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玩命俄罗斯》——使我走出人生低谷 (三)

八十七

      这年冬天,又受《北方文学》之邀,去完达山东方红林场采访打死东北虎的三名偷猎者。

      在看守所里,我见到了衣裤单薄、穿着一双白胶鞋、坐在监舍里瑟瑟发抖的罪犯宫某。听完他的身世,我对这个被判处四年徒刑的偷猎者,更多的不是憎恨,而是同情……

      他是山东人,母亲是精神病,多年前就走失了。父亲一个老光棍带着五个小光棍子,过着饥寒交迫的日子。去年秋天,他听说东北的野兽好打,就借钱跑到吉林蛟河与张某哥儿俩搭伴,买了两支猎枪来到完达山打猎。在一片树林里,他们开枪打伤了一只野兽,就顺着血迹追踪起来。傍晚,他正在大便,突然听到前面枪响……原来,受伤的东北虎扑上来,咬断了张某的两只胳膊,张某弟弟连开数枪才把东北虎打死。

      从看守所出来,我登上去吉林蛟河的列车,去寻找另外两名偷猎者。几经周折,终于来到蛟河县某村一间东倒西歪的破草房前……

      这时,从村口走过来一个背着小山般柴草的身影,有人告诉我,她就是打死东北虎哥儿俩的母亲……

      看到这“熟悉”的身影,我忽然想起我的母亲,母亲背着小山般的柴草,晃晃悠悠地向山下走来……

      没等采访,我这个极爱动情的人,就被这个细节打动了。

      老妇背着柴草走到门口,急忙吃力地抬起头来,我看到一张像母亲一样黑瘦黑瘦满脸皱纹的脸……

      老人扔下柴草,让我进屋。

      屋里破旧不堪,露出炕面的炕席上,躺着一个胡子拉碴的男人,一见到我,他急忙举起缠着肮脏绷带的两只胳膊,艰难地爬起来……

      屋里没有生火,跟外面没什么区别,拿笔记录都很困难。

     老人没等开口,眼泪就下来了。她告诉我,老伴去世多年,她带着七个孩子过得十分艰难,四个大的好歹算打发出去了,剩下哥儿俩二十八九了,还没讨上媳妇。几亩旱田收成不好,打算把旱田改成水田,借了一万元的高利贷准备打井,井打到一半突然塌方,差点把小儿子砸死。井没打成,又背上一身高利贷。无奈,哥儿俩就跟小山东一起去完达山想打点野兽卖钱还债。没成想,小儿子从此不敢回家,大儿子被老虎咬断的两只胳膊没钱医治,已经化脓感染了。

      张某解开绷带,亮出两只烂糊糊的、露出骨头的胳膊让我看……

      屋里沉默了,只有母亲的抽泣声。

      傍晚时分,我该走了。

      临出门,老人说了一句真诚而又令人深思的话:“嗨,一只老虎被打死了,你们这么多人都挂念着,可俺们这些人吃不上饭,娶不上媳妇,有谁挂念挂念俺们?俺们能有点儿活路,也不会让他哥儿俩去打野兽!他们连家雀都没打过……”

      是啊,人们关注东北虎的死亡,是因为它的死标志着一个物种又接近灭绝一步。从人类发展的角度来看,一个草民的生命远远比不上一只东北虎,保护物种是人类共同的义务。可是,一个微不足道的草民也是人,也有活下去的权利……

      我走了,却几次回过头去望着屋檐下的母子俩,望着那间东倒西歪的破草房……

      我知道,我的笔无论如何也不忍心去鞭挞他们,鞭挞他们就等于在鞭挞我的父母,鞭挞我的兄弟……

      可我又必须鞭挞,所以很痛苦。

      在这篇报告文学的结尾,我引用了《人民日报》评论员的文章:“生态恶化、物种消失、臭氧层破坏、温室效应、酸雨、土地沙漠化等,并不是生态学家危言耸听,大自然中已被鉴定的生物物种一百七十多万个,但今天正以平均每小时消失一个物种的速度减少着;尽管世界森林覆盖面积有四十多亿公顷,但正以平均每年损失两千万公顷的速度消失着……”“人类,请放下你的猎枪吧!”

