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训(光绪十年,1888年,四月任东边道)和桂春(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任山东粮道,宣统三年,1911年,任仓场侍郎)任职期间正值慈禧“垂帘听政”劳民伤财、耗资巨款两次修复被摧毁的颐和园。乾隆十五年(1750年),乾隆皇帝为孝敬其母孝圣皇后动用448万两白银在这里改建为清漪园,形成了从现清华园到香山长达二十公里的皇家园林区。咸丰十年(1860年),清漪园被英法联军焚毁。光绪十四年(1888年)慈禧挪用海军军费重建这座皇家园林,改称颐和园,作消夏游乐地。苦心经营了20多年的北洋水师,于181994年的甲午战争中全军复没。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八国联军之役,颐和园复遭毁灭性摧残,慈禧回京后立即动用钜款修复它。在1904年慈禧70岁生日之时,不惜耗费国帑在此举行 “万寿庆典” 。繁华景致之下的颐和园实掩盖不住大清王朝的风雨飘摇。
慈禧“垂帘听政”期间签订了大大小小、数以百计的不平等条约(同治朝:二十三条;光绪朝:一百一十七条;宣统朝:十九条),赔了近十亿两白银赔款,其中包括:
1876年因马嘉理事件签订《烟台条约》。赔款20万两白银
1881年曾纪泽签订《伊犁条约》。赔款900万卢布
1885年李鸿章和法国签订了《中法新约》。
1894年,日本发动了甲午中日战争。战争迅速失败。
1895年李鸿章和日本伊藤博文签订了《马关条约》。赔款2亿两白银
1895年李鸿章和日本签订《辽南条约》赔款3000万两白银
1901年李鸿章代表清政府同11国签订了《辛丑条约》。
并对各国赔偿大额军费共计:4亿5000万两白银。
读者不禁要问:西太后慈禧“垂帘听政”二十年多来,签署了那末多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赔了近十亿两白银,哪里捞到额外的巨款(重建的初期预算是白银一亿两!)去重建她梦寐以求的颐和园?唐德刚在《晚清七十年(3)甲午战争与戊戌变法》中如此解释:
“颐和园工程是一八八四年正式开始的。这时光绪帝载湉已十三岁。西后的打算显然是,五年之后园工可完成,而光绪十八岁亲政,她就可以第二次(第一次在一八七三年同治亲政之时)结束垂帘。把日常朝政交儿子去管,她自己就可以长期住园,对军国大事遥控之外,平时就颐养安和了。换言之,建这个园子的目的,是为她“离休”(再用个大陆上的名词)后的生活打算的。西后生性奢靡。她原是那豪华的圆明园内一位得宠的姨太太。现在做了太后,身为大清女主,与大英帝国的女王维多利亚(queen victoria)东西遥相呼应。生活自不能较当年的懿贵妃为差,所以她要倾全国之力,来为她造颐和之园!
慈禧本是个精明强干的王熙凤。在十九世纪的六〇年代垂帘之初,她就卖官鬻爵,累积私房钱。俗语说:“富不了光棍,穷不了寡妇。”这寡妇当然只是指“富孀”而言。叶赫那拉氏当时是全中国的第一富孀。经过二十多年(一八六一~一八八四),或明或暗地没命的搞钱,据说在光绪初年她已积有私房钱两万万两!!这是当时在华的高层洋人的估计。须知此时洋人(如赫德、如李提摩太、如丁韪良等等“中国通”)的消息,往往比局外中国人更为灵通。因为洋人的交际圈可直达恭王、文祥、翁同和那一阶层。一班中国文士,尚攀不到那么高也。加以白话文尚未出炉,中国社会中尚无大众媒体这个东西,而洋人在华已早有之。……
读者或许要问:西后垂帘二十来年,哪能贪到那么多钱?……
按理西后本可自建其园,但是愈有钱的寡妇,愈不肯花自己的钱。何况醇亲王新得肥缺,正在力图报效呢!从醇邸来说,趁报效的机会,也正可自捞一笔嘛!就这样,醇王就开始挪用海军经费为太后造园了。”
俗话说,上樑不正下梁歪。在醇亲王把持“海军衙门” 时期的满清官吏们, “为自己挪用了一批为皇家别苑(监修颐和园)所准备的园林用石和其他材料” 营造私房花园豪宅,不但 “并非没有可能” ,而且不足为奇。
“醇亲王是个什么东西呢?他是:道光皇帝的第七子;咸丰皇帝和恭亲王的胞弟;同治皇帝的胞叔;光绪皇帝的生父;宣统皇帝的祖父;后来当上摄政王载沣的爸爸。
但是这些血统关系中最重要的一环,还是他的婚姻:他老婆是慈禧皇太后的妹妹。就因为这一条不平凡的裙带关系,他才当上了皇帝的爸和皇帝的爷;而最糟糕的,却是他凭这条关系挤走了奕欣上了海军衙门的总理大臣,作了李鸿章的顶头上司。自此大清政局就是清一色后党的天下了。
