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小就是个老实本分的乖孩子,不吸烟不打架,不调戏女同学,不给老师添麻烦。我是一个晚熟又早熟的孩子。晚熟是因为老实,常被坏孩子欺负;早熟是因为懂事,在不该说话的时候总能管住嘴。但凡事总会有例外。
我在那篇《战友》中这么写:长大后才明白关系好和感情好是不一样的。这个道理懂的人就懂,不懂的人说再多也没有用。
洛杉矶的夜里,我们终于翻到了那个惊心动魄的篇章。那是我曾经的回忆,关于那个夏天,那道疤和那个人。
当严一铭替我挡下酒瓶的时候,当鲜血从他手上淌下的时候,当我腕上的伤疤隐隐作痛的时候,我便会不由自主地想起高中时的那片梧桐树荫,和那个藏在久远时光中的名字——陆梦。
在见到本人之前,没人想过这个名字的主人会是一个眉宇间透着英气的男生。那一年,他穿着白衬衫在黑板上写下自己的名字。
“大家好,我叫陆梦。”他说话时露出痞气的笑容和洁白的牙齿。话音一落,讲台下就炸开了锅。
在我的印象里,他总是戴一副白色耳机,在教室最后一排望着窗外。没事时,他老是一副睡眼惺忪,仿佛怎么也睡不够。他可以在老师大声呵斥他时假装癫痫发作,也会在上课时吊儿郎当地拿杯子去饮水机旁接水。
老师们恨他恨得牙痒痒,这也成了学生间的风向标。同学们排斥他,说他是班级的毒瘤,是不学无术的典范。就算他在运动会时一次次扛来桶装水,或在联欢会后默默打扫卫生,也没人改变对他的看法。
毕竟学习成绩才是高中里的硬通货。只要成绩好,就算同学间有些小摩擦闹到老师跟前,老师也一定会认为千错万错都是陆梦的错。比如英语课代表王芳芳曾给陆梦塞过小纸条,约他翻墙逃课出去玩。
那一天,当陆梦走到围墙下的时候,王芳芳早就捋着头发等在了那里。但当两人正要翻出围墙的刹那却被早就蹲在那里的政教主任抓了个正着。
据陆梦讲,当王芳芳看到教导主任那张老脸时,先是惊呼了一声“妈呀!”然后一把抱过了陆梦的胳膊。她低头看了一眼自己抓住陆梦的手,又惊呼了一声“天哪!”然后像一只触电的梅花鹿一样敏捷地跳开。
她一手捂脸摆好架势,另一只手翘起兰花指,指着陆梦的鼻子就是一句:“是他约我的!老师,是他约我的!”说罢就是一通梨花带雨,嘴里夹杂着“我是被他怂恿的,我什么都不知道”以及“呜呜,我是一时糊涂,我再也不敢了”。
陆梦一脸的懵逼。他刚想张口,主任的唾沫星子就喷了他一脸:“陆梦,又是你!学校是学习的地方,你不好好学习也就算了,自己不学还来祸害别人好学生。你是精虫上脑了是吧?不要以为自己长得人模狗样勾引女同学很了不起。就你这学习成绩以后毕了业连饭都吃不上……”
主任插着腰,嘴巴一张一合,那些长句和短句像无数条皮鞭甩出来把陆梦抽打得体无完肤。
“我……”陆梦嘴里刚含了一个“我”字就被主任顶了回去。
“你什么你?放学后给我去操场跑二十圈!”
