都带着一股南方女孩的水灵劲,一副长不大的样子,老逗着大家发笑。我想这一半原因是头发。她的头发浓黑且顺,光而不油,像是从头顶泻下的瀑布。走起路来或说起话时还会跟着身体弹动,灵气得很。有淘气的学生会走在小菁后面,装作有意无意的样子去触碰她的发梢。这是老天爷的礼物,我不禁感叹,但脑袋一转,竟想到安老师的辫子,一个男人,蓄发不说,但头发稀而燥,蒜辫似的耷拉着。想到这儿,我不禁面露哂笑之色,这一下吸引来了大家的目光。小菁戳了戳我,问我笑什么。我赶紧指着在场的老师们说:“别以为只有你们能推销教辅资料,我们副课老师也不含糊,过两天我也搞个教学任务,一个学生买五个哑铃!”老师们一阵大笑,说要去教育局举报我。我也打趣地说那咱们就玉石俱焚。小菁竟没了声音,隔了一会,她才嘟囔着说:“我听说,人家安老师的那些颜料还可贵啦,是好牌子。”我们都没有说话。

        我和安老师不能说很熟,只能说见得多。我常去找老师们签字,基本每过几周都要把各个办公室都转一遍。安老师总坐在办公室里仰着头看书,长头发顺势垂在椅背上,他看的那些书,书名很绕口,不是什么主义论就是什么思想。记得有一次我们多聊了几句,我好奇,问安老师怎么自己带颜料。安老师说学校发的不好,颜色都不纯,于是他便自己给孩子们准备。我说那可要不少钱了,安老师笑笑,说还好。我心里有些吃惊,后来便走开了。

        我是在农村长大的,从前,几代人活在同一片土地上,农耕与繁殖是信仰,大家分享着相同的命运,唯一的刺激就是别人家的红白事。后来到了城里,人们像是坐在了车上,被时代不停地拉着往前走,没有一代的风景是相似的,天天都是刺激。但学校不一样,孩子们是块田,老师们犁着地,又可以分享着相同的经验,一眼望到底。重复也往往意味着安逸,但为防止安逸带来的平淡,偶尔也需要一些新鲜的东西。这不,学校接到市里通知,说在圣诞节后要来一个西欧来的教育考察团,学校的平静突然被打破,大家都开始忙前忙后地准备着。

        时间过得很快,几周之后,一辆大巴车停在了学校门口,教育局的领导们领着路,乌泱乌泱下来一大片人,蓝眼睛的,灰眼睛的,金头发的,有男有女。人们互相握手,不断说着你好。我当天恰好值班,被喊来帮忙,就跟在了队伍的后面。

        参观流程都是我们预先设计好的。崭新的教学楼,整洁的楼道,高级的实验室,彬彬有礼的学生。这些外国人一边看一边点着头,拿着相机东拍西拍。一切都进行得很顺利,上级领导和校长不禁面露喜色。只是终了,突然有一个脸上长雀斑的中年外国女人向校长提问,想了解一下学校的艺术教育情况。

        文体教育向来不是学校发展的重点,大家本以为校长会因准备不充分而难堪,上级的领导们也有些紧张。可校长却不慌不忙,领着大家走进了三楼拐角的一个房间。房间不大,但是阳面墙上挂满了照片,照片里的孩子们低头剪着窗花,又或者拿着铅笔对着摆好的水果涂涂画画。再看教室墙上还贴了几个红色的大字—---艺术成果展示。校长很得意,滔滔不绝地介绍起来,又是艺术月,又是艺术竞赛。照片应该刚洗出来没多久,还在阳光里反着光,里面的孩子我都没有见过。几个领导听得开心,感叹校长准备充分,这时,一个发际线偏高的领导让校长展示一下实际成果,他还对翻译介绍,作为当地的一所实验学校,这里的文体教育一直很丰富。

        校长话匣子瞬间关上了。大家也不说话了。还好教导主任机灵,马上打了个圆场,说这得问学校的美术老师们,他们有房间钥匙,平时学生们的作品都在里面存着,只是今天下班早,我估计他们都走了,他还故意喊我,让我给美术老师们打电话。这时,几个外国人开始交头接耳起来,教导主任又喊我,让我马上打电话。

        我没想到这个难题会落到自己头上。手忙脚乱中,只得拨安老师的电话。电话没几秒便通了,我的嗓门挺高,还打开了免提,想让全部人都听到:

        “安老师呀,你是不是下班了,今天外面来了参观团,想看一下咱们学校艺术教育的实际成果,” 我咳嗽了一声,“领导们也都在,你要是下班了就太可惜了。”

        安老师在电话那头顿了一下,说:“没下班,来四楼吧,这里有。”

        校长和教导主任都愣在那里,上级领导们听了却满意,乐呵呵带着来宾们往四楼走去。

        之后的故事是谁也难以想象的。安老师果真在四楼拐角的屋子里,他正带着一帮学生画画,地上是零零散散的画具,墙上也挂满了画,不过有些看不出来画的是些什么。比如其中的一幅,看上去只是一些红蓝交错的杂乱曲线,但是凑近一看,又仿佛是一个年轻女人的眼睛。

