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 TODD CORNELL
我在哈尔滨市呆过五年就感觉哈市的冬天很长。外面的天气虽然极冷,但冰灯琳琅满目能融化最寒冷的心。每年松花江结冰之后就处处能看到一堆堆的大冰块和用冰雕刻出来的各种各样冰灯。夜晚,整个城市就慢慢地被灿烂的冰灯照亮。大马路、十字路口都摆出白天象水晶晚上看起来像水果冰棍一样的艺术作品。
虽然“冰城”的冬天能吸引许多异国他乡的人士来参加每年一月五日的《冰雪节》,但无论如何外面可呆的时间并不多。秋裤棉裤、毛衣外衣都只能给予短暂的防寒能力。四肢、耳朵、鼻子都慢慢被东北的刺骨寒风麻醉。我每天上班虽然离家很近,走过马路三分钟就到,但在冬天走过去连鼻孔都在寒冷的空气中结冰,并且呼吸不顺畅就咳嗽。很快,我发现东北人冬天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屋里面过日子。
从小我就喜欢养宠物。小时候养过各种宠物包括在哈市也养过鱼、鸟、鼠。二零零六年的夏天,我和一位好友去逛松花江旁的狗市——卖宠物的市场。我虽然喜欢看各种鱼、鸟类,但顺便看到小狗蹦蹦跳汪汪叫一样感到可爱。我以前在中国养过狸猫。一九八七年在北京路边捡的小猫咪带回家就养了十二年。我搬哪儿,那只狸猫都跟着走。从北京搬到深圳,那只狸猫就跟随我一起坐上了飞机;一九九九年离开中国的时候,那只狸猫也跟我一起回美国了。狸猫带去美国的手续也不算十分难,带上了健康证、疫苗证等飞往美国即可。
养宠物能给我带来一种快感,一个人在家的时候有他们陪伴,而且上班时小宠物能自己在家里玩耍睡觉等着主人的归来。我养的宠物都养至它们到老。我尊敬牠们的生命,从牠们那里得到快乐就不能不还牠们以关心和责任。以前,我虽然养过狗,可是心里一直想养一只北极狗——哈士奇之类的狗。有一天我逛狗市就看到两只才八周左右的小北极狗。明显看出两只是兄弟,一只大一只小。看哥哥那只两个眼珠子不一样颜色,一个咖啡色一个天蓝色,即漂亮又可爱。卖狗的人发现到我在注意它们,他就从口袋里抓出一把玉米粉撒给小狗吃。五六只小狗仔立刻开始跳动,比刚才活泼多了。
直到那天,压根没想过在中国养狗的我,开始有了养狗的想法。跟我一起逛狗市的那位朋友和我已经认识了几年,关系相当不错,几乎能说是两肋插刀的哥们。我向他表示了养狗的想法,他也觉得不错。只有一个问题——如果养了以后,回国带不走的话,怎么办? 一定要有安排,不能没有人养,要不然我就舍不得。我问他“如果我带不走的话,你愿不愿意养?”他也没养过狗,但当我把养狗的经历讲给他听,他也理解了我。经过一段思考后,他决定养。他发誓若我带不走的话,他一定会养!
我们决定了第二天回狗市去买那只小北极狗哥哥,并计划和一位开车的朋友一起去。我们仨去,由他们俩来讨价还价,尽量让卖狗的人认为是他们买,中国人可以讨到最低价。
第二天一早我们三个人就去了狗市。走到前天摆摊子的地方,那位卖狗的人已经在那儿了。他摆出来的桌子上还是那五六只小狗仔。我们走到摊子不远的地方已经看到那两只狗兄弟。走过去我的两个朋友看了一下问道“那只多少钱?”卖狗的人回答“八百八。”。我在旁边看了看两个小兄弟抚摸了一下狗哥哥也看了一下狗弟弟,突然间想到我父母说过的话“最好的狗是老小,最小的那个”。我看了一下狗弟弟,两个咖啡色的眼睛,感觉却比狗哥哥小多了。两只小狗身子很小,就跟一般人的拳头那么大,细细的黑白灰色的毛竖了起来使小狗显得胖乎乎的。两个朋友问了一下狗长大将会长多大。卖狗的人连想都没想直接往后面指了一个已经长大了的哈士奇说“就那么大!”。我看了一下小哥哥小弟弟又看了那只大狗,很难相信这两个小东西会长那么大!我把狗哥哥拿到手里抚摸了他的小头。小狗也没有很大的反应好像也没有多大力气。卖狗的人一直观察那几只狗仔不要接近桌边,走到桌边的话要马上把小狗捡起来放回桌子的中间。一会卖狗的人又从口袋里抓出一把玉米粉撒到桌子上,狗很快就兴奋起来,汪汪叫斗来斗去地吃着玉米粉。我看了那只狗弟弟也把牠拿到手里,明显没力气。我把牠放到地上,盯着牠免得逃跑。小狗弟弟一落地,连走都走不稳,走了两步感觉小屁股在后跟不上前面。可怜的小东西,连站都站不稳差一点就跌倒。心里酸酸的感觉,我立刻把牠捡起来放回桌子中间了。
我的两位朋友想先离开再回来“讨价还价”,所以就跟卖狗的人说了一声“再说。”我们往松花江江边走。
(待续)
作者简介:康鸿熹 R TODD CORNELL, “ 地道的”美国人,毕业於中国内蒙古大学,并获得美国教育学硕士。现任美国科罗拉多州孔子学院副院长。美中作协理事会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