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年12月11日接手知青伙房管理后,我对伙房的账目做了一番详细的调查。其中包括:
I. 四个生产队拖欠知青伙房的粮(玉米)、面统计表;
II. 四名老知青历次欠菜金累计;
III. 二十四名老知青10月、11月、12月应扣菜金明细表;
IV. 交账清单;
V. 76年10月 “十一” 后扣除回家知青粮、面票。
我把最后调查统计结果用大字写出来贴在伙房墙上。
为了铲除隐患,第一条措施就是废除原有的饭票制!杜绝了因饭票管理混乱造成的知青内部的矛盾和纠纷。
第二条就是建立严格的
(1)现金收、付细账:
(2)从生产队支取老知青粮、面收、付细账:
(3)新知青伙房商品粮、面收、付细账:
(4)详细的工作日记:
(5)收藏保管所有(盖章、签名、摁手印)发票、收入、支出凭证:
1977年3月15日,在我年满20岁生日的那天,我领取了我们四十四名 “新” 知青最后国家统筹供应的知青生活费220元人民币:
我知道,到了月底,我们下乡整整一年。国家不再继续供养。我们四十四人将加入本村二十四名“老”知青行列,成为自食其力、靠天吃饭的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