        外国友人看得出神,一路板着脸的几个男人竟然搂着学生们连声惊叹,并拿起相机拍个不停。英语老师正准备翻译,没想到安老师竟和考察团的头头聊了起来,而且他能讲一口地道的英文。后来,外国人们拉着领导们的手,一直点着头。校长和教导主任都傻了。

        送走考察团,当晚上级领导和大家一起聚餐,安老师也被叫去了。

        我们问起安老师,你到底是什么来头。安老师难得高兴,说自己原本在欧洲上过几年学。

        几个年纪大一点的上级领导追着问:“那你读的什么专业呀?”

        安老师沉思了一会说:“算是装置艺术。”

        领导们想都没想,点点头,说安老师棒,便没继续问。

        那边,校长开心得很,想着今天没给领导丢面子,便第一个举起了酒杯,说:“这留过洋学过画的就是不一样,来,我敬你一个!”

        大家笑着,等着安老师说话。可安老师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左手在桌布上摩擦着。

        大家脸上挂着笑容,等着安老师。

        安老师还是说了:“校长,我学的其实不算是画画,算是装置。”

        大家不说话了。

        校长顿了顿,笑着说:“都是艺术,都是艺术,差不多的!”

        我拉了拉安老师的衣角。

        安老师的嘴突然像关不住阀的龙头:“那跳舞和跑步还都出汗呢,但舞蹈可不是体育。”

        大家不笑了。

        校长也不笑了,顿了顿说:“那学生每天的做课间操,不就又是舞蹈又是体育吗,反正是为了锻炼身体嘛。”

        说完,校长把杯中的酒一口干了。

        外国人走后三个月,学校门口来了几个家长,站在那儿气势汹汹的,点名道姓要找校长。这种事情鲜有发生,但对于学校而言都算在可以处理的范围之内。几个爱出头的男老师在学校门口拦着家长,一个一个听他们抱怨。校长托小菁开着他的车载他离校,可这小菁也算新来,没见过这种场合,紧张得生怕暴露了校长,过校门时一慌,后视镜便撞在了门口的立柱上。这下倒好,家长们的目光都被吸引了过来,盯着后排座位那个若隐若现的人影。

        还没等家长们回过神来,校长倒从车上下来了。指着那几个年轻男老师们的鼻子训:“我平时怎说的,家长的反馈要认真听取,这是我们教学监督里面重要的一环,你们在这逞啥强?”

        接着校长把头扭向小菁,大声说;“小菁,把我的车扔在这儿就行,家长第一位,拿笔拿纸,我们把大家的意见建议都认真记下来!”接着他又立马把头扭向家长们,说:“家长同志们,我很能理解你们的心情,来,一一来说。”

        男老师们和小菁看得发愣,但又突然反应过来,赶紧照着吩咐去做,心里都佩服校长的沉着老练。家长们一时也看得发愣,但很快脸上又都严肃起来,其中一个家长还从包里掏出来一幅画。

        这是一幅铅笔素描画,乍一看,像个耳朵,可却有一对肉胳膊和两条肉腿,两只手还盘在脑袋后面,脸上虽没有五官,但看身形这分明是个年过半百的妇女,而且还是裸着上身的。

        校长盯着画里的女人,一个字也记不下来。

        第二天早晨,学生的朗读声依旧和窗外路过的渣土车较量着嗓门,但是在这场亘古不变的竞赛里,从校长室里传出来的对话声吸引着大家的关注,以至于每字每句,都像仓库里的回声一样在我们的大脑里旋——

        “安平,你不要忘记你是怎么来这个学校的,我知道你志在千里,也尊重你有一些独特的想法。但是,事与愿违,黄土地里怎么能长出来天上的参了?你把天上的参插在黄土里,还不如撒一点羊粪管用,羊粪雨后的菌还能炒着吃,你懂我的意思吗?”

        “校长,那就是一幅画,孩子们想画人体,就得照着骨骼肌肤一笔一笔画……。”

        “停,别说了,这个没商量。第一,把你那什么美术室关了。第二,好好教课,好好陪家人,不要添乱!”