醇亲王这个大清帝国中的首席大贵族,头号纨绔子,懂得啥海军呢?因此,海军衙门抓在他手里,就不成其什么“参谋本部”、“神经中枢”和“五角大厦”了……。可是反过来说,这个“大肥缺”对他的服务,那可就说不尽了。……
在海军衙门成立之后,李鸿章为着购买快速巡洋舰,向海军大臣醇亲王奕譞签请拨款。醇亲王不但未拨款,反而批复说“三海”(中海、南海、北海)快倒塌了,老太后无处乘凉,还要请李中堂自海军购舰项下,稍助微款,以表对圣母皇太后之忠荩。李鸿章果然是忠臣,就拨了三十万两,“助修三海”。
为着慈禧的“万寿”,为着“造园”,醇亲王奕譞“挪用了多少海军经费,言人人殊;谁也不知其详。大致至少是一千万,多至三千万也不算意外。至于利用“海军” 这个 “衙门” 和 “海军” 这个名义,去另外揾钱,那就没法估计了。”
几年前我曾为我的岳父,已故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物理化学教授林慰桢博士,百年诞辰撰写了“自别故园几经秋” 一文,以纪念他为祖国和世界科学默默付出的一生。林慰桢教授出身名门望族,曾祖父是大名鼎鼎的台湾首富、“板桥林本源邸园”主人林维源,祖父是富贾一方、厦门鼓浪屿“菽庄花园”主人林尔嘉。日治时期台湾总督府曾统计,当时台北地区前三大富豪:排名第三的是艋舺的洪合益,有资产二十万日圆,排名第二的是大稻埕的李春生,有资产一百二十万日圆,排名第一的就是板桥林家,拥有资产一亿一千万日圆。板桥林家的财力独冠全台。
我在“自别故园几经秋”有一段这样的记述:
“林维源虽富可敌国,但对自己以及自己的子孙在生活用度上却十分严谨、苛刻。他关心社会公益事业,凡有义举,无不仗义疏财,竭力而为。他时时以救济台湾百姓民众为念,先后资助筹设保婴局,创办养济院,以恤穷黎;助修《淡水志》,以存文献;倡办大观义学,以惠士林;建造大甲溪浮桥,以济百姓等,处处无不展现其热心公益,乐善好施的一面。林维源热爱家国故土,具有精诚爱国之心和强烈民族意识,凡是抵御外侮、强军卫土之举,无不热烈响应。一八六八年,年届二十八岁的林维源眼见英帝侵华而订下辱国的《樟脑条约》,「憎恨帝国主义尤深」。为加强台湾海防,巩固边疆,光绪二年(一八七六),福建巡抚丁日昌视台,筹商防务。林维源说「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吾家岂为富不仁者」,挺身而出,捐输五十万两洋银,荣任内阁中书衔。一八八三年,边防吃紧,饷械两乏,林维源再次捐银二十万两,认募(自备资斧)水陆团勇一营,以应防务之需。中法战争时,林维源除了集合林氏族人五百多人追随刘铭传持械开赴沪尾前线助战外,还捐银二十万两,以济军队粮亏饷缺之急,「共支危局」。光绪十四年(一八八八),为了整建海军,增强国力,振作国威,林维源又捐巨资二百万两白银。未料,此款却被慈禧太后挪用去重修供自己玩赏的御苑——颐和园(原名「清漪园」)。
林尔嘉继承父亲乐善好施、精诚爱国遗志。一九○八年南靖一带水灾,倒塌民房一千多间,伤亡二百多人,他当仁不让,除自己带头捐献救灾外,还以厦门商务总会名义函电海外侨团,发动侨胞、香港同胞募捐,计得银十万多元,大米一千多包。宣统元年(一九○九)清廷邀其为度支部(财政部)审议员,参与整理币制。同年秋,林尔嘉以度支部审议员身份搭乘轮船赴沪参加大清银行审议会,看见十余艘日舰在海上横冲直闯、喷涛吐浪,随处闯翻倾扎渔船。目睹此情此景的林尔嘉痛心疾首仰天长叹:「国势推移,天禄将终,若言国强,非兴练海军不可」。随后慨然捐献四十万银元,帮助清廷添置舰艇,重建海军。奉旨擢侍郎衔,赏二品顶戴。朱批来京陛见,从优叙用。不料这笔捐款却被挪用修复颐和园,爱国夙願成为泡影,林尔嘉愤而辞职回归故里鼓浪屿。所以在大陆流传有「一个颐和园,林家捐了半个」的说法。”
1888年林维源为了整建海军捐巨资二百万两白银,却被慈禧太后挪用去重修颐和园;181994年中日甲午战争,清廷战败签订了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不仅赔款2亿两白银,还把台湾割让给日本。此后受命为清廷督办全台团防大臣的林维源不得不携眷弃台内渡。这是对板桥林家几代为国捐献数以百万计巨资而最后无一例外地付之东流的历史何等的讽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