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岘
家庭,在大多数中国人的心目中就是指妻室儿女。家庭的存在就像人体四肢缺一不可地属于人生的重要组成部分。传统的道德观似乎认定了人们在有了家庭之后便理所应当地就拥有了爱情,所以家庭的神圣不可侵犯远远地超乎爱情之上。几个世纪以来,为了情爱背叛家庭的人遗臭万年,为了家庭的存在而放弃自身幸福的人流芳百世。虽然近代多了一些勇士敢于破旧立新,但是他们往往是在挣断枷锁的同时,也把自己搞得遍体鳞伤。
近两年来,我曾无数遍地问寻自己属于哪一类人。结果是既不想遗臭万年, 也不能流芳百世, 更不愿意伤痕累累,自然是除了像大多数人一样苦苦营造一个小家外别无选择。
出租车停在了我们家的楼下。
“你在这儿住?行啊!真羡慕你们。”司机一边找钱给我,一边说道。
“搬来不到一年。这里的环境不错。”我随意附合着。
“四大行盖的房子还能差喽?”司机将钱和票据递给了我。
“我不报销,票据你就留着吧。”我想把票据还给他,这样他可以少报一点儿税。在税收制度还不健全的情况下,便产生了这种司机和乘客间的默契,这也常常是司机格外讨好顾客的原因。然而,这次例外。司机坚持没有收下我的这份好意。
“收据还是您留着吧,我知道这里住着许多税务局的人。我可不想因为几块钱丢掉饭碗。”司机做了个鬼脸走了。
我没有马上上楼,而是刻意地环顾了一下每天都从这里走入家门的大院。这是一处新开发的小区,几座高层楼房的四周修建了几处亭台楼阁,环境显然比一般住宅好上许多。在住房紧张的情况下,以我们这样年轻是没有资格住上这种房子的,但是我父母在调到家乡工作时留给我的一套住宅使我儿子的爸爸有机会利用他的职务之便进行了调换,因为他是这座楼房的主要设计人之一。如果不是出租汽车司机的提示,我几乎忘记了住在这里的优越感。
走进楼道,电梯坏了。我只好步行走上七楼。
一路上,我问自己为什么心总是游离于这个被许多人羡慕的家?为什么感情上总是疏忽已为人妻的职责?我加快了脚步朝家门走去——今晚一定要将广州“奇遇教授”的事情告诉给于泉,只要他有半点异议,我便打消给教授写信的设想。
门开了,我走进家门。迎面扑来的是刺耳的喧闹声和扑鼻的烟酒味。我的心情一下子随着这污浊的空气变得混沌起来,一秒钟前的冲动化为乌有。
“我媳妇回来啦。”餐桌上的于泉跑过来为我拿了一双拖鞋,并毫不掩饰地对饭桌旁的人大声说道。
我讨厌他的这种亲昵表现,更讨厌他在众人面前称我“媳妇”,这使我联想到“低俗”二字。然而,已几次在事后提醒他注意都无济于事,我发现随着他社交面的扩大,职业的需要,使他的朋友不再是单一的同学和同事,而是结识了许多“三教九流”的人物,上到大公司的经理,下到乡镇企业小工厂的厂长,并在“酒肉穿肠过”的环境里学会了称妻子为“媳妇”。
我心中的恼怒又从心底升起。但是当着几张陌生的脸和几双专注的眼睛,我只好扮演起“好媳妇”的角色,与他们一一打着招呼。
“小黄,你嫂子是电视台的记者,今后让你嫂子创造点机会给你这位农民企业家到电视上亮亮相。”于泉颇为得意地对身旁一位不出30岁的男人说道。
“嫂子,于工程师逢人便讲媳妇好,起初我还不信,因为有句土话说‘儿子是自己的好,媳妇是别人的俏’,不过,今天小弟算是开了眼界,嫂子不愧是女中豪杰。于大哥有眼力。”姓黄的男人借着酒劲儿大献起殷勤。我看到他那敦实的农民身材套在“皮尔·卡丹”的西装内,汗水顺着脸颊流下浸湿了衬衫的衣领,然而那条鲜红“金利来”领带仍然毫不松动地拴在脖子上。
