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集连载《感受真美国——房子的概念》第四部:民情

作者:李岘

       在中国大陆,人们习惯于把住宅统称为“房子”。

        “我们终于分到房子啦!”

       “我还没租到合适的房子!”

       “我刚买了新房子……”

       不论是分到房子还是买到房子,大多数中国人所说的“房子”的概念绝对有别于美国。

      在美国,住宅形式名目繁多,并有其严格的定义,仅中国人所理解的“房子”一词,就可分为Apartment、Condominium、Townhouse和House 几大种类。Apartment是居住的人要按月付租金的公寓;Condominium是产权分开的公寓大厦,即个人买下公寓大厦的一个单元,成为屋主,但不可以随意改动住房,因为屋主和其他同住在这座公寓的屋主共同拥有所有权;Townhouse是两座住宅或多体住宅共同拥有一堵或两堵墙体,虽然每家的小楼各成一体,各有自己的前院和后院,但是连接两家房子的那堵墙却永远是两家共有的产权;House是不论直译还是意译,在中文里都叫“房子”,然而,如果你认定 House的概念就是中国人常说的那种房子的概念,那你就要犯与我同样的错误了。 House,在美国是指房主拥有一座整个住宅以及住宅周围的土地与花草树木。

      简言之,如果把美国的 Apartment和 Condominium 比作楼房的话,那么House 就是中国人所说的“平房” 。

      在中国,“楼房”常常代表有薪阶层,而“平房”几乎是农村住宅和城市贫民的特指。当然,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沿海城市也修建了几处“平房”供外国人和“先富起来的中国人” 购买,但是那毕竟是少而又少,绝大多数的中国人还没有机会对这些“平房”的豪华有个形象的认识。所以,九年前初识我先生的时候,当他告诉我他在美国不住楼房而住平房的时候,我几乎怀疑他是否真的是一个美国大学教授。尽管后来随着感情的发展顾不上他住楼房还是平房,但是当他向我求婚并提出来要买房子的时候,我坚持要住公寓而非“平房”,理由只有一个:楼房安全。              当时先生刚从纽约搬到加州,卖掉了原有的旧房,准备在加州买个house,没想到中美两国对“房子”的概念差异太大,他只好暂时住进每月付房租的Apartment,等待着我慢慢转变思想。

      Apartment格局在美国大同小异:客厅和厨房很大,又可以用作饭厅,然后是卫生间和卧室。大多数的Apartment都有公用的游泳池和洗衣房。先生租的是两卧室的单元,虽然我在国内的住房也不比这小,但是现代化的家庭设备和优美的住宅环境使我对“新家”心满意足,特别是那洗衣房对我特别具有吸引力一一 把脏衣服往洗衣机里一扔,放七角五分钱,然后你可以在这明亮宽敞的洗衣房里坐下来看书,也可以到隔壁的游泳池里游泳;一个小时后,把洗干净的衣服再扔进烘干筒里,再留下七角伍分钱,再去游泳或看书,再回来时,一个星期的脏衣服已干爽爽地只需叠一叠就行了。

      两个月下来,我几乎忘记“买房子”这码事了——有房子住就行了呗!

       那时候我初来乍到,不了解美国的住宅有那么多等级之分,不同的等级象征着不同的阶层和身份:Apartment通常是那些短期居留此地的过客,或者是那些没有经济能力付头一笔款买自己住宅的家庭,他们只能按月租金。我也不知道不论是老移民还是新移民,他们的“美国梦”里都包含着有一天住进House。因此住惯了 House的先生自然不能像我那样心安理得地住在Apartment里,于是,我们婚后第一个“中美谈判”就破裂了。

      矛盾的焦点还是先生想买House,我坚持要买Condominuim。尽管这时我已经了解到美国的House不是中国人想像中的那种“平房”,大多数 House是两层小楼,内外装修精致,并且房主有自己的花园和草地......不用解释我也知道了House的概念不能与我理解的“房子”同日而语,但是我仍坚持要住Condominium而非house。原因只有一个:楼房比平房安全,出了什么事可以像在中国似的敲敲墙也能找到人过来帮忙;而 House 则单门独户,别说坏人撬门压锁,就是敲碎玻璃闯进屋也是轻而易举的事!

      又过了两个月,House和 Condominium都看了不少,结果我们仍然住在Apartment里。

       一天,先生说有一家房产公司正在出售一批新房子,我们应该利用周末去看看。我知道先生说的新房子是指 House ,但是为了减少冲突,我还是不情愿地同意了。                   

       说来也巧,那天鬼使神差,我们错过了一个路口,把车开到了另外一家房产公司。看房上了瘾的先生把车一停:进去看看!

      这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从“样板房”出来后,我和先生都笑容满面地对销售人说看看要卖的房子。

       卖房人把我们领到最后一间待卖的房子前,我才知道这种住宅叫 Townhouse。

      所谓的 Townhouse 就是两个似分离却还相连的二层楼房。通常是两个分开大门,两个分开的车库和两个分开的后花园,当然,也是两个家庭分别拥有自己那一栋的两层楼的财产权。所不同的是,两家之间有一堵墙是共用的。

      太好了,Townhouse 解决了我和先生的分歧:一堵和邻居连接的墙使我有了安全感,而独有小楼成一统又是先生的宿求;加之。我们的后花园紧邻花草锦簇的共用游泳池,其景色之优美,环境之优雅,使我们当即决定买下这座Townhouse的另一半。

      我以中国人的心态以为从此会在这座Townhouse里住一辈子,谁知一年后,先生再度提出买House的话头。这次我没有反对,因为我已明白为什么House会成为许多居住在美国的人的一种宿求:我原以为有邻居就有安全感,其实我错了。一天晚上,我突然胃痉挛,深夜里大呼小叫,直到先生决定冒着瓢泼大雨开车送我去医院为止。事后我想,我那声嘶力竭的喊叫声会不会让隔壁的误解我们发生了什么事?转念再一想,如果那天是坏人闯入我们的家,我的邻居不是同样没有反应吗?说来也不奇怪 ,在美国人人都忙,比不得国内的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几个月不见的邻居自然很难处出感情,加上美国人不喜欢过问他人私生活的习惯,真有那种“老死不相往来”的感觉 。

      首先,我打消了隔墙有耳的好处;接着,我发现隔墙有耳的弊处 。中国人喜欢卡拉OK,故而我们家每次开 Party 都少不了这个项目 。然而,我每一次都在朋友们最有兴致的时候告诉他们早早收场,以免隔墙有耳提出抗议 。

      先生重提买 House 的原因是他不能随心所欲地在自己的花园里种树,种植物,因为种什么样的树都要有邻居的签名表示同意,然后还要报到一个委员会批准后才能种你要种的树,否则邻居会告你挡住了他家的光线等等。

      总而言之,在美国住久了,就发现还是住House最好,独门独户,互不干扰。在这个注重个体、崇尚自由的国家里,真的只有 House是最佳住宅选择。在自己的House 里,你可以大吵大叫,也可以尽情高歌;你可以根据你自己的审美意识装修你的住房和花园,你也可以随心所欲地在你的房子四周种你喜欢的花草树木,因为你是这房子的主人 !

       在Townhouse只住了一年,我们就搬进了House,并写信给住在中国大陆的父母说我刚刚买了“房子”。母亲回信说:你们去年不是买了房子了吗?怎么又买房子?

       我知道要想说明房子和House的概念和差异绝非易事,所以干脆不去解释。对于他们来说,Townhouse和 House 不都是房子吗 ?为什么要搬来搬去!

(待续)

《感受真美国》由中央编译出版社於1998年出版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