之后,主任把陆梦和王芳芳押回了教室,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把陆梦批了个体无完肤,而王芳芳只是红着脸,低着头,努力地咬着下嘴唇。
我知道陆梦是被冤枉的,因为王芳芳就是借了我的手,让我在收语文作业的间隙把纸条丢给了他。
王芳芳平时和同学们一起排斥陆梦做出一副“政治正确”的合群样子,而上课时却时不时拿小镜子,借着反光往陆梦的方向偷偷看。那是我第一次觉得女生真是一种复杂的生物。
我看着陆梦在操场上累得像只快要脱力的狗,后悔自己成了帮凶,也后悔自己在教导主任面前连个屁都不敢放。
那天,陆梦和往常一样坐在食堂角落一个人埋头吃饭。路过的学生对着他的脊梁骨指指点点。我咬咬牙,端着盘子坐到了他的对面。他看了我一眼,脸上露出了一丝惊讶。
我在说话之前先给他夹了个鸡腿,然后说了声抱歉,其实我知道他是被冤枉的。这事我也有责任。
他啃着我的鸡腿,脸上露出淡漠的表情。他说从小到大都习惯了。尤其在早恋方面,他从小就是个背锅侠,以前还有女孩子让他背了锅之后,第二天来找他道歉还想再约他出去玩。
他说,女孩子有时是一种很矛盾的生物,让人琢磨不透。
从那以后,我便教他文言文里“之”的用法,他就告诉我校外的哪间理发店里有最漂亮的姐姐。我问他为什么不好好学习。他说他不是学习的料子,一上课就犯困,一看到卷子就生理性头晕。
他说人各有志,除了考大学,他也有自己的打算。他经常在晚上翻墙出去和理发店里的哥哥们学美发。他说他以后肯定比我强,因为他高中一毕业就能当“老师”。还说以后我去他那儿剪头给我打半折。
“你要加油哦。”他在我考试失利之后给我回了鸡腿,“你要是不争气,别人得要说你是被我带坏的。”他露出洁白的牙齿,痞痞地笑了笑。我看着他的样子,想必这样的措辞他早就听了无数次。
时间一晃就到了那个让人记忆犹新的夏天。晌午的鸣蝉在窗外慵懒地叫着,教室里的吊扇在天花板上辛勤地工作。男生们吃完饭打完篮球挂着一声臭汗在吊扇下吹风,女生们则趴在桌上小睡,或撑着眼睛一边做题一边欣赏男生们美好的肉体。
就在这么一个慵懒的午后,门外忽然杀入了一个微胖的卷发女生。她把一张纸往讲台上重重一拍,一开口就是满嘴的社会气。她尖声尖气地说道:“我代表我们高二14班向你们13班发起篮球挑战赛!有种的就组队过来干!没种的就凑五十块钱给老娘当“认怂费”!”
她抹了一把嘴边溅出的口水,趾高气昂地往门外走。直到她在几个别班男生的簇拥下消失在门口,我们才从慵懒中回过味来。
随着战书被传阅,教室里响起了此起彼伏的叫骂声。
我瞥了一眼那战书就感到气血上涌。这战书尖酸刻薄,极尽嘲讽,里有还这样的句子:其实,我们班也也不该欺负你们这种太监班,毕竟我们吃过的盐比你们吃过的饭要多得多,走过的桥比你们走过的路也要多得多……以后在路上碰上我们,记得要让路行礼。因为啊,好狗不挡道!
作为语文课代表的我此时此刻必定要挺身而出。我手写了一封更加厉害的帖子让人送回去。这帖子大有三国时陈琳的风范 ,大意就是说隔壁班一屋子男人连太监都不如。里面有这样的句子:其实啊,我们班也不比你们这种疯狗班强上多少,无非就是少吃了几口盐,不如你们班那么“咸”;无非就是少走了几步路,不如你们从桥上掉下去的时候那么“溅”.....我们班秉承以德服人,绝对不会打落水狗的。
应帖送过去十分钟,那个卷发女就气势汹汹地杀了回来。她拿着应贴站在教室门口尖声尖气地吼道:“谁写的!妈的,谁写的!”她怒发冲冠,五官扭曲,看样子是气炸了。我想她能嚣张成这幅模样这辈子怕是没在损人方面被全方位吊打过吧。
“我写的,怎么了?”我应声站了起来。
她怨毒地看着我,从她身后就走出两个满脸戾气的男生。他们一身的疙瘩肉,老气的脸上写满了嚣张。我在男厕所见过他们吸烟,本以为他们早就被开除了,却没想到竟成了这女生的打手。我当时多么希望看到政教主任那张老脸,多希望他能揪着那两个男生的头发像揪着两条癞皮狗一样给他们轰出去。
那卷发女倚着教室的门框,抱着手,露出得意又凶狠的眼神。那两个痞子则满身杀气地朝我逼过来。我见到这么一幅景象吓得都哆嗦了。
“你们干什么!”一声怒喝。站起来的人正是陆梦。他摔掉耳机往我这边挤,可我俩的位置离得太远。在他赶到我身边之前,悲剧已经发生了。
一个痞子抱住了我,另一个痞子甩出一把裁纸刀狠狠地插进了我的右手手腕,残忍得拉开了一道二十厘米的血口子。
他往我的手腕上踢了一脚,骂道:“老子叫你写!”