餐桌上,在姓黄的带动下,自然掀起了对女主人一番奉承的热潮。对于这种逢场作戏、相互吹捧的“酒文化”,在我的采访生涯中见得多了。在这样场合下,我是谙知如何应付不同类型人的。然而这种庸俗的社交方式早已让我厌倦,我不希望回到家里脸上仍然戴着那副假面具。我推说头疼离开了餐桌。
卧室里,我无聊地打开了电视 ,然而房门外的喝酒划拳声却不绝于耳。曾几何时于泉学会了喝酒划拳?好像就是近一、两年的事情。是的,自从儿子去了姥姥家,我们就很少在家里做饭。过去是我的应酬多,时常随摄制组一起用餐。可是近来我们似乎颠倒过来,我尽量少在外面用餐而多尽妻子之责赶回家中烧饭,他却常常是酒足饭饱、深更半夜才摇摇晃晃地回到家中。近来居然是常常请一些人回到家中喝酒划拳。
客厅里安静了。我知道喝酒的人己经离去。
“媳妇,生气啦?”于泉笑嘻嘻地跑进卧室里来。
我讨厌他的嬉皮笑脸,因为他从来没有正视过我的感受。
“那个姓黄的你别看他‘土老帽儿‘一个,他现在是一个大建筑公司的承包商 。这顿饭不白请,他给了我一个工程,设计费比设计院的高10倍。”于泉喜形于色地说。
“你还有完没完?我早说过咱们家的钱够用就行了,你干嘛一定要起早贪黑地去画图呢?”我的气自然是不打一处来。
“凭我在设计院挣的那点工资,咱家够买电视、冰箱、钢琴?现在趁着政策允许搞业余设计,不多赚点钱那不是傻吗?”于泉理直气壮地说道。
我没话说啦。记得结婚时我们为了攒钱买一台14英寸的彩色电视机,我连最喜欢吃的苹果钱都节省下来 。如今家中的彩电巳换上25英寸,家用电器也一应俱全,这不能不归功于他的业余设计。业余设计自然是用业余时间画图了。起初我被他这种挑灯夜战来赚钱改善我们的生活所感动,我常冲好一杯牛奶送到他的桌前。我也曾为他赚来的每一笔钱而惊喜,因为钱里包含着于泉的汗水和能力。然而, 我发现他像一部上满弦的挣钱机器一一喝酒、揽活儿、画图、挣钱,然后再喝......如此循环往复,我们几乎没有交谈的时间。
他走了,他又要趴在图板上画他的图。我知道今晚又不可能对他讲述那个“广州奇遇”了一一他没有这份儿时间,我也没有那份心境。
我在床头又如往日一样独自一人守着电视,看着没有太多选择频道的电视节目。此时,电视里正在播放着一部电视连续剧, 今天播出最后两集。故事的大意是写主人公秀芳以她善良的心灵,使丈夫终于离开了旧日情人,重新回到家庭的怀抱 ,拯救了一个濒临破碎的家庭电视剧还未演到尾声,但是我凭着以往的经验预知道最后的结局,因为这符合一般老百姓的审美情趣和道德标准。如果换一个结局是男主人公为了如火如荼的爱情离家出走,不论他有怎样的理由都免不了挨骂的下场;至于导演和编剧就更要被骂得狗血喷头了。何况这种结局不待搬到屏幕上来,便有可能被一些领导人扼杀在摇篮之中。
也许正是基于这个原因吧,许多人徘徊在爱情的沙漠之上而寻找不到通向绿洲的路口。当西方国家把研究爱情的触角延伸到科学的领域里时,中国人才在“文革”的劫后余生中小心翼翼地重新起用“爱情”二字。
记得大学毕业前夕,学校里掀起一场“人的一生爱情有几次”的讨论热潮。当时大学高考制度刚刚恢复,学生年龄参差不齐,许多同班同学已经是拥有几个孩子的爸爸妈妈啦。所以辩论得最起劲儿的自然是我们这样的“单身贵族“,每一个人凭着自己的感受为陌生的“爱情”二字下着定义 。不知爱情啥滋味的我自然属于“人的一生爱情只有一次”的那一派。然而,七八年过去了,当我经历了恋爱、结婚、生子之后,不应该再浪漫的时候,我却被“人的一生爱情到底有几次?真正的爱情到底是什么?”这些看似简单的问题所困扰着。