      八十年代,我在《北方文学》接连发表了《呐喊,不仅为一个人,一座山》、《走过伤心地》、《放下你的猎枪》三篇有关生态的报告文学,形成了人与自然、人与森林、人与动物的三个姊妹篇。

      《呐喊,不仅为一个人,一座山》写的是武夷山的陈建霖,为了保护武夷山的树木,把砍伐者的名字刻在石碑上示众,以阻止砍伐者对武夷山的滥砍滥伐。这篇报告文学获得了“中国潮”征文三等奖。

      我的报告文学是在《北方文学》起家的。所以,我很感谢《北方文学》的几任主编及编辑。

八十八

      鲁迅说:“我的喊声是勇猛或是悲哀,是可憎或是可笑,那倒是不暇顾及的……”

      是的,每当看到正义被践踏、美好被扭曲时,尽管我们无法像先辈那样发出“呐喊”,无法像先辈那样写出文笔犀利的文章,但是,一个正直而有良知的作家是无法沉默的。

      在采访中,我常常不自量力地找到当地的父母官,为我的主人公争点什么,有的争来了,从此改变了主人公的地位。有的却争来几声不以为然的“哼哼”……

      有时,这种傻正义也蹂躏着我的良心,令我感到最遗憾的是采访大兴安岭原图强林业局局长庄学义……

      1987年大兴安岭特大火灾过后的第二年春天,我去大兴安岭图强林业局采访,想抓点大火过后的反思素材。动身前,我往大兴安岭发去三十套羊毛衫,想赚点旅费,可是到那儿以后根本没心思卖,把羊毛衫全部留给贺玉的同学阴天寿去处理了。阴天寿是贺玉的中学同窗,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大兴安岭图强林业局工作。

      到图强林业局却发现,这里的空气很紧张,大家为原图强林业局局长庄学义分成势不两立的两大派。“保庄派”说庄学义是难得的好干部,说他在特大火灾中,带领群众积极地扑火灭灾,曾受到《人民日报》等好多媒体的表扬。他被逮捕后,九十三名党员、干部和群众联名上书,为他鸣冤叫屈。但“反庄派”却说他是千古罪人,说他在特大火灾中玩忽职守,坚决要把他送进监狱……

      庄学义是江苏人,1965年南京林业大学毕业后,主动要求到大兴安岭支边,参加过大兴安岭三个林场的开发建设,从林场工人、技术员、工程师、队长、科长……一步一步升到图强林业局局长兼总工程师。他领导的图强林业局是大兴安岭林区的一面旗帜。他本人被推选为省先进工作者、大兴安岭地委第一批后备干部……然而,就在他前程似锦之际,1987年5月6日那场特大火灾,一下子把他烧进了监狱……

      采访中,我还听到另一起触目惊心的案子——

      吕炳林是育英林场工商银行老潮河分理处的副主任,大火到来时,他冒着生命危险抢救出分理处的全部储蓄账簿,因此受到总行的表彰。就在他准备赴京接受中央领导接见时,有人提出要核对一下被烧坏的金库现金款数。这时距离大火已经过去五十多天了,有些单位的账簿已被烧毁,只能按照大火前4月末银行报表及单位出纳员的回忆来核对,结果发现少了几万元现金。于是,吕炳林被带到派出所接受审查就再也没回来……

      吕家人说,吕炳林死后浑身上下都是伤,连手指肚都没了。

      面对这样两起案件,我觉得我不能再沉默了。

      我来到加格达奇,找到大兴安岭的地委书记、法院院长,把我所了解的案情向他们一一讲了,希望他们慎重处理。

      之后,我又来到省委收发室,拨通主抓政法省委副书记的电话,秘书说:“书记很忙,没时间见你。”

      我说:“我不是为个人的事,我是来反映两起大案,它关系到党和政府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形象……”

      于是,我向省委副书记当面汇报了我所了解的两起案情,省委副书记立刻拨通了省高检检察长的电话,让我直接向省高检检察长汇报……

      该做的都做了,该说的都说了,可我只是一个小人物。

      后来听说,省长邵奇惠去漠河视察,吕炳林的父亲跪倒在邵省长的轿车前……不久,省检察院派去专案组,对吕炳林进行逼供的几名干警终于受到法办。

      但是,庄学义却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庄学义不服判决,在法庭上高声大喊:“只要五星红旗还在蓝天飘扬,法律将宣告我无罪!”

