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在美国》(中篇:惊梦) 让作品说话

作者:李岘

让作品说话

2002年5月

        正当我重振旗鼓,准备着五月底去中国合肥完成节目后期的案头工作,五月十三日,我收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电话。这个电话的内容,是我连做噩梦都不会想到过的。

        弟弟打来电话说,他所在的电视台领导找他谈了一次话,让他告诉我,北京的合伙人已经与台领导联络过,要台里给我弟弟做思想工作,让他说服我把手里的机器交出来。

        我能听出弟弟的吞吞吐吐,我能听出弟弟的沮丧心情。我知道弟弟一定是在承受着很大的压力,而又怕把一切都告诉我会使我的身心再受打击。于是,我要来与弟弟谈话人的电话号码,决定亲自澄清这件事情。

        与我通话的人,是我二十几岁就认识的朋友,是我过去的同行,是我弟弟现在的领导。然而,多年不见的熟人,此刻却是代表着官方与我谈话。他很郑重其事地告诉我,我已经被北京的合伙人告到公安部门;我已经被列为诈骗犯而成为通缉对象;如果我想大事化小,我最好将手中的机器还给对方,否则不但我今后会有麻烦,连我弟弟和他所在的电视台都会受到这件事情的干扰。最后又强调了一句:您的名字已经上网了。

      上网?什么意思?我问。

      就是被通缉的人不论是坐火车还是坐飞机,检验身份证的时候都会被发现。换句话说,就是您一但回国,很有可能会遇到麻烦。他说。

       麻烦?就是说,我一旦回国,我的名字就会在电脑上与犯罪分子一同显现出来?天呢,这简直是世界上最最荒唐透顶的事情。我从小到大循规蹈矩,别人可以说我笨,说我傻,但是决不可以说我坏。现在可到好,居然有人把我的名字和诈骗犯联系在一起,并且把这种罪名带到我的家乡,不仅毁坏我的名誉,而且还把我的弟弟也牵扯进来……

       岂有此理!

      我气愤到了极点。我不相信与我签约的合伙人有这种通天的力量,以一个小小的文化公司老总的身份,就可以影响到一个市电视台领导的介入,并且有涉及到全台利益受到威胁的不安!

      那么,这种不安是从哪里来的呢?

      我知道这种压力只能来自于主管部门。也就是说,声称监督管理全国电视台节目的中间人,才有可能用他的职权成为这件事情的幕后操纵者!

      我毫不掩饰地对通话人表示了我的愤怒,并且一五一十地说明了事情的前因后果。撂下电话时,我知道听话的人仍然半信半疑。

        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为了减轻弟弟所承受的精神压力,我连夜给通话的人写了一封信,请他将信转给责成他来处理这件事情的领导。

          XXX:您好!

        刚刚与您通过电话,我的情绪还在激动之中。有关我与YZ为法人代表的北京XX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制作电视片《入乡随俗》一事,我实在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骚扰贵台和我的弟弟?

       第一、根据合同,我们并没有解除合作关系,他们有我在美国的电话、传真、通信地址和E-mail,如果他们有诚意解决我们之间的问题,他们可以与我直接联络,可是,至今我没有收到YZ的任何信息。

        第二、 即使我和YZ的合作出现问题,YZ也没有理由找到你们电视台,更没有理由把这件事强加到我弟弟的头上。我弟弟根本就没有参与这件事情,他们为什么一而再,再而三地讨扰您们?