血液随着伤口和碎裂的骨头喷溅出来。那一瞬间,我看到了那个混子的眼里掠过了一丝害怕,而我的心中已是满腔的怒火。
陆梦挤到我身边与那两个痞子搏斗。我感觉我的右手已经不是自己的了。一阵阵钻心的疼痛让我浑身打颤。我转眼看到陆梦在两人的夹击下落了下风,他的手臂被划得鲜血直流。
我顾不得止血,站起来一脚踢在那个拿刀痞子的后腰上。陆梦顺势一拳,那痞子就被椅子绊了个仰面朝天。他的裁纸刀落到一边。我用左手顺势抓起桌子上的钢笔怒吼着插进了他的肩膀。
他惨叫了一声,血液从我手底下晕开来。我拔出钢笔,又一次扎进了他的身体。他痛苦地挣扎着,喉咙里发出“咔咔”的呛水声。我愤怒地扭动着钢笔,就像初中做实验时用探针破坏青蛙的脊柱。
教室里传来一阵阵令人心悸的尖叫声。我感觉头脑充血,耳边嗡嗡作响,疼痛和愤怒让我失去了理智。
我看见他的眼里满是惊恐,刚才嚣张的气焰荡然无存。他哀嚎着像是一只快要被我杀死的羔羊。
我破口骂道:“敢动我兄弟!去死吧!”我拔出钢笔,刚要再次扎下去就被好几个同学抱住了。他们劝着我,有些人开始给我的手臂止血。我心想:刚才老子被打的时候你们在哪里?现在倒一个个蹦出来了!
陆梦多处挂彩,但都伤得不深。他垂下手,鲜血就从他的指尖落下来。
后来陆梦问我,你平时看着那么老实,那天是哪来的勇气?
我说,我看见你受了伤。如果我什么都不做,我会恨自己一辈子的。
后来,这事成了学校里的禁语。当天的目击者也对那天的事绝口不提。那两个行凶的混混被开除了学籍送去了少管所。那个教唆挑事的女生也退了学。
我对那天的印象只剩下闪烁的红蓝灯光。那天,我没来得及分清是警灯还是救护车灯便失去了意识。最后的画面,是我手上和陆梦手上潺潺流过的鲜血。
我恢复之后,学校没有处分我,反而给了我补助。我被换去了在另一栋教学楼的另一个班级。一向默默无闻的我在这个上千人的高中的新班级里仿佛一个转校生。
那件事后,我的右手就成了这个样子。当我走在校园里时总会听到些“我割过腕”的闲言碎语。我不知道是谁放出的谣言,可知道真相的老师们都缄口不语。
陆梦恢复得很快,手上只留下了淡淡的疤痕。当我站在梧桐树影里时就能看到他的伤疤在阳光下如隆起的沟壑。
“不许哭,笑给我看。”他如是说。
如果没有他,我或许已经忘记了该怎么笑。
如果没有他,我或许已经开成了水泥地上的花。
如果没有他,我或许已经死在了那个绝望的夏天里。
我在那篇《怀念的右手》里这么写:这是一篇檄文引发的血案。这血案中我废掉了右手,现在想起来都荒唐。那是个只有热血没有头脑的年纪。如果时光倒流,我不会写檄文也不会大声承认。可在那个年纪里,我还是付出了青春的代价。
我和陆梦真正的友情也就是从这件事开始。高中时期成绩好的学生和成绩不好的学生总有一层摸不清的隔阂,但我和陆梦却开启了一段学霸和学渣之间的“孽缘”。
高中毕业后,我考上了大学,而他却选择了工作。我去他工作的那个美发沙龙找过他。那时候的陆梦染了金色的头发,帅气得好像《最终幻想7》里的克劳德。他说他好笨,拿着假人学做头发学了一个月还是什么都不会,所以就只能给别人洗头。
我说你的头发很有型呀。
他腼腆地笑笑:“大哥,自己的头发是要别人做的。”
他给我看了他的手,粗糙的满是老茧和死皮,还有就是因我而留下的伤疤。
我说:“陆爷,有女朋友了没?”
他腼腆地笑了笑,用下巴指了指在远处正在给客人洗头的一个小美女。
我当时就有一种陆爷我终于把你嫁出去了的感慨。我们聊起了那一天,我问他,那一天你看见歹徒手上有刀,为什么还是选择了挺身而出?
他说,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那么行动了。他说这话时我们仿佛回到了从前。
之所以说我和他的友情是一段“孽缘”是因为那天之后我们就再也没有见过面。我们早早就走上了孑然不同的人生道路,在凤凰花开的路口分道扬镳。
《战友》:从一开始就不在一个世界的两人,在时光的洪流中只能渐行渐远,直到彼此淡忘。我希望我和陆梦不会,因为我们手臂上的伤疤会让彼此铭记。这种关系,不对,是感情,不能说是兄弟,因为手足相残的太多。这种感情,叫“战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