        安老师没有了声音,过了一会,憋出了一个“好”字。又过了一会儿,两个人都没有说话,我们猜是结束了。

        “还有,把头发剪了。”校长最后冷不丁来了一句。

        关于这场训话的结局,老师们各有争论,有人说是一声清脆而沉重的关门声,有人说是再次漫长的沉默后安老师再次挤出来一个“好”字。但无论如何,有两个结果是显而易见的----安老师关了美术室,也剪掉了他的长发。

        接下来的几天,我们见到安老师的频率变多了。也可能是安老师剪掉了长发,更容易和我们融为一体了。更容易被发现。但他的人却变得有点发愣,像是丢了什么东西似的,总是低着头。我略微有些担心他,便去找他喝茶,可茶还未凉,他就问我他变了没有,我摇摇头,说他剪了头发精神了。但安老师竟然愤愤地说:“校长凭什么强迫我剪短头发?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自己的亲妈都没喊自己剪发!”我拍拍他,知道他这气不单单是因为头发,但又不想过多表态,以致惹上一些是非。此刻正好下课的铃声响起,我便唤安老师一起去参加升旗仪式,还劝他多到室外走走,心情自然就好了。

        每个周一上午,两节课后照例要升国旗,师生们都会站在操场上。学校让老师们作表率,于是前后两个方队,分别是老师和学生,我们都站得像旗杆一样笔直,接受背后学生们的目光洗礼。升旗仪式结束后,校长还在台上讲着什么,孩子们此起彼伏的哧哧笑声却从我们身后传来,在空旷的空间里,笑的传染是扇形且次方类推的,我下意识地扭过头去,看到安老师站在我身旁,前面是政教处的小菁,安老师正捧着她长长的马尾辫,在手里搓着。小菁好像感觉到了不对劲,把头扭了过来,我赶紧推了推安老师。安老师猛地松开了手,身子却一动不动,一张面无表情的脸在阳光下煞白。

        此时,近千人的操场已逐渐被这低语般的笑声一点点浸染,并在几秒钟内迅速升温,哄笑声随即像奔腾的海水一样反扑而来,学生们笑开了花,主席台上的领导们也盯着下面,校长停止了讲话,提醒大家注意会场纪律,但学生们却继续放肆地笑着,只有台上的校领导茫然无知,不清楚这笑声因何而起。

        我本以为事情的混乱会在极点时结束,但是混乱仅仅是荒谬的预备。当天下午,我带孩子们在操场跑步,有几个男孩调皮,趁着拐弯,绕到操场侧边,围着一个偷带手机的男孩子,还不停地发出笑声。我远远看到了,就想吓他们一跳,给个教训,便绕到他们身后。但我盯着手机画面也发了呆。里面是一小段视频----安老师捧着小菁的头发,小菁在学生们的欢笑中扭过头来,惊愕地看着安老师。不知谁那么有才,还给视频配上了鸭嘴的男人唱歌声,十分滑稽。并且视频下方还配着花体英文:Love。

        我吼了一声,三个孩子扭过头来,吓得发抖。我问他们视频怎么来的,孩子们颤颤巍巍地说,是中午在QQ空间里看到的,估计是别班学生偷拍的,已经在网上传开了。

        我听得有些心慌,朝教学楼望去,阳光下的楼门缓缓打开,门沿与水泥地的摩擦声穿透了空气,勾着大家的神。几个女老师冲了出来,冲着我大喊:

        “安老师疯了,来人!”

        我飞奔进了教学楼,嘈杂的声音从四楼传了出来,学生们还在上课,但有一些胆大的,因为老师不在教室,就跑出座位,探头朝楼道里张望着。女人的哀鸣声和安老师疯狂的质问声在空旷的楼道里不断地反弹与回响,我顺着声音的源头,看到了安老师。

        他躺在地上,口里说着谁也听不懂的话,好像是在指责谁,几个体格强壮的男老师压在他的身上。但他瘦弱的身躯竟充满了力量,随着他的奋力挣扎,竟然带着几个大汉上下起伏,男老师们不得不用全身的力量都压在了他的四肢与后颈上,安老师的声音很古怪。我走近几步看到,一个男老师满头大汗,正在奋力地掰动他的手指,安老师右手拿着一把剪刀,左手沾满了绿颜料,竟然攥着不知哪里来的黑色毛皮。我再定睛一看,这是马尾辫!是政教处小菁的辫子!

        远处,小菁蹲在墙角,脸上和头上也沾染了绿色,抱着自己还剩一半的头发,浑身发抖,眼睛直愣愣地盯着。几个女老师护着小菁,大喊:小陆!快报警呀!

        几十分钟后,安平像片纸一样被拖上了派出所的警车,这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他。

        后来,保卫科的老张和我讲,安老师在那天下午的课上也看到了学生们在传看自己的视频,起初,他很克制地询问其中那个带手机的孩子,视频的原作者是谁,那孩子害怕不敢说,或许也说不清,安老师就把那孩子揪到了教室外面,孩子还是不说。一来二去,孩子越不说,安老师越是上头,声音从教训变成了歇斯底里的咒骂。这时恰巧小菁路过,她上午也丢了面子,本身就对安老师有些许不满,加上见安老师把学生骂成这个样子,就说了安老师两句。安老师也不知道哪根筋不对,说不关小菁什么事。小菁也被点着了,两人拌了几句嘴后,她又说安老师龌龊,一个副课老师还让学生买美术颜料从中赚钱,想钱想疯了。也就是这两句,安老师一下就像泄了气的皮球,停了下来。小菁便走开了。可没走多远,安老师便又冲了出来,剪了小菁的辫子,嘴里还不停说着“我没收过钱,我没收过钱”。

