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岘
“二十一世纪,将是中国人的世纪。”
“二十一世纪中叶,将出现汉语为世界第一大语言的社会形态。”
耸人听闻?
我最初看到这样的文字是上个世纪末。那个时候我不相信新世纪与我们华人有什么内在的联系,所以我对此说法只能抱有善意的一笑。
“我就喜欢”。
简单的四个字,竟然让我在最近认同了汉语将成为世界重要语言之一的说法。尽管我现在仍然不敢在这里象有些人那样有理有据地展望汉语是五十年后世界的第一语言,但是我开始相信,汉语将与英语并驾齐驱的时代不再是有些人的梦想。
何以四个字就这么轻易地征服了我?
前几天我去快餐店McDonal买了一杯饮料,纸杯上赫然醒目地用中文在象征着地球的背景上写着“我就喜欢”几个字。我当时下意识地环顾了周边的人,当我确认自己是在美国本土的McDonal,而不是设在中国或者新加坡什么地方的连锁店之后,便惊喜万状地捧着那杯饮料细细地玩味起纸杯上的汉字。
“我就喜欢”,多么自信。不论这四个字是要寓意前来用餐的人就是喜欢 McDonal的快餐,还是作为这家历史悠久的连锁店想通过一种哗众取宠的广告手段招徕顾客,汉字如此冠冕堂皇地出现在覆盖全美国各个角落、以至于世界许多国家的McDonal连锁店里,这不能不让我从心灵深处为之震撼。
我不知道有多少美国人懂得这四个字的意思,但是如此之大的快餐店敢于把中国字堂而皇之地与英文并驾齐驱地呈现在纸杯上,即使读不懂汉字的美国人也会掂量出它的份量。
记得自己刚到美国来的时候,在许多公共场合都可以听到英语解说之后是日语翻译。那个时候不理解诺大个美国,为什么在众多的族裔中偏偏选上日语?日子久了,才悟出日本国虽小,但是它的经济腾飞奠定了它在二十世纪里的世界领先地位。
文字,只是一种文化的表现形式。我想在这里说明的是一种文化观点。
纵观美国历史,早期移民美国的民族,不仅是华人受到歧视,就连白人血统的爱尔兰人也被美国的上流社会称为爱尔兰美国人。为什么?因为早期移民美国的爱尔兰人士迫于1845年马铃薯饥荒,近一百万名贫困、无学识的爱尔兰天主教徒是为了逃脱饥饿涌入美国。由于他们的宗教的信念和浓厚的口音受到一些美国的新教徒的轻视,所以,他们在寻找工作的时候遇到许多的麻烦。渐渐地他们认识到:凭借他们在美国的众多人口,要想在美国主流社会受到尊敬,他们就必须扩大自己的影响。于是他们利用本民族的风笛和舞蹈在一年一度的“圣帕特里克游行”中展示出爱尔兰人的文化底蕴和精神风貌。1948年,当时的美国总统杜鲁门出席了纽约市的“圣帕特里克游行”,从而改变了美国上流阶层对爱尔兰美国人的偏见。
这就是美国。她的实用主义哲学和多族裔共存的社会形态,就奠定了“汉语将于英语并驾齐驱”的发展趋势。
例如美国的中文学校总是拿芝加哥希林—COD中文学校作为办学成功的楷模。原因是该校与美国的大学联手办学,宣传的口号是“为社会发展,市场需要双语双文化领导人才”。于是他们得到了当地政界和商界的大力支持,并且在美国的教育界也引起强烈的反响。
上个星期,由全美国各大学的专家学者参加的“亚洲研究”年会“赶巧”在圣地亚哥召开。“近水楼台先得月”,于是我也在那里呆了两天。不看不知道,一看下一跳:展览会场上,购买图书和磁带的“老美”们竟然有许多人会说汉语;母语是中国话的专家学者也不在少数。于是我得到了以下的信息:现在的美国大学
很注重亚裔文化的研究,原来没有设立这门课的大学都在纷纷开设这门课程;学习汉语的人越来越多,许多大学还专门与中国的大学交换语言教师。会场上,一些私立大学赠送的广告明信片上,真的就是将汉语排列在许多种外国语的前面,几乎要与全美国第一大外语--西班牙语并驾齐驱。
如果说,仅凭我对汉语情有独钟是源于我在美国教授中文职业的话,我不会在这里夸张我的感受;如果说,我要对民族主义思想发扬光大,我也不会选中这个话题。
迫使我思考如此深远的主题,是因为众多的文化现象不期而至:强化我们中华文化在世界的领先地位是我们的一相情愿,还是客观的世界形势不容我们忽视?作为美国公民却以中国人沾沾自喜,是狭隘的民族主义的体现,还是历史发展的必然反映?
