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愚
日前從台灣回來,有朋友見到我說,又可以見到你寫的台灣遊記了,我聽後笑了笑對她說,遊記看不到,倒有可能看到一篇「吃」記。
我說「吃」記,一點都不假,完全名副其實,因為我這次在台灣,除了吃以外,沒做其他任何事情。
我與妻大約每兩年回台灣一次,每次回去,似乎就是為了應付親戚朋友的邀約而回。親戚方面,妻有三個姊妹,六、七個姪兒姪女;朋友方面,我的文友、武友、校友更是數不清。我們中國人,邀約見面也就等於是請吃飯。因我在台北停留時間不長,大家邀約,爭先恐後,有的在我們尚未到台灣前就訂下了時間,其餘的剛抵台北的前兩天也就全部滿檔。
這些天來,嚐盡了台北的各式美味。川菜、湘菜、粵菜、江浙菜、素菜、烤肉、港式飲茶 …… 雖然這些現在在洛杉磯也都能吃得到,但在台北吃起來,感受是不一樣的。原因是,吃其實是其次,真正的事實是為了見面才來吃的,而不是為了吃而見面。而在吃的同時,我一方面在享用美味,一方面也有許多感慨。
有兩場是校友和昔日軍中袍澤的聚會,都是滿滿的一大桌,並都是年齡相若的人,除了幾乎都是白髮蒼蒼外,有的佝僂著身子,有的手持著拐杖,還有一位坐著輪椅而來。還有不能來的人託來的人轉達訊息,是因在療養院不能來,或是病重得不能行動而不能來,託他們代問我好。更令人嘆息的是,我上次回台時見到過的,這次沒見他來,當我問起他的情形時,得到的回答卻是「走了」!
當餐畢分手時,兩個同學緊緊握住我的手,久久不放,一副依依不捨之情。千叮嚀,萬叮囑,一定要多回來,回來一定要早點通知,好安排聚會。最後並加了一句:「見一次少一次呀!」
「見一次少一次」固然聽來使人感傷,但另一方面也令我感到欣慰。第一,表示我在同學、袍澤中的人脈人緣都受到肯定,不似少數幾個沒人理睬,早就失聯了的人;第二,我不但不需拐杖、輪椅,沒有進療養院,更沒有「走了」,而且不但還能在洛杉磯地區開車奔跑,參加各項聚會、舞會,甚至還數度駕車橫跨美國東西兩岸,也能經常旅遊,定期回台灣、去大陸,和親友們相聚。與大多數同學、同僚們比起來,我算是比較幸運的。
現在我再把話題回到「吃」的上面來,離開台北前一天的晚上,我以第二天一早要到機場為由,未安排任何聚會,姨妹便帶我們到離家最近的寧夏夜市去。蚵仔煎是我的最愛,一面吃,一面又使我陷入既甜又苦的回憶中。
民國四十七年,我是個二十剛出頭,剛從空軍官校畢業不久的低階空軍軍官,認識了當時年僅十六歲台灣籍的妻,她家住在台北最老的市區圓環(也就是現在的寧夏夜市)附近。認識她後,每次休假我都到台北來,每天都在她的課後和她約會。有一天晚上我送她回家前,她帶我去圓環吃宵夜,那是我今生第一次嚐到台灣味道,我吃的便是蚵仔煎。從那天以後,每次我送她回家前,都必定先到圓環吃一次宵夜。
在那個年代,本省籍的父母都不願把女兒嫁給外省人,尤其是外省籍的軍人,更尤其是我這種危險性非常高的軍人。但她不顧任何阻力,經過將近五年的交往,終於和我步上紅毯。
婚後我仍須隨部隊住在空軍基地裡,她一人住在台北家中,我一個月休假回家一兩次,一次兩三天。我曾輪調去外島,兩個多月才調回本島。台灣的軍人現在出國受訓,眷屬都可隨行,但我們那時不能,因此我來美受訓,分離一年多才能再見到面。婚後四年我們的女兒出生,我仍是一年在家的時間加起來不過三、四十天,因此照顧女兒的事情百分之九十都是她一人在擔當。像這樣聚少離多,直至二十多年後我退役,她從無一句怨言。
第一次帶女兒到圓環吃東西大概是她五歲時,半個台灣人的她,口味卻是全個台灣人。蚵仔煎、滷肉飯、米糕、大腸麵線、四神湯 …… 樣樣喜歡。
我在家的時間少,對女兒的生活、教導當然也都落在妻一人的肩上。女兒小學以全校(六年級共九個班次)第一名畢業,得到了市長獎(市長為林洋港) ,升入金華國中資優班,畢業後考入北一女中。高二時我們全家來美,她繼續讀完高中後,進入加州州大電腦糸,不但獲得獎學金,而且被教授聘為數學「小老師」(Tutor) ,輔導同班同學,並幫教授改考卷。
女兒拿到學位後,先後在IBM和華特迪士尼公司(The Walt Disney Company) 任職,並被迪士尼派到上海去,在大陸成立了三十多所兒童英語學校。2005年獲得「全美科技艾美獎」(Technical Emmy) ,並任全美500強企業Technicolor北美軟件副總裁,獲收錄於美國國家認證之管理人員名錄。去(2017) 年妻與我因女兒的成就,在洛杉磯分別獲得模範母親和模範父親的殊榮。但我想,妻得這份殊榮是實至名歸,而我對女兒的付出實在太少,得來感到有點慚愧。
在美國,妻一方面在電子公司上班,以貼補家用。另一方面,操持家務也不曾稍怠,因此使我可無後顧之憂地從事寫作和參加社團活動。
我在前文說過,我在台北吃的東西在洛杉磯也都吃得到,但唯有早餐,豆漿、燒餅油條、糯米飯糰,是在洛杉磯很難吃得到的。雖然洛杉磯的華人聚居區也可能買得到這些,但我住得離華人區遠,不可能一大早去那裡吃早餐。在台北我們是住在姨妹家,每天早上,她都出去買來給我們吃,這才是我這次在台北所享受到的真正的美味。姨妹既細心又體貼,買早餐的同時,必定也帶一份「聯合報」回來,銜接我在洛杉磯每天必看的「世界日報」。
這次在台北我還創下了一項奇特的紀錄,就是我除了趕場「吃」所花的計程車費外,沒在其他地方花任何一分錢。只是所有與我見面吃飯的人,我都送一本我的著作答謝,秀才人情紙一張嘛!
「見一次少一次」,完全是事實。我當時就答應他們,我一定會常常回來。在台灣三十幾年的歲月,成長、就學、從軍、成家、為人父、退役,都在台灣。該遊的地方大致也都遊過,所以和這次一樣,以後回來,也不會有興趣再「遊」;但必定要「吃」,因為「吃」就等於「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