        老张又凑近我,问我想不想看当时的监控,说可好玩了,南方女人凶起来,一点不亚于北方娘们。又说当时可吓人了,安老师冲过来就像要扎小菁一样,还把颜料都扣在了她头上。这个安老师,平时看着蔫蔫的,怎么下手那么狠,可惜了人家姑娘的头发……我脑袋里一团糟,便拒绝了老张的邀请,匆匆走开了。

        没过两天,两个派出所的人到学校来了,他们进了校长室,待了整整一上午。

        我犹豫了很久,还是决定联系一下安老师,可是给他发了一宿的消息,也没有得到任何回复。

        安老师消失了。

        我并不悲伤,但是事件的止步让我恍惚,我试图询问这个剪发事件的后续,但学校里的老师们无人知晓,校领导们也闭口不谈。我本打算出于人道主义去看看他的,后来因为工作太忙就一直推迟着这件事情,直到最后慢慢没了兴致。一切都太快了,我总觉得当我老态龙钟的时候一定会质疑自己,关于安老师的记忆是我安慰无趣生活拼凑的,还是真实存在的。

        只是后来学校里偶尔冒出来的那些流言蜚语会提醒我事情的真实存在。安老师成了校园里一个略带禁忌又有点让人兴奋的话题,老师们开始谈论他的生活。有人说他父亲有权有势,但突发疾病去世。原本安老师是要去大学当老师的,但人走茶凉,没了他父亲的张罗,这件事便泡了汤。好在我们的校长和他父亲是大学同学,就安排安老师在我们这所小学里临时代课。还有人打听到安老师的婚姻也不顺,他的妻子是个上海人,俩人是当年在法国留学时认识的,毕业后女方跟着安老师回了我们这个二线城市,但从第二年开始就有了怨言,但又不想抛下安老师,安老师也不能抛下他守寡的妈,于是三个人便开始了无休止的争吵。

        我本以为我是最了解安老师的人,结果发现,他们知道的都比我多。

        跟炎热的夏天相对应,那个冬天竟然也冷得让人心颤,而且整个冬天都没有下一场雪,空气质量不佳,我便蜷在办公室里一天天迷瞪着。有一天,铁门吱吱作响,就像安老师秋天来报到时一样,我睡得有点恍惚,竟忘了安老师走了的事,起身打开门,是几个还挂着鼻涕的小孩。

        小孩们问我借颜料,说要画新年板报。他们一向和我要好,便什么都来问我。可我也不是百宝箱,哪里能变得出来颜料。我刚准备回绝,突然想起来安老师的包。我便去问老张要了美术办公室的钥匙,安老师的包还摊在墙角,上面已经落了一层灰。我把灰掸掉,伸手去掏颜料,竟然一掏一大把。颜料包装很精致,上面印的不知是法文还是德文。孩子们伸手来抢,一人抢了一支便跑了出去。

        过了几天,其中一个最胖的男孩拦住了我。说我不靠谱,我问他为什么,他说我给他的颜料洗不掉。他喊我去看。

        教室已经空了,这是学期的最后一周,椅子都整齐地倒扣在课桌上,后面黑板上的字已经没有了,但边框和配图还在,水渍未干,一看就是刚擦试过。画上是一颗圣诞树,上面挂满了礼物,下面是一群正拉着手跳舞的动物,有麋鹿,有鸭子,还有天鹅和狗。这些动物的脸颊上都染着淡淡的红晕,狗身上的毛都根根分明,看起来蛮有生气。

        胖胖的男孩说;“好看吧,这是安老师教我们的。我们班主任前几天还夸我们画得好,但现在擦不掉,刚训了我们。”

        我不信,跟孩子要了抹布,伸手去抹,可是颜色只是淡了一点,我不禁点点头,这颜料好好像真的擦不掉。

        胖胖的男孩又说;“老师,这抹布也被你弄脏了。”

        我低头看,抹布粘上了圣诞树的绿,看起来脏兮兮。我也一下没了办法,两个人傻站在教室里。

        当时,我特希望安老师还能回来,教教我怎么才能把这颜料洗掉。

小说《清晨》

作者:王一凡

 

        子涵讨厌清晨时的垃圾工,这是些不知疲倦的墨西哥人,他们发出巨大的噪音,一早便会收完整条街的垃圾。子涵总能在垃圾的倾倒声中听到食物被碾碎的声音。她会想,这可能是过期的牛奶撞在了被废弃的刀叉上,液体会渗出来,伴着清晨的阳光蒸发,这些牛奶通常还没有变质,带着最后的奶香味,可能,某一个巧合,它们会透过百叶窗,飘向自己的床头。子涵尝试睁大眼睛来捕捉它们,她觉得牛奶的蒸汽发白,一定会被看到,可最后,只有阳光打过的灰尘。她也喜欢这些灰尘,朝阳充当了照明灯,灰尘们起舞,不循规蹈矩,可能最后会落入某一个缝隙,来填补世界的凹凸不平。她也时常会想,她是不是也是一颗尘粒,落在了这个西方的国家,填补了别人的爱。 