记得在我到电视台工作的第一年的日记里写道:今天于泉吻了我。既然我接受了他的吻,我的命运便与他连结在一起,不管今后是幸福或者不幸......。六个点的省略号,当时是随意留下的,谁知道它的含义引申到今天我也找不到句号。我不知道现在的自己是幸福还是不幸,只知道我的生活就像那个初吻一样没有激情,缺少浪漫,只剩下生命的延续。
记得那是一个初秋的夜晚,我和于泉在双方家庭的撮合下已经交往了半年。每周一次的约会循环着老生常谈的三部曲。周末他到我家,两人分别坐在沙发上听我爸爸的高谈阔论。虽然他并不喜欢这样静坐,但是为讨我爸爸的好感,他表现出饶有兴致地在听着一一其实他是学建筑工程的,对社会科学的种种理论并不感兴趣。结果这耳朵进,那耳朵出,他根本一句也未往脑子里进。接下来便是妈妈端来一桌子的拿手好菜,大家在一起饱餐一顿。最后到了我们自由活动时 ,自然只剩下看一场电影的时间,因为晚上八点钟我必须回家。到他家的情形也大同小异,只是他爸爸对我说话更和声细语一些而已。
那一天,我回家晚了,大约过了十点钟,我一踏进家门便听到妈妈的埋怨声。我没有像以往那样保持沉默,我大声地声明这是我最后一次晚回家,今后不会再发生。爸妈都被我这强硬的态度弄得莫名其妙,因为我很少有违背父母意志的表现。当我躺在床上,我仍然能听见他们在低声地议论着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会有什么事?我和于泉相处已有半年,彼此至今连手都没碰一下,有什么好担心的。回家晚了是因为我终于鼓足勇气告诉于泉我想终止我们的关系!
我想告诉父母于泉并不反对我们结束这段关系,父母不要再把我们两个拴在一起。但是于泉不希望马上告诉双方家长,而是希望双方父母察觉到我们两个已经疏远了再宣布分手。我只好保持沉默,因为我别无选择:我曾经喜欢过一个人而父母不同意;高宫厚禄的子弟来求亲,父母又怕女儿日后受气,不愿攀高枝。于泉倒是与我门当户对,符合父母的标准,但是书中给我们的爱情启蒙却在我们之间丝毫不起作用。他像讲述别人的故事一样坦白地告诉我,他有一个青梅竹马的邻居,双方家长都是在“文革”期间被挤到一个狭窄的走廊两旁不同的小门里面居住。十几家共同使用一个厨房,一个厕所,孩子们自然也就朝夕相处在一起了。当他19岁那年,那个小女孩的妈妈在去世前把女儿托付给于泉的妈妈,希望有朝一日这两个孩子能够结为夫妻。邻居都知道他们的关系,这种默默的认可使他们没有异样的感觉 。也许他们也像大人期望的那样等待着长大。然而,“文革”的终结结束了人们苦难的同时,也结束了他们的关系:高考制度恢复的第二年,小女孩便考上了中央工艺美术学院。当于泉也考上建筑工程学院的时候,小女孩已经爱上了系里的另一位男同学。于泉第一次懂得了苦恼,他昏沉沉地睡了几天之后使他的父母开始焦急起来。为了解除儿子的颓废状态,他们终于发现老朋友的孩子当中还有一个我待在闺中。他们“三顾茅庐”,费尽心智地说服我的父母,使我父亲终于点头同意双方可以交往-段时间。当时的我已经22岁,和同代人一样经历过下乡、上学、工作的时代大朝,然而对爱情的理解还仅限于书上。记得在农村,许多知青为了逃避枯燥乏味的乡下生活,不加选择地寻找异性谈情说爱以填充寂寞孤苦的心灵世界,但是清高的我自然是把“爱情”二字高高挂起。所幸我只在农村呆了两个春秋就上学回到了城市。大学里虽然有许多男同学不乏风度,诗词歌赋也不免萦绕于耳,但是求学心切的我却从未留意过。