前两天读了一篇文章,题为《论所谓的“主流社会”》,作者是一位生长在美国的华裔青年。
初读这篇文章,似乎作者的思维方式让我们这些已经习惯于接受那些约定俗成概念的人有些不得要领,很难认同。可是细读两遍之后,却又发现文章中对“主流社会”概念的全盘否定,虽然带有理想化的色彩,但是字里行间的理念,确实不能不让人深思。
以我个人观点来说,虽然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不同族裔的人来自不同的国度,除了仅占美国人口不足1%的印第安人可以算成美国的原著民外,其它的人都可以说是“外来客”;然而,我们又不能不承认美国的文化是由早期涌入美国的欧洲人奠定的移民文化,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社会构架、以及法律的制定,都是参照西方人的文化背景形成的。所以,对于第一代移民来说,特别是对于我们亚洲移民来说,“主流社会”的概念是美国客观存在的事实,是不以我们的意愿为转移的。然而,我们也不能忽视另一个事实:既然美国是一个集各民族之众的国家,那么,欧洲人可以把他们的文化“嫁接”到美国,我们为什么不可以让中国的文化也成为美国文化的一部分?
这种大胆的设想可能是早期移民美国的前辈们连想都不敢想的事情。我们今天敢于提出来,不是我们妄自尊大,而是客观形势提升了我们中华民族在世界的影响力。尽管华人至今在美国还属于少数族裔,但是我们要学会改变自己,不能再自觉地游离于这个被我们习惯于称作“主流社会”的社会核心。我们要有参与意识,要主动地融入到美国的意识形态领域中去,要向其他族裔展示我们自身的存在价值。在这一点上,我是绝对同意那位力图否定“主流社会”之概念的作者的观点。
按理说,以我无足轻重的社会地位,我无权对许多事情评头品足。但是提升一个民族的社会地位和品位,绝不只限于少数的参政者。
上一届总统选举期间,一位年入古稀、刚刚加入美国籍的越南老华侨向我了解投票地点。当时我没有在意,随口就让他去问和他住在一起的儿子和儿媳妇。老人一脸尴尬地说:儿子和儿媳都对投票不感兴趣,他们不会理解他为什么要参加投票活动,他们说这是自找麻烦。
那一次的谈话令我非常震动,我不仅了解到某些少数族裔特有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我还深深地敬佩这位高龄的老人不仅能够排除万难地通过了公民考试,而且还具有极强的参与意识。在那一刻,经常向朋友声明“不关心政治”的我,突然意识到:既然我们已经归化入籍,既然我们在这片新大陆所追求的是一种精神上的解放,那么,在这个以“平等、自由”为旗帜的国家里,我们就不该有“他乡为客”的自卑感。
记得十三年前我来美国的时候,眼睛已经患白内障的父亲挥毫为我写下了一首唐朝诗人白居易的五言诗词:篱篱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这么多年,我把这幅画一直当作摆设挂在自家的客厅里。尽管在失意的时候我也会试着去感悟诗词中的意境,但是真正体会到自强不息的内蕴,还是在我看到McDonal纸杯上的“我就喜欢”这四个字以后。我从父亲的字画中品出前所未有的快乐和自信,于是我决定把一个具体而又宽泛的话题带到这篇文章中来,希望有更多的人认同我们“身在异乡不是客”的特殊身份和应有的社会地位。
二十一世纪会不会是中国人的世纪并不重要,二十一世纪中叶会不会出现汉语与英语同领世界风骚的现象也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海外华人要有那种“我就喜欢”的精神风貌。
(注:2004年四月《华人》月刊《李岘视点》首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