      联名为庄学义上书的九十三名同志,也因为庄学义“鸣冤叫屈”、“搞非组织活动”等罪名,人人检查,十名干部受到留党察看、降职降薪等党政纪处分……

      当时,我很想把我所调查的情况真实地写出来,但我知道,这起案件绝非是我这支拙笔所能触动的……

      2005年春,阴天寿来信告诉我,庄学义的案子终于平反了。

      于是,我拨通了庄学义的电话,听到他那满含苍凉的江苏口音,我的眼睛顿时湿润了。几天后,收到庄学义写来的一封长信,讲述了他被判刑及平反的案由,以及十七年来的遭遇……

      1988年底,他在监狱里得了乙肝,又患有糖尿病,被批准保外就医,回到江苏易地治疗。但检察院及有关领导不允许他保外就医,派公安人员三番五次地抓他收监,他只好四处东藏西躲。他一直不服判决,寄出的申诉材料有一尺多高,直到2000年6月,大兴安岭地委新领导才向省委发出“关于对庄学义玩忽职守案进行复查的请示报告”。2004年6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终于对庄学义作出“撤销原判,宣告无罪”的判决。

      当年定罪的案由是:庄学义在大火烧进育英林场、危及国家财产及群众生命时刻,违背省政府1987年4月21日《春季防火命令》中关于一旦发生火情,当地领导要亲临现场,组织及时扑救火灾,保证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的命令,脱离现场,未就地指挥,对育英林场遭受的重大损失,负有重要的领导责任,构成玩忽职守罪。

       撤销原判的案由是:火灾的起火点不在图强,而在漠河。庄学义得知漠河起火,立刻带人前去察看火情,直奔火情十分严重的育英林场,亲临现场指挥,组织群众疏散,并通知图强林业局作好防火准备。当他意识到图强林业局的局址危险在即,即刻又返回图强,安排抢险……育英林场因森林大火造成的巨大损失与庄学义的行为无法律上的必然因果关系。这场森林大火应属不可抗力。据此,庄学义的行为不构成玩忽职守罪,根据我国刑法有关规定,撤销原判决的裁定,宣告庄学义无罪。

      读罢信,我不禁潸然泪下,为庄学义,也为我们的法律……

      这时,媒体正在报道震惊全国的佘祥林蒙冤十一年的杀妻案,因为佘妻的突然“复活”,而引起国人的愤怒……

      这天,恰巧看到中央电视台王志主持的“面对面”节目,专访信访局局长张云泉先生。

      张云泉先生说出的一番话,发人深省,振聋发聩:

      “看到那些上访的,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听了都会感到痛心,都会发出一点声音。一个人上访了十六年,想想,十六年啊!他是人,我也是人,那些事放在我身上会怎么样?我给那些错判平反的人下跪,给他们洗脚,我是替那些执法者赎罪啊!”

      庄学义申诉了十七年,想想,人生有几个十七年?

      十七年的申诉路,可谓步步是血,声声是泪。庄学义和妻子熬白了黑发,熬干了心血,全家负债累累,妻子因陪他保外就医而被党内除名,三个孩子读完高中都没有考大学,一家人的前程全毁了。而这一切,却毁于一张错误的判决……

      写到这里,我感慨万端。四十年前,一位风华正茂、满怀鸿鹄之志的南方学子,为了报效国家而来到冰天雪地的大兴安岭山区,如今却是两鬓如霜,满腔悲愤,仍在为赔偿问题而四处奔波。而阴天寿、高广龙等九十三名“保庄派”,也都背着各自的处分纷纷退休了,也都在等待着最后的赔偿……

      此刻,我忍不住问身为法官的先生:“那些造成冤假错案的执法者,就不应该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吗?应该由谁来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

      先生却说:“造成冤假错案不单是执法者的问题,还有更深层的社会背景,像庄学义这样的案子,绝不仅是几个法官所能说了算的……”

       我只希望我们这些执法者不要拿法律当儿戏,不要像张云泉先生说的“我给那些错判平反的人下跪,给他们洗脚,我是替那些执法者赎罪啊!”赎罪只能赎回人们心灵的谅解,却永远赎不回人们流逝的光阴,更赎不回消亡的生命了!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