毕业那一年,当我焦灼地等待着分配工作的时候,一个男孩子走进我的单调生活。我们两家仅一条街道相隔,但是他在南方读书,两人的相识也仅限于通信往来。不知何时在朋友的一般性的问候信中多了几首诗歌,他没有声言这些诗歌为我而作,我也佯装这是笔友之间的一种沟通。然而那如火的诗情,横溢的才华,加上理工大学生对我固有的神秘感,使我陷入一种莫名的兴奋。这种情愫在他告知我将在寒假回家乡过节时达到了顶峰,我知道再见时一定逃脱不了一个话题一一爱,还是不爱。
也许是书看得太多,或者是体验得太少,我对即将面对的他显得慌张失措,深恐陷入情网不能自拔的时候不能通过父母这一关,所以把自己的感觉告诉了父母,希望获得他们的认同。不知道是我的话没有说好,还是我把话说得太彻底,总之父母给了我一个“只能相处,不能确定关系”的准则。一向认真的我一定要让父母说明什么叫“相处”?什么叫“确定关系”?自然是父母无法说清楚,我也不能保证遵守。当他带着满腔的热情坐了四天三夜的火车赶回家乡时,我和父母的关系已陷入僵局——他还没有向我求爱便已经被我父母拒之门外。
我不知道何以造成这种“山雨欲来风满楼”的结果,但是我已明白先入为主的“小资产阶级情调”的盖棺论定已使我父母拒绝给我时间去认定这段感情。而我和父母的分歧则在于“理智地、分阶段地发展感情”和“感情是不能按照你预先定好的模式发展”。最后,自然是“胳膊拧不过大腿”,我认输了。
分手的那天是一个隆冬的早晨,我们相约在他家和我家相间的街道上碰面。前夜的鹅毛大雪掩埋了所有的足迹, 故尔突出了我和他留下的两行没足深的脚印。这种雪天清晨的独处方式,加上隔街相望而不能公开见面的悲壮,使语言失去了意义。
他递给我一个带有图案的信封,里面的信很厚,信没有封口。我不敢把目光停留在信封上,故尔没有看清上面的图案,但是我明白那是一种爱的信息的传递 。我没有收下这封信,虽然他告诉我读了这封信才能读懂他的心事,但是我仍然把信退还给他。读懂了又能有什么用呢?我忘不了近几天来妈妈常在夜里哭泣着醒来,忘不了爸爸那一家之长的恼怒神情。我不明白我错在哪里?这个才华横溢的男孩子有何不好?但是我必须拒绝他——我渴望爱情,却又怕被爱情伤害。
我伸出已经冻僵的手示意和他握手告别,因为早晨离家的借口是出来跑步锻炼身体,而跑步自然是不可能跑得太久。他无奈地伸出右手,我发现他的手掌缠着厚厚的纱布。他告诉我这是他在知道我父母拒绝让我见他之后,昨晚喝酒过多而把自己的手撞伤的。我们的第一次握手就是这样隔着纱布互道珍重别离的。
我庆幸自己及早地拒绝了这段感情,避免给他以更大的伤害。所以当他返回大学,忍不住又寄来一封信时,虽然信封上公然写道:“遥知断肠处, 定有雁飞还”的感人诗句,我还是咬了咬牙,没有回信。
我不再对爱情有所奢望,准确地说是婚姻,因为每一个人都视婚姻便是爱情。寻找丈夫或妻子是所有人到了一定的年龄便必须履行的义务。我以一种逆反心理观望着父母为我的婚姻常常讨论到深夜而不能成眠;以一种幼稚的赌气方式答应与于泉交往,以示消极抗争,意在我喜欢的男孩子你们刻意反对,现在看看你们选择的人又能好到哪里去!甚至还带有某些自我牺牲的反抗情愫希望对方的表现越糟越好,以此让父母后悔自己的独断专行。