        为了使您和台领导了解一些事实真相,我将随信把我和YZ签订的合同一起传真给您们,并在此简单地说明一下事情的经过:

       首先,YZ没有遵守合同书,刚刚展开工作,他就提出很累,工作忙,不想合作了,并同意赔偿我方在合同上体现的节目发行费收入基数的百分之十五作为违约金。之后,他不但不履行赔偿费,还强行将一套非线性剪辑设备撤走,之后避不见我。

      根据合约,从签订合同书之日起,食宿都由乙方承担。然而,YZ将人员设备撤走之后,全然不顾之前说好的条件,不付房租,最终还是我付的房租、水电费和电话费才算对房东有个交待。

      由于我们的合同上没有著明合同中止的时间,而我的签证在二月初就到期,所以YZ就以拖为手段对我们的事情置之不理。一月底的时候,我因此事生气、伤神一病不起,被逼无奈才不得不回美国治疗。可以说,我至今还在看医生,吃药。而且美国医生明确说明我的病是由精神打击而来的。

      即使是这样,我回来后还托朋友打电话给YZ,告诉他如果他肯主动解除合同,我也不想和他过不去,好说好商量,我也不一定非要他付我补偿金,只要他出示一份取消合同证明,我们就算解除合作关系,届时我会将手里的东西还给他。然而,他至今没有和我联系过。

      原本我是想等自己的身体状况好一些之后再来处理这件事情,却没想到“恶人先告状”,居然还使用如此恶劣的手段,向我的弟弟施加压力。

        据说他要告我“诈骗罪”,我觉得很好笑。第一,根据合同,我们仍在合作期间,我手中的放像机和监视器是供我看素材带使用的;第二,我至今没有向社会公开YZ这种不道德的行为,是因为我的身体状况不容许我现在又介入这个问题。但是,如果YZ不想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我会在身体好转之后,向中国广电局、中纪委及新闻媒体曝光我在中国的这段遭遇,届时,他会明白有哪些人逃不了干系。第三,如果YZ敢于向社会公开诽谤我的名誉,我李岘是“脚正不怕鞋歪”,我会通过法律途径向中国政府讨回公道。

      许多话要说,但是我不想占用您太多的时间。既然您是受人之托,就请您向台领导和YZ本人传达我的意思:

        如果他有诚意来解决我们之间的问题,那么:1、请他与我直接联络,不要再去打扰我的弟弟。2、如果想收回放像机和监视器,他一定要首先给我一份取消合同书,否则我会合理合法地拥有这些设备,并且我可以告他诽谤罪。3、我可以做出很大的让步,不去追究YZ的违约金,但是,所有的前提都是要在他出示取消我们签订的合同书的基础上进行。4、如果他连这一点要求都做不到的话,就只能证明他没有解决问题的诚意。那么,我今后会通过政府部门来处理此事。我有足够的证人和证据来证明以上的事实经过。

      请将这封信转交给贵台领导,同时我也对平白无故地给贵台领导和您凭添了如此多的麻烦表示抱歉。

祝您工作顺利。

                                                                                     李岘於美国加州

                                                                                    2002年5月13日

 

        信,连夜传真到中国。

      尽管写了这封信,心中的愤慨减少了几分,但是许多不能直抒心意的话却如哽在喉。我刚刚恢复一些的身体再一次受到重创。我真的很想借此机会把此事公诸于世,直接向中间人的部门领导写信,反映他们手下的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谋权、谋利、恐吓、诬陷。然而先生见我已经几夜不能入眠,一提起此事就不能自己,所以让我以息事宁人的态度来对待此事。理由是,如果我将自己再度搅到这件事情当中,即使有关部门插手干预此事,对方在中国,我在美国,来回调查事情的细微末节也会拖得我精疲力尽;即使问题解决了,那一纸合同已经对我们失去实际意义。那份合同已经随着我们调整节目的形式和内容不具备任何形式上的约束。何况我现在需要时间来完成分镜头剧本和许多的案头工作。

        是呀,我已经订好五月底回中国的机票,并且已经请表弟从六月一日起派专人专机配合我剪辑节目。如果我为了出一口气,把自己的精力都用在谁是谁非的过程中,那么就等于我将错过这次天时、地利、人和的机会,节目的完成将会是一件遥遥无期的事情了。