        所谓的别人正贴在她的身后,一只胳膊把她拥在怀里,鼾声混着鼻孔里的热气,打在她的颈上。她曾很不习惯,这让她痒,她总感觉这个男人充满水汽的鼾声会穿透她的皮肤,混入她的血液,她的细胞难以抵挡外在的侵蚀,会沦为他的一部分。可现在的她已经变得习以为常,她觉得自己在一个潮湿的沼泽里,从拇指开始,渐渐被吞噬,她爱上了这种温暖的潮湿,甚至开始期待,如果有一天,当自己的发梢也被覆盖,这种潮湿的包围会不会是不一样的安全感。

        她否认女人都缺乏安全,她向来自立,父亲的离开,让她很小就学会了不妥协。她厌恶母亲的自责,在夜晚抱着那个男人的围巾入睡,开始学习每一道菜的做法,连盐都要精确到每一克,母亲总说,是她的愚蠢,让父亲爱上了那个金门的女人。子涵不信这些,说他天生是条狗。她从不会提及自己的父亲,甚至曾不觉得男人有任何魅力,这些充满冲动的生物,总喜欢在竞争和占领中来彰显自己的气魄,他们把这种隐形的气魄当作孔雀的屏,不断地插满羽毛,染上不同的颜色。可颜色不过是光波的频率,当世界沦为黑白,便没有区别。子涵便保持着自己黑白的眼睛,来审视一切。她会透过自己的双眼,或是别人的言语,又或是一块块玻璃。

        这是她审视世界的方式。她喜欢把世界压成二维,当作片面。她开始把世界放在一张张照片上。暗房里发酸的药水让她呛鼻,她从不哭,但总有一些液体伴随着咳声从眼里溢出,她爱这些略带咸味的液体,至少证明了她自己还有审视悲欢的感情。她会走遍半个城市,坐着拥满人的地铁,去城市的最南端。她抱着偷偷买来的相机,挤在两个年轻白领的身后。他们在讨论着女上司的身材,子涵听着,嘲笑他们眼里只有欲望。落日之前,她总会到达城市的南边,那里有一个小海港,停靠着权贵们的游艇,红杉树下的老人正在酣睡,鼾声的频率追赶着浪声,几个中年男人站在码头,挥动着鱼竿,几只黑鲷围着鱼饵打转,在欲望和生命之间徘徊。子涵按动快门,一切分崩离析,人们成了被拆分的个体。

        老师喜欢子涵的照片,她记录在高级会所门口呕吐的中年人,他们身旁围满了刚刚成年的女孩,她记录钉子户把汽油倒在了自己刚满月的孩子身上,她记录年已近百的老人把手放在中年保姆的腰上。她记录一切寻常的事情。她嘲笑他们,把欲望表化。她很快就成了学校里的佼佼者,作品也被刊登在小有名气的新闻杂志上。同龄的学生变得退缩,认为她的眼睛是天赋。她也顺理成章地拿到了外派的资格。

        她想,她要当一个不平凡的人。

        那是个寒冷的清晨,她在母亲熟睡时离开了家,晨露已经变成了霜,她哈口气便能让清晨的阳光氤氲。

        在十六个小时的飞机上,她坐在机翼旁,太阳在地平线上停留,微弱的晨光勾勒了她消瘦的颚骨。她略微有了一点憧憬,据说那里的人都很开朗,阳光会照耀四季,空气里不再充满大海的潮湿味道,一切都很简单。她也不用再担心母亲的歇斯底里和父亲偶尔形式的关心。

        开始,她的生活没有太大的改变,只不过她开始坐上西行的地铁,上面不再拥挤,只有几个中年的非裔母亲,和倚在她们身边抢着一包玉米片的孩子们。地铁通行在室外的大厦下,硕大的窗户里映着她们的形象,母亲们把头侧着,不想让别人知道她们没有私家车的事实。子涵有时会和这些母亲聊天,询问是否可以拍照,她们乐观接受,笑的十分灿烂,在离去时劝着子涵信奉基督。

        后来,子涵走到了别人的眼睛里。在一个阴沉的清晨,阳光穿透乌云,把海染成了灰色。她透过镜头,发现了一对青蓝色的瞳孔总是注视着她,她放下相机,他越走越近,带着微笑询问子涵的名字。子涵说叫自己苏尔就好,男孩说她要比太阳美。很多年之后,子涵总是在想,如果那天她把镜头对准大海,是不是现在的她正坐在去往南极的破冰船上。又或者她不用那个从字典上找来的名字,是不是她会依然高傲,不会被生活的藤束住脚。