然而,此刻我已由赌气转变成泄气。半年来温温吞吞的交往,既没有激起我的热情,也没有使父母醒悟, 倒是这平平淡淡的相处使双方父母都认为是水到渠成。
爸爸妈妈在卧房不时传来低低絮语和叹息声,这种不安和我心中的焦躁交织在一起,使我一夜未眠。第二天是星期天,天亮时才蒙头大睡的我,一觉醒来已是午饭时间。
厨房里传来了叮叮咚咚的炒菜声和诱人的香味儿。当我睁开睡眼惺怯的眼睛时, 意外地发现于泉静坐在不远处的沙发上,目光呆滞地似乎在沉思着什么。
他也会陷入沉思吗?记得我们第一次相约去看电影的时候,正好是中国刚刚结束文艺舞台上没有喜剧和悲剧,只有正剧的时代。我们看的是一部喜剧片。也许是电影界久违了这种表现手法,许多笑料都是以一些嘘头堆积而成,笑过之后会发现实在笑得没有意思。然而电影院里的笑声中最为突出的就是于泉,甚至有几次他手舞足蹈,把放在膝盖上的皮包拍得劈啪山响。我清楚地记得,我以此事为例要求父母同意我和他断绝来往,但是父亲说这是青年人的活力,未尝不好。是的,交往中我发现于泉为人坦率、朴实、性格开朗,乐善好施。和他相处,你不需要去刻意地了解他, 谈一次话你就会知道他是一个怎样的人——一个不需防范的同事,一个不必寻找托词的朋友。然而对于富于想象力的我,他却不是我心中的 “王子”,我不喜欢一览无余的男人。然而,此刻的于泉却让我惊奇地发现他也有怅然若失的时候。
“我答应过今天上午帮你妈封窗户,所以我还是来啦。”于泉见我醒来,急忙向我解释道。
我翻身起来,发现窗户的木棱都已经贴上了洁白的纸条。在北方,每当深秋季节家家户户都要把窗户封闭得严严实实,以便冬天时室内的暖气不会从窗户的缝隙中溜走。这是一种很繁锁的家务,往年都由我做。
“他是个好人!”我在心里嘀咕了一句,因为我想起了昨天晚上我刚刚否定了和他的关系,今天他仍然忍辱负重地来到我家帮忙,履行他的诺言,这是一般男孩子做不到的。
“妈,我们不在家吃饭啦,我们要赶着看下午的那场电影。”我突然向厨房里正在做饭的母亲说道。
也许是我的态度突然从阴郁的状态中转化到开朗,这次的违反常规的提议却获得了妈妈的许可。倒是于泉反而显出几分拘谨,一时表现出“丈二和尚摸不到头脑”。直到我们走进了离电影院并不太远的公园时,于泉才明白我已改变了初哀 --我们的夫系又可以继续发展下去啦!
那一天我们的心情都很好,意外的变化使于泉歌兴大发,一路上他一首接一首地唱着当时正在流行的台湾校园歌曲。这是80年代初,抒情歌曲刚刚替代了革命歌曲。
于泉天生有一副好歌喉,加上台湾校园歌曲的轻快节奏很适合他的个性,故尔歌声融合在夕阳下便独有一番意境。
夜在不知不觉中降临了。我的心在歌声中荡起一丝丝温情。
“我想吻你。”于泉突然说道。
“问我什么?”我仍然陶醉在歌词的意境中。
“我想吻你。”于泉的声音像夜色里的东西模糊不清。
“你想向我什么?说吧。”我很奇怪他何以这样吞吞吐吐。
“我----”于泉猛地抬起低垂的头。月光下,他的眼里跳动着燃烧的火焰。
我明白了,我把“吻”字听成了“问”字。怎么办?我的初吻就给了这个我昨天还在拒绝的人吗?为什么不行?不是你在今天又主动认可了你和他的关系了吗 ?我把初吻看得很重,它应该是灵与肉的最完美的融合,他配吗?你不是总埋怨他没有情调吗?其实今夜星光灿烂,如果你拒绝了他的请求,也许你自己过于古板了吧?
