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我在法拉盛落入了警察的罚款陷阱》

作者:萧鹏飞

    因为左胯髋关节酸痛麻了二十多天,我不得不预约了位于纽约市法拉盛41AVE的家庭医生。依约上午十点半入诊,我太太驾车按照GPS的指示,于九点半即从东西方向的北方大道西侧右拐入南北向的主街Main St。我们的目标是直行到39AVE再右拐进第二停车场停车。在我们直行驶过37AVE的时候,停在右后方的警车鸣笛示警。我们急忙停车,问走过来的警察:“怎么了?”警察说:“这段路不准直行,南行车辆必须在37AVE右拐!我问:“这个规定是什么时候开始的?”警察说:“已经两年了。”太太问:“为什么信号灯旁没有提示标记?”警察说:“我不知道,但是路旁有三块提示牌。”

在等候罚单的空闲时间,我和太太分别下车做了验证:北方大道和37AVE是间距不过百米的平行道;Main St是南北干线,每个方向都只有两个车道,而且还把右车道辟作了一小时的停车位,所以从北方大道进入Main St的车辆要交互并线前行。我们就是在大巴车的后面行驶的,而大巴车是允许直行的,而直行方向上又没有禁行提示,所以我们就误入直行了。

按照美国的交通法规,无论是你误会还是故意,只要违背了交通提示牌的提示,警察给你开罚单都是天经地义地正确,而能够“伸冤”的地方就只有法庭了。而法庭是只看证据的。

    第一步,我要证明安放37AVE指示牌的做法是个陷阱;于是我拍照了交管部门安放在37AVE南北两侧的指示牌,南侧的是禁止驶入的路标,北侧是禁止直行的英文标语。第三个英文提示牌是放在北方大道和37AVE之间的。就是说如果不懂英语,只有那禁止驶入的标记是有效的,当然,不懂英语不能作为违规的理由。第二步,我拍照了37AVE附近几个有红绿灯信号的指示牌都是挂在红绿灯信号柱上的,而唯独37AVE的信号灯柱上什么也没有。第三步,我回忆了被罚当时的情景,一部警车,两个警察都在37AVE路口南侧等待违规车辆,不到十分钟就有五辆车被罚。而九天后我们又到Main St拍照,结果37AVE及其附近都没有警察巡视,北面向南直行的车辆肆无忌惮地南向行驶,说明那天的执法是临时的即兴行为。第四步,我搜寻了纽约交管部门每年罚款的数量竟然有10亿美元之多,当然这笔钱是上交给市府财政的,但是分配下来就利益均沾了,而且纽约警察的平均年薪是7万美金,另有杂七杂八的补贴是两万美金,其中警察开罚单的直接好处是出庭补贴按照加班费计算应该是正常工薪的1.5倍。我要投诉交管部门的是:为什么你们宁肯在路边设三块提示牌而不愿意在信号灯旁安放一个禁止直行的标记,而且是长达两年时间?也许是你们的疏漏,也许是你们的故意,但是都推卸不了这是个执法陷阱的事实。

    其实我们也是有要求减免罚单的理由的:1.车载的我是急于就医的病人,我们有医生的预约证明和后来的医疗诊断;2.交通法规明确要求驾驶汽车时要集中精神注意信号和前面车辆及车旁的行人动向。左顾右盼开车不符合交通法规精神。

    我们按照规定到交通法庭递交了“不认罪”的诉求,给我们上庭的排期居然是开罚单的一年零两天之后,即2019年7月8号开的罚单,2020年7月10号上庭,说明不认罪的人数之多。

    既然我已认定37AVE路口的指示牌有罚款陷阱之嫌疑,自然抗衡是必须的了。我太太已经致函纽约州议员,要求她了解此事。我也在媒体上揭露了这个陷阱,提醒华人小心上当。至于效果嘛,咱们拭目以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