        那是一个说话时喜欢低头的白人男孩,他有着想象中白人男孩会有的名字和长相,穿着白人男孩们喜欢的蓝色T恤。男孩开始在她的世界里做客,他喜欢那些古老的印第安神话,总向她讲。子涵起初不喜欢这种陈词滥调,它们的作用只是为了凝固一个群体或者民族,玩弄着集体的想象力与对自然的恐惧,诉说着生活的美好。人们总忘记现实更冰冷,忘记了什么是真实。这些神话只不过是一些精神麻药。但,麻药会随着时间蒸发,进入空气,从嗅觉器官传递到神经,刺激着多巴胺。当子涵发现这一点时,已经对这个男人着了迷。他是有一些不同,他不曾开屏,也不爱争斗,而是会把翅膀下的身体当作一个个故事讲给她听。他说万物都有自己的灵魂,神灵蕴含在一切事物中,太阳是一条带羽毛的蛇,人也可以和万物交媾,爱情可以发生在一切地方。

        她想,她可能会爱上他。

        男人开始在子涵的照片里浮现,从一个清晨到下一个清晨,遍布了城市的每一条街道。照片里的她开始学习拥抱和亲吻。老师教过她希腊语里phos代表着光,graphis是绘画,后来它们组合成了摄影师的英文。她开始相信这个男人是她生命里的光,她被照耀,光拂过身体,那些故事定居在了她的毛孔里,根扎在了她的骨髓里,肆意生长。终于,有一天根扎穿透了身体,她知道,她变成了他的一幅画。

        但一切都太快了,快到子涵都没有反应到手上的戒指。当他们拉着手宣誓的那天,她斜着眼看着宾客们,才发现父亲和母亲重新坐在了一起,他们从东方赶来,父亲还在被时差折磨,昏昏入睡。她很恍惚,上一次他们挨在一起时,自己还没有家里的桌角高,总蹲在湖边找着蝌蚪,唤着他们的名字。那一刻,子涵忽然觉得自己在缩小,成了一个女孩,头发成了马尾,发绳随着头晃动,耳洞在愈合,耳钉掉在了地上,发出清脆的响声,手指也变得纤细且柔软,戒指开始向指尖滑落。她怀疑,是否某一个清晨,戒指会在她转身时滑落。他又怀疑,这一个转身,是否是她的刻意。直到男人唤她名字,她才回过神来,把戒指向指根推。

        她并不害怕戒指的重量,即使是她后来知道,这让她再也没有力气举起相机。她害怕孤单,那年冬天她回了家乡,母亲开始戴上了眼镜,缝补时总是穿不进线,喊她来帮忙。母亲老了,丢失了锐气,对一切事情都变得平淡,父亲的围巾也放在了衣橱里的一角。她本该庆幸,但她开始害怕,害怕有一天像母亲一样,害怕在这个异国的城市里体验失去,害怕独自筑巢,会被调皮的孩子用弹弓击落,她想要扎根,长成一棵梧桐,在秋末落叶后也依然挺拔。她只想要一个陪伴,一个在她生病时可以帮她倒一杯水的陪伴。

        但陪伴终究是一种奢侈。男人在外贸公司上班,周转于世界。他们在公园旁租了一套公寓,新买的沙发还没有来得及揭掉上面的塑料纸,一层薄薄的灰就已经铺满。她盘腿坐在床上,卧室很空,电视离得很远,咀嚼食物时甚至可以听得到回声,她尝试把床离电视更近一点,奋力拉着床沿,可只能听到她双脚与地板的摩擦音。最后,她坐在冰凉的地板上,翻看着世界各地的新闻,等着他的电话。电话很少会响,即便接起,声音总是杂乱,夹杂着各种语言的机场播报,她笑着应他,说自己很好。

        日子过的不痛不痒。在奔波与沉沉睡去里徘徊,有时会恍惚,那是春初发寒的清晨,她蜷在被褥里,觉得自己向来都是一人。直到他靠着她的耳朵唤她苏尔。有次兴起,她考过他自己的名是什么,他竟迟疑几秒。但她没有觉得这样有何不妥。她喜欢拿这个西方名字来代表自己。当她被叫作苏尔的时候,她乐观又体贴,也会调整措辞开有趣的玩笑,像极了老电影里的白人太太。在这个白墙筑成的笼里,她开始变得温顺。

        她想,一切都会很顺利。

        几个月后,他们搬去了中部的城里。公司财政周转困难,业绩下滑的男人不得不离开了公司,他们也无法继续居住在那个海边的城市,男人当晚喝了很多酒,咒骂公司里那些表里不一的老男人。子涵让他靠在自己的肩上,对他讲着那些安慰的话。她没想到,自己竟然如此熟练,好像这些安慰的话已经在自己身上应了似的。

        这里很平,平到望不到山,可以偷窥到天和地的亲密,到处都是油田和巨大的发电风车。庄稼地里玉米收割之后,总会出现龙卷风,农场主和孩子们挤在农舍里看着电视,他们有昂贵的保险,从不担心。工人们的房子被卷到了天上,他们的孩子们躲在学校的体育场里靠着彼此,担心着床头的玩偶。子涵有时会到市里闲逛,这里的城市似乎不受人欢迎,街边总有空着的店铺,加油站里,低价油按钮上有着很多带灰的指印,购物中心门口的栅栏上总能传来刺耳的摩擦声,那是孩子们在玩滑板,保卫来回驱赶,孩子热衷这样的游戏,成功之后,会掏出父亲们送给的小刀,在啤酒罐上拉一个小口,一饮而尽。