我慌乱地闭上眼睛,思绪混乱地寻求着答案。然而,很快我便从混乱中恢复了平静,因为一切都在一瞬间过去。我的初吻里既没有书中所描写的那种如诗如梦的境界,也没有自己在闺中想象的那种激动。只是有一点很清楚,我和他都是第一次接吻,这个初吻标志着我和他的关系进一步肯定。
我没有表现出失望,只是暗中告诫自己书中的故事往往是编造的,那份美好的感觉只能在笔下产生。
于泉的神情是激昂的,显然他对我们的初吻是满意的。当我以平静的口吻对他说话时,他仍陷在能够拥有我的这个吻的诚惶诚恐的激动之中。
月光下.公园里的人工湖泊不时地泛起的涟逸比起白天要多出几分浪漫。初秋的晚风在不经意中吹拂着夜色里的树梢发出的“沙沙”的声响,使人又多出几分遐想。
我想起前不久听到的一个故事:一对恋人到某公园散步,时至深夜未归。当他们“乐不思蜀”的时候,树林中窜出三个男人——他们声称只要女的,如果男的识相,趁早离开。几分钟前还在对女朋友山盟海誓的男人自然是仓惶而逃......。我问于泉,如果此事发生在我们之间他将如何面对?
“当然是和他们拼啦!”于泉毫不犹豫地答道。
“一个人怎能抵挡三个?那不是找死吗?我看逃还是对的。起码他可以有机会求助于人。”我说。
“等他找来警察, 那个女人可能早就完蛋啦。”于泉认真地反驳道。
我没有与于泉再争论这个问题,只是建议我们还是在夜深人静之前离开公园。事实上,于泉的回答却比他的吻还要深刻地留在了我的脑海里,使我心中产生了丝丝爱意。
回家的路上,我们的手在不知不觉中牵在了一起,并且在共同刻意的理解下, 认同双方的感情才属于初恋。从那天起,我的梦中不再有诗,而是专心呵护着自己初吻的神圣,就像那天晚上在日记中写到的那样:“既然我接受了他的吻,我的命运便与他连结在一起,不管今后是幸福或者不幸......”
我的回忆被电视机传来的噪音所打断。此刻,荧光屏上已经没有画面,剩的只是斑驳的灰白色。我知道现在是夜里十二点钟,所有的电视节目都已宣告结束。
我拖着倦怠的身体走向客厅。灯光下,于泉仍在伏案画图。
“别画了,已经深夜十二点钟啦。”我发现自己的声音中多了几分温柔。
“你睡你的吧 !”于泉头都不抬地说道。
一股无名火油然而生,但是面对吃苦耐劳的丈夫,一个牺牲自己睡眠而为了多赚一点钱的男人,我有什么理由向他发火呢?我所能做的最佳表现就是冲一杯热牛奶放在他的图板旁,然后走回自己的床上。
一个老问题又回到了我的脑海,到底应该怎样给教授写回信呢?先写回信还是先跟于泉谈呢?去日本,还是去美国?
我的头脑在百思不得其解的混沌状态中进入睡眠。也许是这一天经历了太多的事情,思想情绪又比较波动的缘故 ,睡梦中的我仍然躁动不安。突然,我觉得有个冰块砸在我的身上,我一个“激灵”醒来。
“别碰我l”我推开于泉放在我胸前的那只冰冷的手。
“你知道吗?当你睡着的时候,看起来像个睡美人。”于泉的身体又贴近了一些。
“离我远一点!”我把身体挪开。
“现在像个母老虎。”于泉仍然笑嘻嘻地说。
“我讨厌你嬉皮笑脸的样子! ”我有些动气地说道。
“我不管你什么样子都喜欢。”于泉试图来搂我。
“我讨厌你,懂不懂?”我用双臂猛地把他推开。
这次于泉不再笑了,但是也看不出恼怒,倒是有几分逆来顺受的样子把身体挪向双人床的另一边,钻进属于他的被子里。
自从结婚的那一天起,我们便分盖两床被子,并且从未对此产生过异议,直到有一次我对某个朋友夫妻俩盖一床被子表示吃惊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少见多怪。
“睡吧, 我不影响你啦。”于泉把头转向墙壁。
昏暗的床头灯与窗外的清冷月光交相辉映地投射在于泉的身上,使他那蜷缩在被子里的身躯有如圣者般的坚忍,让朝拜者自惭形秽:你是谁?你是他的妻子,作为一个妻子是不应该拒绝丈夫的正常生理要求的。
我把身体挪进于泉的被子里。
一场厮杀开始啦......。一个狂热的他和一个冷静的我,双方在失衡的情况下,同以往一样很快便进入尾声。
于泉心满意足地睡去,而我则变成了坚忍的圣者蜷曲在自己的被子里而看不到朝拜者的自省。我失眠了。
一个久远的话题又钻进我的脑海里——’“试婚”到底有没有道理?