        正当我犹豫不觉的时候,代表电视台与我通话的人主动打来电话。这一次的语气明显缓和。他首先告诉我,我传真给他的信已经转交给台领导,相信台领导会妥善处理这件事情。

        也许他也相信我是受了不白之冤,所以在电话中重提友情,希望我能理解他在处理这件事情上的身不由己。

        说来也巧,正当我对国内的许多现象牢骚满腹的时候,我收到了中国驻洛衫矶总领事馆发来的邀请函,告知总领事兰立俊先生即将升任中国驻美国大使馆公使,临行前将在官邸举行向南加州侨界知名人事和侨领的告别晚宴。

        可以说,海外华人能否感受到祖国的亲情,从某种程度上说,当地的总领事馆起着桥梁的作用。所以每当我在年节收到总领事馆发来的邀请函时,即使不去,也能体会到祖国对海外华人的关心和关怀。可是这次的心情比以往复杂。我握着请柬,犹如丢失的儿童又找到了母亲的感觉,委屈的泪水无法抑制地流了下来——我在美国不愿意甘心于只过一种中产阶层的舒适生活,总想用自己的专长在有生之年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而对一个文人而言,最大的能力就是通过自己的作品来加深中美两国人民对不同文化的理解,让国内了解到海外华人的生活状态和心态,从而起到沟通的作用。可是,我这番苦心却得不到国内有些人的理解,大有身陷囹圄之感。

        在那一刻,我很想将我的处境向总领事馆反映。但是,总领事即将荣升,领事馆正忙于交接工作,如果我因这点事情让总领事馆来插手解决,似乎有些小题大做了。于是,我擦干眼泪,以不变应万变,看看对方还有什么动作。

        没有。在后来的几天,即没有电视台的任何动静,也没有北京合作方的反应,好象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似的风平浪静。弟弟在电话中说,台领导没有再找他谈话。

        邪不压正。我相信我的信起了作用:合伙人显然知道自己理亏,不敢与我对簿公堂;中间人更是怕引火烧身,怕我把此事捅到他的部门。

        我的心里开始平和了一些,开始让自己静下心来,在有限的时间里完成去中国前必须完成的工作。

        在临出发的前两天,我终于完成了十二集《飘在美国》的分镜头脚本。

        第二天我就去洛衫矶参加总领事兰立俊先生升任大使馆公使的告别宴会。

        由于兰总知道我在拍电视节目,所以在二百多人参加的晚会上,还特意忙中偷闲地问我什么时候可以看到我的节目。我说什么?还没有做后期?原因是在国内一再地上当受骗?那种社交场合哪里是说得清这种事情的地方。于是我故作轻松的告诉兰总,我马上会再到中国做后期的收尾工作,片子很快就要完成了。

      节目做好了,我一定要看。兰总说。

      节目做好了,我一定先送您一套。我说。

      一言为定。兰总将他尚未开始使用的公使名片送给了我一张。那上面有他在华盛顿的通信地址。

      其实,在那场晚宴上不止兰总一个人问起我的节目,许多知道我在做节目的朋友和媒体都来问我节目何时完成。我知道自从北美许多家中文报纸报道我在做电视节目以来,很多人都怀着好奇的心情等待着这部片子的诞生。

       我能一一告诉他们我在中国的遭遇吗?我只能打肿脸充胖子,不论谁问,我都一脸自信地说:快了!

        还有一天就要去中国了。

      与往常不一样的是,过去我会担心一路上的辛劳和飞行的安全,而这一次我却担心我是否能顺利地入关!

        为了防备对方的不择手段,我将一切可以证明对方首先要毁约的资料都准备好,并且给弟弟妹妹都分别打了电话,告诉他们如果我入关时遇到了麻烦,他们可以直接给中国驻洛杉矶总领事馆或者中国驻华盛顿大使馆打电话,请他们出面来证实我的人格。

      五月三十日,我带着一种悲壮的心情,告别家人,带着我的资料带和十二集分镜头脚本,再次登上飞往中国的飞机。

  (待续)

《飘在美国》2005年由珠海出版社出版发行