        子涵很想记录这一切,但是,她的生命被打断了。她开始晕眩,拍出的照片总是失焦。她预约了医生,早上十点。但子涵在旭日升起时便到了门口,她坐在车里,看着车窗布满了雾气,三小时后,她听到医生对她说了恭喜。

        那天,她想了很多。

        一共是二百七十四天,男人早出晚归,晚上会拥着子涵说,这一个就好,我不想让你再吃苦。子涵常在梦里潜水,从自己额头跳入,沿着三十三块脊椎,落在子宫的边缘上,那里有一点血腥味,她盯着这个小东西。但乳白的薄膜上穿行着细微的血丝,只能看到是个女孩,看不到她的脸。于是当护士剪断脐带把孩子抱给她看时,喊她摸摸,她没有摸,只是盯着看。孩子哭个不停,皮肤发红,像是淡色的古巴辣椒,医生说怀孕十八周后婴儿会从脐带里感受到食物的味道,子涵一向吃的很清淡,没想到孩子竟然是个烈性子。可能她厌恶这个世界,又或者想给生活来个下马威。

        子涵对她总有些陌生,午后,她靠着寻奶吃时,往往用很大的力。子涵感觉胸前被开了一道阀,夹杂着肿胀和酸痛,有时会渗出血,自己的青春和时间缓缓涌出,日月更替变得不痛不痒。

        自从世界变成了三个人,男人便劝她不要乱跑,说地铁上的瘾君子会抢走她手里的相机,海边的流浪汉们会围上来向她讨钱。他劝她要留在家里。子涵应了,便不再跑得很远。她知道男人的辛苦,想在他回来的时候能有一个亮灯的家。烂醉的男人总在清晨回家,蜷在她的怀里睡得很香,她开始欣赏他的样子,时间让他的皮肤开始藏匿污垢,胡须也侵蚀了下颚,唯独发际还是很整齐,描出了清晰的额,她想将一滴水滴在上面,他立身时,水滴会顺着他的高挺的鼻尖落下,又或是顺着他的眉尾向下,在嘴角酒窝的边缘打转,在颈部的唇印旁干枯。对,是一对殷红的唇印在男人的后颈上,子涵伸手去擦,发现那不是光是唇印,还有皮下的血。

        那早他们吵了很久,男人用着诧异的语气在责备着子涵的多虑,又在指责着她为什么要打扰自己的休息。子涵没说话,掏出了男人的电话,相册里是他拥着一个拉丁女孩。男人要抢手机,重复喊着着信任和隐私。子涵起身要走,但挥起的手撞在了男人的肩上,男人的酒精被征服的欲望激活,催发着暴力的动机,便开始歇斯底里,把子涵压在身下,奋力地掰开她的手指。两个戒指顶在一起,刮损着彼此的皮肤。子涵不敢出声喊,直到看到门缝里偷望的孩子,子涵在脸上拧出笑容,装作在打闹。

        她想,她要离开他。

        第二天的清晨 ,男人竟然下了厨,给子涵做了一碗挂面,放着打碎的蛋和一片芝士,他靠在她的身边,求了子涵很久,甚至会跪在地上,咒骂着自己的无能,喊着苏尔的名字,说着这些年来的故事,说着自己对她的爱。子涵坐在窗边,抱着孩子在喂奶,孩子已经吃饱,靠着怀里昏昏欲睡,阳光照在子涵的胸脯上,她侧眼,发现男人正盯着。怀里孩子的呼吸声变得均匀,但手指不停摸索,子涵把拇指伸去,一把被幼小的手掌攥住,孩子睡得更沉了。她哭了,她原谅了他。

        当晚,男人给子涵买了她想要的二手胶片相机,机身银白,机侧的皮革有些发黄,子涵回家后把相机放在书架上,便再没有碰过。

        那夜,好像一切都没有发生。

        她什么都没有想。连梦都没有。

        发动机的轰鸣声越来越低,今天清晨的光丢失了奶香味,唤着子涵睁眼。最近,她夜里梦多。有时她会从月亮上纵身跳下,摔落在长满竹林的山里,又或是挤满渔民的码头。有时她会卧在地铁的轨下,听着金属交替的声音,这像一个女人在长吟。这些梦常常让她不适,手心流很多汗,但她开始适应了。