记得一次闲谈中, 一位男同事解释他和女友先同居后结婚的几大优点时,我大加驳斥,其宗旨是不论双方在“试婚”中是否满意对方,牺牲者总是女方,因为她们在没有得到“结婚”的名份之前已经丧失了贞操,这对于传统文化心理极强的中国人来说,女人便由此陷入被动的感情深渊里去啦。我的讲演自然得到了许多人的赞同,我也得到了片刻的心理满足。然而,此刻的我却从心底冒出一个念头:也许男人和女人在结婚之前应该有个“试婚”阶段,双方在熟读对方之后再考虑承担婚姻责任, 这也许更符合人类学。 “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这似乎是大哲学家马克思说的。那么爱情到底囊括了什么?仅仅是情爱?有没有性爱?为什么男女双方在谈恋爱时总是被众人提醒去了解对方的脾气秉性,而从未有人过问过“性”的和谐呢?
我对自己这一连串带有叛逆色彩的问题百思不得其解,我在自己传统的行为和反传统的思维方式里得不到解脱。
“存天理,灭人欲”的传统观念被中国历代统治者以不同的方式保存下来, 人们视“性意识”如洪水猛兽。我们这些成长在文化大革命中的一代,在“八亿人民看八个样板戏”的年代自然不懂性的真正内涵,因为样板戏中的主人公不论男女均为单身,他们除了革命思想,绝无性欲要求。虽然自己从小学便开始读古典小说,并且在“犯罪心理”极强的状态下偷偷阅读了父亲的藏书《红楼梦》、《三国演义》、《西厢记》以及《金瓶梅》等 。但是书中的“性意识”没有给我以任何启迪,因为当时流传着一句话:以批判的眼光看待旧事物。我和同龄人一样,把书中的性描写视作统治阶级的腐朽、堕落,“万恶淫为首”的古训便深刻地印在了我的脑海之中。
80年代初的中国,尘封锈锁的国门渐渐敞开,随着外来文化的渗透,旧的意识形态开始受到冲击。也许是受“夏娃和亚当”的启迪,少男少女们未婚偷食“禁果”的现象日益增多。不知是进步还是愚昧?报刊杂志开始在角落里登载一些有关性教育的文章,字里行间让一些“不识庐山真面目”的人和我一样感受到的是放纵情欲便有食之不尽的痛苦和灾难。有的文章还现身说法地证明第一次的两性关系的发生一定是男人的愉悦建立在女人的疼痛之上,婚前的不合法性行为会加重女人的这种痛感......。一些属于“性知识真空”状态下的年轻人便诚惶诚恐地隐名埋姓给这一席之地写信,寻求什么是正常的性行为?“自慰”真的不道德吗?怎么克服手淫?一时间泥沙俱下。这种“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性探讨使人更加对两性关系茫然不知所从。
舆论界的兴师动众,加重了我父母“有女未嫁”的不安,他们在调到南方工作时提出让我在他们走前结婚。结婚,一直是于泉和他的家人所期待的事实。而与于泉结婚又是我不容置疑的结果。我开始带着几分兴奋的心情做着婚前的各种准备......现在想起来才发现这种兴奋来自于一种被解脱的轻松感——也许是父母的清规戒律和报章杂志的说教,加上固有的传统思想植根在我的脑海之中,我从未想过要在婚前偷食“禁果”。然而生理上的成熟和双方关系的明确,使我不仅要压抑着自己的情欲,还要以非凡的抑制力去遏止住于泉的欲望。两年后的我如释重负般地把少女的最后一刻交给了新婚之夜。
不知道是出于对性的无知?还是于泉的悟性太差?新婚第一夜所留下的痛楚粉碎了我所有的幻想。然而,这并没有影响到我和于泉的关系,我并不认为这是于泉的错,而是认定这与女人生孩子注定要付出痛苦的代价一样,是女人的必经之路。似乎就是从那一天起,我不再有性欲上的冲动,我只是有限地尽着一个妻子的义务,并且在儿子出生之后把这种义务也丢在脑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