         垃圾车已经开走。但忽然有一阵球声,砰砰地敲在地上。子涵艰难地扭动脖子,试着去望,她向来颈椎不好,有些吃力。球声继续在响,偶尔有几声进筐声,子涵突然想起,邻居已经搬去了南部,房子出售给了别人,据说也是来自城里的一家人,孩子还在高中。可能是这个大男孩发出的噪音,他在车库门前的空地上来回奔跑,球定会掉在远处的花坛里,他伸手去够,汗水会伴随着清晨的潮气打湿他的T恤。他可能会有七尺半吧,去够橱窗里的碗碟时总是轻而易举,最瞩目的是他金黄的头发,刘海垂了下来──这个年纪的男孩总是这样,这是他们吸引人的方式。一会过后,刘海也会被汗水打湿,遮住视线,他需要不停地用左手背去梳理垂下来的刘海。但总有疏忽,他会摔倒,棱角分明的膝盖上留下了一条血迹。他会敲子涵家的门,因为他们刚搬过来,一定没有准备绷带。子涵会穿一件白色的T恤,热心地帮他包扎。对了,他如果问她叫什么,她会说她叫子涵。涵字发音时要上扬。她会告诉他一切,她的一切。

        球声还在响,和心跳成了共振。她想,她也许会爱上那个男孩。

        子涵把手放在了双腿的交汇处,这是她的清晨。

        男人醒了,唇贴在她的背上,她觉得浑身发麻。他唤她去准备早饭。她仿佛被施了魔,穿上男人给她买的睡裙,轻轻搅动鸡蛋,为孩子们摆好麦片。

        她想,这一定是最后一次。

 

 

《夜》

作者:张鹏鸿

夜 ·灵魂

 

夜晚

我在清凉而宁静的空中

突然闻到

灵魂的香味

 

它必定来自某一个

庄严而神圣的庙宇

怀着善良之意

来到这里

 

 

夜·火焰

 

1

 

哦!

在天空中,

在水面上,

在大地的中央,

有多少灵魂

在歌唱?

在呼喊?

在安眠?

 

来吧!

我的朋友!

尽情的呼吸

这是灵魂的气息!

 

所有的土地

都只是道路!

所有的大海

都只是河流!

所有的灵魂

都只是火焰!

 

 

夜·孤独

 

世界充满了欢乐

而我的歌

却总在

欢乐消散之处

升起

 

一切都是多余的

除了

我那颗不安的心

还有这黑夜

 

黑夜

我把全部的歌声

只献给这黑夜

和我自己

 

但愿黑夜永在

白昼永不再来

 

 

夜·画

 

蛐蛐声。

 

童年,

一幅流动的画,

宁静而执着。

它呼吸,它生长,

它拥有一切。

 

嘘—— 它在那儿。

 

《大梦记》

作者:张鹏鸿

 

1

 

朦胧地

站立着

我——仿佛在期盼

以及

巨大的黑暗——

向我张开巨大的口,

像野兽一样,

在旷野中颤动:

“那有一个树林”——

一道亮光便突然出现,

照亮那个树林,

还有通向它的

那条白色小径。

在这最初的

古老的时间,

突然,

像它来时,

一切又消失不见。

 

2

 

古老的太阳,

酷烈异常,

一个黝黑而健壮的女人,

赤裸着,

匍匐在道路上。

而此时,

一个高大的男人,

头上佩戴着

一个羽毛编织的王冠,

独自

骑着一匹同样高大

健壮

黑色的骏马,

缓缓地

在我身旁经过,

并向我说出一句

神秘的语言。

 

此时,

狂风吹起,

卷动大地上的尘土,

遮住天空与太阳。

而我,

则抱起一个原始的

铁质的空箱,

疯狂般地

敲打着,

并大声地

歌唱。

 

3

 

梦里

金色的麦子被风吹倒

变成了柴火

在田里燃烧

我怀着怎样的焦虑

手捧着坠落的麦粒

独自行走在

像麦子一样

古老的路上

三两个儿时的朋友

一起在火焰中守候

言说着

而遥远的古代

铁骑踏破

一个年轻而善良的君主陨落

 

4

 

我梦见

天空中

太阳

被巨大

黑色的牢笼

囚禁

 

大地震动

 

人们

惊恐着

四处奔逃

奔逃

却被

变成冰

与石头

 

 

《秋天》

作者:张鹏鸿

 

值得在走之前,

在这个秋天

听听这首关于妈妈的歌,

看看那些安静的

日本静物画。

 

既然有些东西

你不想一起带走,

那就把它们安放在

一个有草帽的地方。

 

记得哪天你回来的时候,

悄悄地摘一朵远方的花

来看望。

它们还会在这,

像你走的时候一样。

 

《家乡》

作者:张鹏鸿

 家乡·问候

你要向

家乡

春天的风沙

问候

用你最温柔的心

安住于当下

你与这里的土地

永远

最完美的契合着

还有那轻柔的杨柳

温暖而开阔的天空

枝头最后的一朵桃花……

因为这里的一切

你卷入

生生世世的轮回

永远在这里轮回

不知疲倦

家乡·遥望

遥望我的家乡,

宁静而安详。

秋天的午后哦,

时间你慢慢流淌。

 

遥望我的家乡哦,

我的家乡也在遥望。

我在这远方祝福你啊,

那有神眷顾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